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大连湾77岁的法轮功学员刘仁平老太太,二零二一年六月初在大连市政法委策划的绑架案中遭骚扰、抄家抢劫,后被派出所劫持构陷,十二月上旬被甘井子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三万。老人认为自己无罪,上诉。 刘仁平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住大连市甘井子区阳光新城德艺园,退休前是工厂托儿所的保育员,一九九八年修法轮大法后一身的病都没有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遇见谁都是笑呵呵的,去年她头发从下往上长出了一寸多的黑发。 二零二一年六月初,大连市公安局出动警察,对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实施绑架、抄家。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三十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刘仁平就是其中一位。 六月三日晚七点左右,大连湾派出所副所长张连柱带领警察五、六个人,有男有女,穿便装,有相关的手续。到刘仁平前夫的家(因刘前夫这几年身患重病,女儿在外地上班没有时间照顾,刘仁平可怜他,有时间就去照看他)绑架了刘仁平,抢走了大法书籍,警察当晚把刘仁平带走。 刘仁平被带走后,她前夫给副所长张连柱打电话,说他身体不好,需要刘照顾,请求放人。第二天六月四日上午十点左右,刘仁平被放回来了。刘仁平给张连柱打电话要大法书,张连柱说:“你明天来吧”。结果当天下午三点左右,派出所来车把刘仁平带走了,再没放回来。随后,刘仁平的家(甘井子区阳光新城德艺园)也被抄了。 刘仁平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七月被构陷到检察院,非法批捕。 大连甘井子法院非法对刘仁平视频开庭,家属不知详情。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上旬,甘井子法院一审非法判老人四年,罚款三万。 刘仁平认为修炼法轮大法不犯法,法轮功书籍也是允许出版发行的,索要自己的私人物品是正当、合情合理。相反的,警察私闯民宅抄家是违法的,抄走公民的合法私人物品是强盗行为,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非法关押、判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老人不服判决,十二月十六日向大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刘仁平的前夫在抄家中受到惊吓,失去刘仁平的照顾,女儿又不在身边,整天吃不好睡不着,身体每况愈下,不日就病倒了,随后离开人世。 在此考问大连湾的警察们、大连市政法委的各级官员,你们积极参与对法轮大法的迫害,给家乡的父老乡亲带来了多少痛苦?制造了多少个人间悲剧?一个七十七岁的老人,比你的母亲年龄还大,甚至与你奶奶年龄相仿的老人,你们还要关押多久?拍拍良心,不问心有愧吗?“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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