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以来,黑龙江省积极执行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政策,对黑龙江省内的法轮功学员大肆非法抓捕、劳教、判刑、“洗脑”、抄家和酷刑迫害,致使黑龙江省成为全国对法轮功迫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黑龙江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即“610办公室”,简称“610”)是黑龙江省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该办公室负责全省迫害法轮功的日常事项,与黑龙江省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公、检、法、司和宣传部门相勾结,全面实施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恐怖主义政策。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二零年四月的近二十二年间,黑龙江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据不完全统计,被迫害致死者中有名有姓、有据可查的就高达五百八十二人。 黑龙江省委“610办公室”对此罪责难逃!作为省委“610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张金峰、国剑尘、石兰波、孝军、刘伟国则是这些迫害政策的实际操控者和幕后策划人。他们对发生在黑龙江省境内的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间,黑龙江省委“610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有: 张金峰(ZHANG,JINFENG),一九五三年九月出生,汉族,黑龙江省人。张金峰从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零年,任黑龙江省“610”主任。 国剑尘(GUO,JIANCHEN),男,黑龙江省人,第二任“610”主任。二零零四年十月,国剑尘任“610”副主任;二零一一年十月,以防范办(610办公室)主任身份,陪同时任黑龙江省政法委书记孙永波出席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召开的“全省无邪教村(社区)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推进会议”。 石兰波(SHI,LANBO),男,黑龙江省人,一九五八年四月出生。黑龙江省委“610”第三任主任;石兰波曾任黑龙江省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副巡视员、副秘书长、综治办主任。 李孝军(LI,XIAOJUN),男,汉族,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出生,先后任黑龙江省委“610”协调指导处处长;二零一二年五月任省委“610”副主任至今。 刘伟国(LIU,WEIGUO),男。至少在二零一一年已任“610”副主任至今。 以下是张金峰、国剑尘、石兰波、李孝军、刘伟国的部份恶行 (一)直接参与迫害 由于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隐秘性和对信息的封锁,因而在网上披露的黑龙江省委“610”直接参与和操控迫害的证据相对有限,下面所列只是冰山一角。 二零零二年四月,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六天中绑架了七百多人。时任黑龙江省委“610”主任的张金峰亲自将一部份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哈尔滨市戒毒所迫害。 二零零四年,黑龙江省五常市法轮功学员刘艳春等七人被绑架,张金峰等人在勒索了法轮功学员家属钱财后,才将这些法轮功学员释放。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哈尔滨市呼兰区财政局法轮功学员李敏和妻子杜秀珍被非法抓捕,二人被劫持到五常市洗脑班。张金峰伙同哈尔滨市“610”主任祁加民两次到洗脑班胁迫李敏“转化”。李敏不惧威胁,拒绝“转化”,后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九年在大庆监狱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至十七日,黑龙江省委“610”防范办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办气功班,强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培训”,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 多年来,省委“610”主任张金峰和国剑尘经常以外聘专家的身份到黑龙江省委党校对受训的各级官员灌输污蔑法轮功的谎言和传授如何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手段。 二零一六年十月,石兰波以黑龙江省委防范办主任的身份参加在哈尔滨和平邨宾馆召开的黑龙江省创新新闻传播工作交流会;经常刊登污蔑法轮功的文章和报导。 二零一七年五月,黑龙江省各地组织开展所谓反邪教集中宣传活动。省委防范办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设立宣传展台,并发放所谓反邪教宣传品,省委防范办主任石兰波参加了该项活动。 二零一七年九月,黑龙江省委防范办举行所谓“全国创建无邪教示范县”授牌仪式。黑龙江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石兰波,省防范办副主任刘伟国、李孝军出席会议。