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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制造冤案 湖南武警总队退休军医被枉判两年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国保总队、长沙市国保大队和各区公安分局,根据长期网络与电信的监控及跟踪,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张灵革、孟凯、徐丽华、李志刚、陈阳、曹志敏、文静、朱翠华、章芙蓉、刘燕萍、喻辉、夏敬泽等二十多人。

多位当时被绑架构陷的法轮功学员已经被非法判刑。目前了解到,湖南武警总队医院(366医院)退休军医朱翠华被非法判刑两年,被扣发退休金,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底回家。

此前,法轮功学员张灵革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孟凯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文静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徐丽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李志刚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五年三个月;曹志方、杨芳夫妇十二月二十四日各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个月等。陈阳、曹志敏夫妇被劫持关押、构陷一年多,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浏阳市法院非法开庭,情况不明。

当时参与抓捕的警察全都是身穿便衣,在未出示任何证件和相关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暴力劫持法轮功学员。办案警察先抓人,再搜查证据,刑事立案程序违法。在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搜查并抢夺私人物品等。朱翠华老人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被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

更有甚者,警察在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抓捕时,询问在场的家人是否知道情况,家人说不知道。而在法轮功学员庭审后的判决书中,家人的回答被写成了“证言”,家人成了所谓的“证人”。为了阻止谎言被拆穿,法院以家人是“证人”为由,不让参与旁听。

为了方便操控公检法走过场,有意将此案交由长沙管辖范围内较远的浏阳地区来办理。此次负责案件的浏阳检察院和浏阳法院采取拆分送检和拆分开庭,避免追究责任,对于前来咨询案情的家属刻意隐瞒办案人信息和避而不见。有的公检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多次表述他们身不由己,是受“上面”政法委的指使。据知情人透露,构陷法轮功学员的卷宗还未送入法院,就已经被内定“量刑”。

关于长沙市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长沙张灵革被秘密庭审 当局出动近七十警察》《曾遭冤狱七年 长沙律师孟凯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湖南长沙一级警督徐丽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曾陷冤狱八年半 原国防科大博士生李志刚又被诬判五年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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