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原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中共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汉华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宣布被查。 杨汉华,侗族人,2007.10~2011.8任毕节市黔西县委副书记;2011.12~2021.2任毕节市黔西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黔西县政法系统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多次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作为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汉华罪责难逃。现就个别案例列举如下: 二零一四年四月至八月,黔西县各派出所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强制抽血,据不完全统计,受到骚扰迫害的最少16人。九月二日黔西县水西派出所副所长王泽纲等3人要求对刘宗皿、刘洪强制抽血,遭到刘宗皿拒绝,刘洪被抽血。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黔西县法轮功学员蒋敏,因实名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当地公安到单位绑架到拘留所,警察还对其住所、商铺进行非法搜查,抢走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法像,并非法对蒋敏拘留10天。 二零一七年五月份,黔西县法院冤判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外地来黔西的,秘密开庭,非法冤判,没有通知家人)。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早晨,法轮功学员刘宗皿女士被当地警察绑架,警察拿着刘宗皿家里的钥匙,开门抄家,从早上9点一直到晚上10点多才离开,同时绑架了刘宗皿侄儿刘炫彤(14岁,黔西三中),威胁刘炫彤,问他是否修炼法轮功,不说,就要打他,并叫上刘炫彤班主任(付顺贵)询问是否知晓他修炼,直到晚上12点多,才放人回家。晚上八点左右,刘炫彤的母亲和姐姐也被公安局叫去讯问。 后刘宗皿被非法关押在贵黔西县戒毒所,一直不让家人接见。八月十五日,刘宗皿被转关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遭七星关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七年,现被非法关押在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刘宗皿八十四岁的父亲在女儿被迫害的过程中,悲愤去世。 俗话说:“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行、恶行都有相应的果报,毫厘不爽。原毕节市中共市委书记张吉勇已遭到恶报,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患骨癌死去,从查病到死去,仅仅68天。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透过他们的遭遇,希望更多的人能引以为戒,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法轮佛法)。善待法轮功,就是善待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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