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黑龙江省委防范办召开会议,石兰波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要求通过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反邪教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零一八年二月,黑龙江省反邪教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石兰波出席了会议总结二零一七年工作,部署二零一八年工作。 (二)大办洗脑班,强制给法轮功学员洗脑迫害 五常洗脑班(对外称“五常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是黑龙江省政法委、“610”直接操控成立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黑窝。该黑窝成立于二零零零年,由财政直接拨款,藏匿于五常市计生局院内的后楼。 张金峰经常去该洗脑班,直接督导和实施迫害。多年来,五常洗脑班不仅迫害了大量黑龙江省内的法轮功学员,而且还迫害了许多来自外省、市、地区的法轮功学员。 张金峰、国剑尘等人为执行周永康下达的所谓“二零一零~二零一二三年转化攻坚计划”,不断指使省内各地区政法委、“610”、派出所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到各地洗脑班进行残酷迫害。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达十个之多,其中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是最为臭名昭著的黑窝之一。 二零一四年三月,发生在那里的迫害维权律师事件更是震惊海内外。该事件的发生与黑龙江省政法委、“610”在背后操控和纵容分不开,国剑尘等人对此难脱干系。 (三)大规模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 在张金峰、国剑尘和石兰波等人担任黑龙江省委“610”办公室头目期间,黑龙江省发生多起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非法抓捕事件。下面仅举数例: 二零零二年四月,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六天中绑架了七百多人。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在省“610”和大庆市“610”的操纵下,大庆市公安局非法抓捕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动一百多名特警,闯到双城市城建局家属楼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中,将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的五十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有三十六人被非法劳教,七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至二十八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哈尔滨市及其周边县市又有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发起所谓“零点行动”,即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零点之前,公安部门根据掌握的法轮功学员名单上门抓人。在这次非法抓捕行动中,哈尔滨市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法轮功学员张盛国、侯英华、肖昆、肖洋等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曾淑玲、刘艳、田庆玲等多人被非法劳教。其中张盛国、侯英华夫妇被非法判九年重刑。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依兰县、方正县、通河县出动大量警力非法抓捕当地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当晚共有六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抄家。后来有十四人被非法判刑,刑期三到十三年不等。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哈尔滨市、双城区公安局各个派出所非法抓捕了八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黑龙江省依兰县公安局同时对依兰县、桦川县两地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截止到十月十三日共有二十九人被绑架,其中十四人遭非法审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在黑龙江省“610”和省公安厅的策划下,哈尔滨市及周边的宾县和延寿两县及大庆市发生了大规模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事件。其中哈尔滨及周边县市有八十七人被非法抓捕,大庆市至少有六十一人被非法抓捕。据不完全统计,这次抓捕中,大庆市就有十七人被非法判刑,哈尔滨市有十八人被非法判刑,宾县有十五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黑龙江省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通河前进社区派出所绑架了七位法轮功学员。 (四)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据不完全统计,在张金峰、国剑尘、石兰波等担任“610”主任、副主任期间,黑龙江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共计五百八十二人。