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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法轮功女学员王旗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的血雨腥风中,内蒙古通辽市现年四十八岁的王旗女士也同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非法关押、无数次骚扰等迫害,她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家庭,居无定所,孩子无人照看,在更加艰难中挣扎。

王旗中专毕业,是医护人员。一九九七年她有幸接触了法轮大法,因当时学法不深,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进行全面抹黑诬陷、疯狂迫害后,不敢学法炼功,直到二零零四年身体不适,出现非常严重的妇科病状,无奈之下,她重新修炼法轮功。不久,她身体奇迹般地恢复了正常,而且过程中没用过一粒药,没花过一分钱。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为了营救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将参与迫害的恶人恶行曝光,王旗向世人发放真相传单,被受谎言毒害的保安举报,拨打110叫来清真派出所警察,把王旗绑架到派出所。之后来了国保恶警关振刚及两名女警,他们开始诱供问她的家庭及其住址等相关情况。然后三、四名恶警抢走她包中的钥匙,在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国保大队与派出所警察把她家翻的乱七八糟,很多私人物品被非法抄走。

然后王旗被非法关押在公安局国保大队,直至凌晨3点她又被送往河西看守所。在看守所她被强迫签字,当她拒绝签字的时候,被看守所女警包乌云打三、四个耳光。因为王旗认为自己不是犯人,所以不穿黄马褂、照像,结果被一个男警察用拳头殴打、扇耳光。

在被非法在看守所期间,王旗一直睡在水泥地上一个多月,地下冰凉的无法睡觉,她就开始坐在地上,警察还让犯人看着她不许她坐着。国保大队队长王波三番五次去看守所逼迫王旗所谓的“转化”、出卖同修,还恐吓她不转化就把她四岁的儿子带来,她不同意,王波就恐吓说:劳教所有多么的恐怖,多么厉害,还说那里的法轮功学员都被暴力强制转化。为了进一步转化她,公安局副局长耿淑英(现在已遭报:已退休在家被抓捕判刑八年)到看守所对王旗说:如果你说出几个同修(就是出卖)就让你回家,不会判你。

在看守所一个星期之后,王旗接到了被非法劳教两年的通知书。一个月之后,王旗被送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劳教所。由于长途坐在车里十多个小时的路程,她又戴着手铐脚镣,被折磨的几次呕吐,浑身无力、苦不堪言。上午到了呼市医院体检,抽血化验、拍片,折腾到下午一、两点钟,她被带到了劳教所,然后她被关押到一个放杂物的一个房间里,他们象做贼一样,怕人看见。

在劳教所一个叫路俊卿的警察,继续迫害王旗,有两个包控看着她,逼她转化,逼迫罚站、不许她睡觉、不许她与人接触。由于长期罚站,她的腿都肿得鞋都穿不进去,后来两只脚都烂了。

当王旗承受着强加的身体上的痛苦时,她丈夫因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到劳教所与她离婚。他们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王旗当时不想离婚,但她丈夫告到呼市法院(因当时当地法院不予受理)。呼市初级法院不判离婚,她丈夫又告到中级法院,两次开庭之后离婚。法院判给王旗五万元钱,当时她的前夫没给钱,被法院强行每月扣除三百元,十几年才扣完。


酷刑演示:关小号

在劳教所这两年期间,王旗被关小号十五天,强行转化,不让上厕所,不准下楼,她又被强行看诬陷大法录像等资料,强行奴役每天长达十~十五小时。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恶警及吸毒犯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王旗将此事写了一篇纪实文章,准备曝光恶警。这封信在传出途中,被吸毒犯人严丽萍构陷,恶警收走此信,将王旗罚站,恶警路俊卿打了她七、八个耳光,把她关进小号,不让她睡觉,她一直被罚站达八天八夜,并加期四十天。当时法轮功学员李秀云为王旗说了几句公正的话,被强行加期几天。

