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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枉判管制 四川八旬夫妇不认可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什邡市八旬法轮功学员龚学良、王忠琼夫妇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遭什邡市法院法官李开鲜非法判以管制及罚款。法官问签不签字,两位老人不认可被强加的迫害,都不签字。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的态度已在意料之中,法官对法警说“他们不(会)签字、让他们走”。两位老人于下午五点过回到家中。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下午两点过,龚学良(85岁)、王忠琼(82岁)夫妇在律师陪同下,到什邡市法院面对非法庭审。庭审历时两个多小时,他们正念否定被强加的迫害;两位律师庭辩有力,指出构陷案完全违反法律程序,无法无天。最后,法官李开鲜宣判结果,对龚学良非法管制一年,罚款4000元,后更改罚款为5000千元;对王忠琼非法管制一年半,罚款8000元。

龚学良老人一家长期遭迫害事实

龚学良,一九三七年出生,什邡市环境保护局退休职工;妻子王忠琼,一九四零年出生,什邡市马井镇医院退休职工。他们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坚持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长期遭到当地派出所警察、社区人员的骚扰、恐吓。

龚学良、王忠琼夫妇因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月又两次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遂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依法控告参与迫害他们的人员王晓彬、李佰洋、杨庆、龙林、刘恩昱。但是控告书被什邡市检察院拒收。

但是与此同时,什邡市检察院却和公安局督察部门及被控告人,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一周内快速违法立案起诉、构陷两位老人,并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把捏造的冤假错案移送到什邡市法院。龚学良、王忠琼夫妇被构陷涉嫌“破坏法律实施”,被构陷案由:一个真相护身符。

什邡市法院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下午两点四十分在该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对两位老人被构陷一案进行非法审理。最后法官李开鲜对龚学良非法判管制一年,罚款4000元,后更改罚款为5000千元;对王忠琼非法判管制一年半,罚款8000元。

另外,两位老人的女儿龚星灿,是德阳市邮电局职工、经济师,因坚定修炼法轮功,多次被中共警察非法拘禁,两次被非法劳教,三次被劫持在洗脑班迫害,在五次监禁中,她被迫害致残。二零一五年六月,龚星灿因实名诉江,遭警察绑架,虽有幸走脱,但从此被迫离家漂泊,至今已整整七年。

(龚学良一家更多遭迫害事实请见明慧网文章《四川什邡市八旬夫妇控告警察反被构陷 面临开庭》《控告迫害责任人 四川什邡市八旬夫妇被构陷到法院》《四川什邡市八旬夫妇控告恶人 反遭构陷、起诉》《四川什邡市耄耋夫妇被反复骚扰、跟踪迫害》《四川德阳经济师龚星灿被迫流离失所四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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