下面仅列举几个比较典型的被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抵制洗脑,三天被监狱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刘晶明,男,三十九岁。二零零六年十月,刘晶明被诬判重刑十二年,于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劫持到泰来监狱迫害。三月二十二日,刘晶明因在狱中抵制“洗脑”迫害,遭到暴力殴打和酷刑折磨,三天后,刘晶明就被迫害致死。 刘晶明遗体头顶部右侧严重塌陷;额头、右眉骨、右脸三处有约四公分划痕;脸部有淤伤、脸部肿胀、七窍出血、浑身是血;毛衣毛裤都有湿透的血痕,但内衣内裤却无血迹;左腿里侧有约三公分长的硌痕、右大腿外侧有一直径约五至六公分的窟窿;右腿膝部折断、右脚向里侧拧转变形;双膝盖部位紫黑瘀血有硌痕、肚脐有血痕,刘晶明显然系由殴打和酷刑折磨致死。但监狱为了推卸罪责,反而污蔑刘晶明是跳楼自杀,并将知情人和施暴人调离监区。 案例二、被灌食致死,秘密火化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九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四十三岁的张晓春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富裕县看守所;同年七月十五日,被公安非法宣布“逮捕”,到二零零二年六月还没有开庭,被非法超期关押长达一年。张晓春为了抗议这种任意的无理关押行径,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九日开始绝食。六月二十九日,张晓春被看守所所长曹国鲁等人强行灌食时迫害致死。张晓春死后,警察未通知家属,而是直接将遗体秘密火化。 案例三、遭受酷刑折磨,回家后仅二十多天去世 法轮功学员孙培臣,男,四十七岁,中学教师。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孙培臣被警察绑架,并遭暴力殴打,他的胸、腹及头部受到重创,出现多次昏迷。后孙培臣被非法劳教三年。 在长林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他经常遭到毒打和性摧残。警察强令孙培臣脱光衣服,用手抓住孙培臣的生殖器强力拽、捏,另一警察则用电棍电击他生殖器等敏感部位;他们还把他按在地上用肘部重击他的胸、背等部位。警察还用包装袋套住孙培臣的生殖器,并用手拽住生殖器用力上提,以此对他进行反复折磨。警察声称劳教所有死亡指标,打死也不怕。 孙培臣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奄奄一息。劳教所怕担责任,匆忙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把孙培臣送回家中。孙培臣到家后不足一个月,就因迫害而离世。 案例四、被性摧残,多种酷刑折磨,八天后在看守所内死亡 法轮功学员郝智梅,女,六十一岁,退休教师。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晚,郝智梅遭非法抓捕,并被关押在看守所。十八日晚,郝智梅被非法提审时,被警察用多种酷刑折磨。她还遭到性摧残,被警察用四把牙刷插阴部。八天后,警察通知家属称郝智梅突发“心肌梗塞”死亡,但出殡时警察却层层围住郝智梅的遗体,不准家人拍照。 案例五、前地税局干部卢玉平在狱中被折磨致死 法轮功学员卢玉平,男,于二零零二年五月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后被劫持到泰来监狱关押迫害。在狱中,他因坚持信仰,长期遭受精神摧残和肉体折磨。冬天,他被逼穿着单衣,光着脚在雪地里走;他还被按到洗拖布的大污水箱里浸泡,待身上的棉衣棉裤被污水浸透后,再被拽到窗口冻;被冻僵后,他又被拖到监舍地上,被囚犯象踢球一样踢来踢去;他还被锁在电线杆上或被逼坐在水泥地上,遭暴力殴打;警察指使几个犯人把他抬起来,喊着口号把他使劲往地上反复摔。 卢玉平被迫害得身体多处器官衰竭,生命垂危,后被转到泰来监狱医院。但警察仍指使犯医和犯人继续殴打和摧残已奄奄一息的卢玉平,致使他的肾被打裂、胳膊被打残。当地政法委、“610”两次拒绝卢玉平保外就医。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日,卢玉平在狱中被迫害离世,年仅五十一岁。 案例六、被灌食浓盐水,十一天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徐志成,男,四十四岁,工程师。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徐志成被警察从家中劫持,四天后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因其绝食抵制迫害,被野蛮灌食,所灌食物是半袋或一袋食盐加玉米粥或豆粉,有时候是半袋溶化的食盐直接灌入胃中。仅十一天的时间,徐志成就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结语 “610办公室”这个邪恶的机构,被中共及江泽民集团给予了在中国大陆范围内行使超越《宪法》和法律的非法权力,它拥有随意操控任何国家机构尤其是公检法司系统实施迫害的非法权力,可以全方位地组织、指挥、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如媒体抹黑、监控骚扰、非法拘禁、非法劳教、非法判刑、非法“洗脑”、非法抄家、经济掠夺、株连、肉体折磨、精神摧残,甚至活摘器官牟取暴利。 因此,黑龙江省“610”办公室和张金峰、国剑尘、石兰波等众“610”头目对其任期在黑龙江省发生的对法轮功的所有迫害应承担罪责。 张金峰 |
石兰波 |
李效军 |
刘伟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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