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近日获悉,辽宁省多名政法官员相继落马,无独有偶,他们在任上时都曾参与迫害法轮功。他们分别是: ▼杨耀威,历任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安局局长,葫芦岛市连山公安分局局长,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连山区副区长,丹东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公安局督察长、丹东市副市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武仁,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 ▼李众,辽宁省沈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 ▼崔力,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 ▼刘志忠,辽宁省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成德,历任辽宁省阜新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铁岭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辽宁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已被查。 ▼杨德顺,锦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 一提到辽宁省,不能不想到的是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动教养所、令人毛骨悚然的大连人体加工厂,以及恐怖的沈阳苏家屯活摘人器官的黑医院,还有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人数居全国最多的辽宁女子监狱和辽宁第二监狱。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残忍至极、令人发指(明慧网上有具体报道,此不赘述),在全国范围内,辽宁省一直是迫害法轮功学员十分严重的省份。 二十多年来,仅大连市,就有十几万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其中数以万计的人被非法传讯、罚款、拘留、洗脑和关押,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47名,几千人被送进戒毒所、看守所和洗脑班;827人被非法劳教,371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仅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的就有6人;被非法判刑的15人,七十岁以上的有5人,有两位七十八岁,还有一位已经八十二岁;被构陷到法院的8人,一位七十三岁;被构陷到检察院1人;被绑架至少62人(其中包括两名为法轮功学员鸣冤的家属),其中两位七十八岁,一位已经是八十四岁的耄耋老人;被骚扰的70人以上,4名七十岁以上,其中两位八十岁以上,一位已经九十二岁高龄;被停发养老金7人,他们的平均年龄75岁。 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三月间,辽宁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就有11人。 在中共这个迫害机制中,从上到下的策划者、参与者,特别是具体实施者,只有达到泯灭人性的地步才能下得了如此重的手、才能实施如此惨烈的酷刑。 神目如电,恶有恶报。这些人渣恶魔是神要清理的对像,虽然他们自己不相信,但是恶报会如期降临。多年来,辽宁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恶警恶报不断,其中包括四任公安厅厅长:李峰、李文喜、薛恒、王大伟全部遭报落马。虽然人间不一定有人对他们实施同样的酷刑,但是相信地狱的酷刑一定不逊于他们所能制造的残酷程度。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鲜血的刽子手——中共这部杀人机器上的螺丝钉们,在碾碎了别人的同时,也碾碎了自己,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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