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南昌市新建区生米镇法轮功学员熊美英,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收到南昌市红谷滩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送达的“追回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书”,被红谷滩区人社局停发并追夺131946.14元养老金。熊美英委托律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红谷滩区司法局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召开听证会。南昌市红谷滩区政府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红谷府复字[2021]25号),以“适用依据错误”撤销了红谷滩区人社局的《追回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书》。 一、红谷滩区人社局拒不执行“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生效已有三个月,可南昌市红谷滩区人社局有关责任人拒不执行红谷滩区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书。熊美英三次前往红谷滩区人社局要求按决定恢复、补发她的法定养老金。直至目前,南昌市红谷滩区人社局不仅没有对熊美英作出新的行政行为,恢复、补发法定养老金,而且还试图胁迫熊美英签字,认可人社局停发、追夺131946.14元养老金的非法行为。 二、熊美英三次前往人社局 依法讨说法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下旬,熊美英同家人第一次前往南昌市红谷滩区人社局(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509号2楼),要求面见人社局刘红霞局长,询问何时才能执行“决定书”,恢复、补发熊美英的养老金。门口的保安及一些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回绝了熊美英的询问。 二零二二年一月中旬,熊美英同家人第二次前往红谷滩区人社局(已搬迁至: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15楼)询问恢复、补发养老金一事,仍遭到人社局相关人员的搪塞。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熊美英同家人第三次前往红谷滩区人社局询问,人社局分管该项工作的但姓副局长(女,40多岁)出面接待。该副局长不仅没有回答何时能恢复、补发熊美英的养老金,反而递给熊美英一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在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中的第七章“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中的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写道:“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对多发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 后来,该副局长又拿出表格要求熊美英签字,认可人社局停发、追夺131946.14元养老金的非法行为,被熊美英的断然拒绝。过程中,陆续围来了一群人员,其中有上次出席“听证会”的律师,有社保服务中心的邹姓负责人,还有一位身着制服的警察。当场有工作人员欲对熊美英手机拍照,遭到熊美英及家人的大声抗议:你们这是要干什么?!拍照是侵犯肖像权!南昌市红谷滩区司法局已正式召开了“听证会”,红谷滩区人民政府已作出“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红谷府复字[2021]25号),以“适用依据错误”已撤销了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告知书”。这个“决定书”是加盖了公章的合法法律文书,我们今天来是要求依法恢复已停发的养老金……僵持中,同行的熊美英的家人也欲举起手机对工作人员拍照,这群人才四散而去。 三、熊美英遭受的迫害 熊美英,出生于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南昌市新建区生米镇医院的退休护士。熊美英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多年不治的眩晕症不翼而飞。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熊美英两次被非法抓捕、四次被非法关押、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共被勒索现金九千元,丈夫在迫害中含冤离世。二零一六年九月,熊美英再次遭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省女子监狱遭受了各种摧残。 二零一九年十月,熊美英还在省女子监狱遭受关押迫害,生米镇卫生院就通知熊美英的女儿,不仅停发了熊美英的养老金,还要求上交自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已经领取的养老金131946.14元。 关于熊美英遭受的具体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曾遭劳教迫害 南昌熊美英又面临非法判刑》、《江西省南昌市熊美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南昌市熊美英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养老金被“追回”、停发 南昌退休护士依法维权》、《南昌退休护士依法维权 追夺养老金告知书被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