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早晨七点四十分,正值上班高峰期,我去退休处为两位长兄代领取暖费,骑着电动车靠马路右侧正常行驶,一辆摩托车突然从我身后冲过来。由于他车速过快,加之躲车,一下子把我的车挂倒在原地,我的左胳膊被刮破一层皮,而他连人带车被甩出去十多米远,摔倒在马路中央,身体被压在摩托车下。 我没有顾及自己,快速走向他查看情况,发现他的腿严重骨折和其它多处擦伤,赶紧给他打了一辆三轮车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他到医院后报了警(我也赞成)。之后我等着交警的裁决。 当天下午约三点,对方打电话给我,要求私了(这在责任认定上足以说明一切)。我去了之后说:“本次事故我没有任何责任,我一个六十多岁的人,被你刮倒,又受了伤,本应找你赔偿,但你今天遇到了好人,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虽然从担责角度讲,我不应出一分钱,但是作为法轮大法弟子,是为他的生命,看着你们打工在外(伤者老家是湖北的),很不容易,又受了重伤,出于道义、同情与慈悲,我自愿赞助你五千元钱,助你疗伤,并祝你早日康复!” 他们夫妻二人听后,激动的连声说:“谢谢叔叔!”“谢谢叔叔!”我说:“你们不用谢我,要谢就谢法轮大法,谢谢我们的师父吧!”之后,我与妻子(同修)给他们讲了法轮大法的真相,并给他们夫妻二人做了“三退”(即退出中共党、团、队等组织),叫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他们的老板(也在现场,他原来是某村的村书记)说:“以前有好几个人给我讲过三退的事,我都没退,今天通过你的言行,让我看到了一个大法弟子的风范,发自内心的敬佩你们大法弟子!”愉快的做了三退。 我们最后在这个愉悦的氛围中为这次撞车事故划上了理想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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