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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以诗言志:忠的境界 至真至善(1)
文/明心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南宋岳飞“精忠报国”的事迹,千百年来为中华儿女世代传颂、敬仰。对于岳飞抗金破敌、屡建奇功、保卫中原,人们耳熟能详,从戏曲到评书,从小说到影视,不同的时代都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

“以诗言志”,在中国有着由来已久的传统。在《岳武穆集》、《全宋词》中,收录了岳飞留下的部分诗文,通过这些诗、词、奏折、记事等文字,可以看到诗人表达心志,心系苍生的超然胸怀。

【建炎四年】(1130年)
《过张溪赠张完》
无心买酒谒青春,对镜空嗟白发新。
花下少年应笑我,垂垂羸马访高人。

这首诗是建炎四年(1130年),岳飞27岁时写的。诗人无心饮酒言欢,在镜子面前感叹新生白发。世人都在享受青春,但是诗人自己却在恭恭敬敬的骑着瘦马寻找隐士、高人。“高人”是超然出世之人,有着对于宇宙天地的洞悉,有着返本归真的修炼之道。诗人用诗歌的形式,表达出追寻大道,超越凡俗的志向。

据《宋史·岳飞传》记载,在建炎元年,康王赵构即位以后,岳飞上书数千言,劝谏朝廷出兵收复失地,并直言“黄潜善、汪伯彦之辈”不知进取,一味南逃,应当改变现状,收复中原。上书之后,由于岳飞仅是小臣,越职言事,被赶出军队。

陆游曾经写过:“位卑未敢忘忧国。”正是此时岳飞内心的写照,并不因职位的低下而忘记自己的责任。东汉马融在《忠经》写到,“大哉,忠之为道也!施之于迩,则可以保家邦;施之于远,则可以极天地”,意思是伟大呀,忠之道,用在切近处,可以保全家国;用到了远大处,那股浩然之气充沛于天地之间,是可以扶正天地正气的。

如果用现代人的眼光看,一个普通的士官怎么还敢向皇帝上书,怎么还指出朝廷大臣的问题,这不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吗?

岳飞的忠绝非愚忠,而是发自天性的精忠。孔子说过,“忠者,德之正也。”他常常因为国步艰难而发愁。皇上年纪还轻,可是皇嗣未育、圣统未续;岳飞私下和家人谈起这件事情,常常是担心得哭了。当自己带兵北征时,岳飞心存国事,并未考虑个人得失,上奏立储。

天下人听见这件事,都能感受到他的忠心,没有人不感到岳飞伟大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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