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最近获悉,大庆市杜蒙县法轮功学员刘淑萍被枉判三年,二零二二年三月她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刘淑萍是二零二零年和二零二一年两次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入狱的三位法轮功学员之一,其他两位是杨海霞和李淑春,分别被诬判七年和五年。 修大法 各种疾病痊愈 刘淑萍,一九六三年九月九日出生,今年五十九岁,蒙族,是下岗民办教师,现住黑龙江省大庆市杜蒙县。 从一九九六年,刘淑萍从民办教师下岗,没有工作和收入,造成精神压力很大,性格也变得急躁。那时,家里收入只靠丈夫每月六百五十元工资。她各种疾病缠身,如心脏病、脑神经痛、腰椎盘突出、风湿性关节炎、皮肤性过敏、膀胱炎、角膜炎。她有病没钱看医生,每天需要别人照顾。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有人向刘淑萍介绍了《转法轮》这本书。刘淑萍看完书之后,感到这书就是她要的,是一本宝书,特别是书里的“真、善、忍”理念,使刘淑萍感到好,是要求做好人、为人善良、做事先为别人想。刘淑萍开始走入法轮功修炼。 刘淑萍每天都在看这本书,不管多忙,都找时间看。她按照书里的要求做,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看看哪儿没做好,然后归正自己。她的性格变好了,心情自然也好起来了,病随之也都没了,从此她没花一分钱买药,真正达到身心健康。即使刘淑萍五十多岁了,还能打工当保姆,照顾八旬的老人,家里也多一份收入,家人、亲人都为刘淑萍高兴。 恶首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刘淑萍想,为什么做个好人这么难?为什么按真、善、忍做人是犯罪?如果人人都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人人都是好人,谁都不去做坏事了,那社会安定,国家安定,家家和睦,人人幸福,多好啊。 可是,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在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一年期间,刘淑萍几次被大庆市局国保和杜蒙县国保便衣警察绑架,不法之徒走“法律程序”,将她构陷到让胡路区检察院、让胡路区法院,直至现今被非法判刑三年入狱。 二零二零年多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被绑架、关押 二零二零年二月五日上午,杜蒙县公安局一帮便衣警察,将法轮功学员李淑春的侄子李贺龙(未修炼法轮功)绑架到杜蒙县公安局非法审问。 当晚八点多钟,刘淑萍和法轮功学员杨海霞也被绑架到杜蒙县公安局。警察抢走她俩家门钥匙,去非法抄家。在刘淑萍家,警察非法抄走法轮功书籍;在杨海霞家,非法抄走法轮功书籍、打印机、笔记本电脑、两万元现金等私人物品。 当夜十点多钟,大庆市公安局伙同泰康县公安局便衣警察及街道等十多个人来到法轮功学员李淑春家,打开门闯入,将李淑春、刘福斌(刚刚结束十年冤狱)绑架到县公安局,并实施非法抄家。 第二天,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凌晨,刘福斌被放回家,警察让李淑春的女儿签字后,李淑春被“取保”回家。 同日,刘淑萍和杨海霞被劫往大庆市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刘淑萍和杨海霞又被拉回杜蒙县公安局。在杜蒙县公安局,警察逼杨海霞和刘淑萍签字,她俩拒绝签字。 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下午,刘淑萍和杨海霞回家。李贺龙被关进杜蒙县看守所两天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和四月多位法轮功学员再被绑架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早晨,多位法轮功学员再被绑架: 杨海霞在家中,被杜蒙县公安局国保队长王明全、马伯刚、中心派出所副大队长等便衣警察和委主任(女)绑架。 李淑春在外面买东西回来,在自家楼下,被杜蒙县公安局国保便衣警察绑架;李淑春的侄子李贺龙在自己的住处再次被绑架,当天被“取保”放回家; 李淑春和杨海霞被非法关押到杜蒙县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三月,李淑春、杨海霞被劫持到大庆市第二看守所关押迫害。 二零二一年四月,李贺龙第三次被杜蒙县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杜蒙县看守所;同时,李淑春、杨海霞、李贺龙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枉法构陷到让胡路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刘淑萍再被绑架。因为刘淑萍孤身一人独居,有朋友发现她家楼门外面用小粘贴把门镜和门缝封了。无人知道她的详情。直到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获悉,刘淑萍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龙凤第二看守所迫害,已七个月了,属超期关押,邪党人员还不放人。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大庆市让胡路法院枉判李淑春非法刑期五年、杨海霞非法刑期七年。杨海霞上诉到大庆市中级法院,九月中旬被枉法裁决:维持冤判。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李淑春、杨海霞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刘淑萍被非法判刑三年 被劫入狱 最近获悉,大庆市杜蒙县法轮功学员刘淑萍被枉判三年,二零二二年三月,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详情未知。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论自由,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给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