当时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象王旗这样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不止一个两个。有一个杜姓法轮功学员,六十多岁,因为不转化,被长期罚站四十多天,被针扎、被殴打,很多人半夜听到她痛苦的喊声。有的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行野蛮灌食,牙齿被东西撬得松动。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偷偷地在食物里下不明药物,而本人都不知道。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不穿劳教所的衣服,结果被弄到洗手间里,好几天没出来,还把她的衣服泼的满身都是凉水,那时已经是秋冬季节,那些恶徒没有人性。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王旗从呼市劳教所回家。当时她身无分文,没有生活来源,没有房子,没有工作,没有家,什么都在这场迫害中失去了。王旗的前夫与她离婚后,当时四岁的儿子在奶奶家。王旗看到儿子后,发现他不说话了,问什么也不吱声了,什么都点头摇头的。在亲戚和同修的帮助下,她租了房子有一个临时的家,把孩子接了回来。为了生活她找了一份工作。

可是,就这样艰难的生活,也不安定。当地国保警察、派出所等经常骚扰王旗及家人,到处找她。一天,有人敲门,突然闯进三、四个人,气势汹汹地到处寻找什么,楼下有三个男的,都是便装,后来,他们说没找到人,就急急忙忙地出去了。

不得已,王旗一次又一次地搬家,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负担。后来,才知道孩子的自闭症是因为王旗被非法劳教之后,孩子失去了母亲的关心爱护,又经常听到奶奶及家里人为妈妈被抓的事情吵架,孩子不知所措,就常常躲到屋子里不出来,当他想妈妈的时候,就问奶奶,奶奶就说你妈妈死了。孩子当时怎样的感受别人是无法想象的。后来孩子就把自己关在屋里不想说话了,也不想接触任何人了。本来孩子就不愿意离开家,因为从小长大就在那里,当他妈妈把他接走的时候,孩子很不高兴,不愿意走,还出现了逆反心理。孩子经常说:我放学回家,不知道这个家又搬到哪去了。这种居无定所的环境,也给孩子造成了心灵上的伤害。

二零一七年的一天,通辽市科区国保大队李强打电话骚扰王旗,让她去公安局配合他们照相,打了好几次电话骚扰。二零一八年霍林河派出所的警察打电话骚扰,说是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人让打的。以后,王旗坐火车几次被无理搜查、骚扰。

二零一九年王旗再婚,一天,王旗坐私家车在途中被无理搜查,警察问她你犯啥罪了?公安内部的网上写着你是“叛变叛逃罪”。后来,外地的警察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问王旗是什么情况?派出所的警察说:她不在我管辖区住,不归我们管。后来又给一个派出所打电话,派出所还说不归他们管。这样,两个多小时之后,外地警察就把王旗放了。然后这个警察说,你给市长打电话告他们,或者起诉他们!一个家庭妇女哪来的叛变叛逃?中共迫害法轮功,让世人都反感,以为这是个可笑的事情。

二零二零年年末的一天,当地的警察和社区居委会人员一查户口为名多次到王旗家骚扰;然后又打电话说道居委会去一下户口的问题。当王旗到居委会,居委会为了等警察故意拖延时间,后来来了国保大队长李强和自称是政法委的人(没出示任何证件),找王旗谈话,逼迫她签三书,承诺把“叛变叛逃罪”撤掉,还说有什么困难找他们,他们给安排。王旗没有配合他们,他们就去她新找到的工作单位骚扰。第二天晚上他们又去王旗家,李强和另外两个人找到王旗的丈夫,给家人施加压力,目的还是让王旗签三书。

法轮大法(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会、任何地方,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应该受到表彰的。事实上,尽管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已经弘扬一百多个国家、受到三千多个褒奖。即使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坚持修炼,讲真相、揭露谎言、曝光酷刑迫害,也是合法的,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而对他们身体上、经济上、名誉上、精神上等任何伤害都是违法的,用刑法来衡量,站在被告席上的应该是这些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的人。

古语云:“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就是说,迫害修炼人的罪业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偿还不清。在此奉劝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610、政法委、公检法司、派出所及街道社区人员,立即停止参与迫害,找机会将功补过。即使根据《警察法》和《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及公、检、法人员对办案责任要终身负责。《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及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谁也不愿将自己和家人处于危险境地。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幸福与未来,在法轮功的问题上一定要分清是非善恶,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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