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北安市通北林业局法轮功学员马淑芳,被非法抄家、绑架、构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被非法庭审、枉判三年,上诉于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初视频开庭,参与审判人员态度不允许她辩护。 两年来公检法部门一次又一次的骚扰,恐吓,给马淑芳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她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四日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六月十日含冤离世,终年69岁。 马淑芳,原是通北林业局公安局户政科科长,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修心向善,做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集团和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马淑芳坚定修炼,不放弃信仰,被开除,不再从事公安局工作,曾几次被绑架、关进看守所、洗脑班迫害。她一直坚定的走在修炼大法的路上,心系众生安危,坚持讲真相救人。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晚六点多,马淑芳被通北林业局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察强行非法抄家、绑架,家里所有的大法书籍、打印机、打印纸等私人物品被非法抢走。 马淑芳被劫持到通北林业局公安局非法审讯,然后被关进林业局看守所非法拘留。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出现了高血压等症状,被取保候审。这期间被多次骚扰。 二零二一年八月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检察院把所谓的案件提交到亚布力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亚布力法院通过视频方式非法诬判马淑芳三年。 马淑芳不服冤判结果,上诉到黑龙江省中院,黑龙江省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初非法视频开庭,参与审判人员态度非常嚣张,不允许马淑芳辩护。六月四日马淑芳突发脑出血,于六月十日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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