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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炼法轮功的真的是好人哪!”
文/辽宁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我今年七十八岁。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我去银行开养老金,回来在拐弯路上,因当时是绿灯,两边没人,我正走着走着,突然就听“当”的一声,我被汽车撞出两米多远摔在地上。汽车停住了,从车里下来两个人,一男一女走到我跟前,说:怎么样?能起来不?

我慢慢坐了起来,回回神,立刻想到《转法轮》中讲的汽车撞人的情景,就说:“没事,没事。我不会讹你们的,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你们今天是遇到好人了。以后开车注意点。请记住法轮大法好。我没事,你们走吧!”他们就开车走了。我站起来扑了扑土,就回家了。

师父说:“好坏出自人的一念,这一念之差也会带来不同的后果。那么大岁数,搁个常人,能摔不坏吗?可她连皮都没破。”[1]我是一个快八十岁的人了,被汽车撞出两米多远,摔在地上,什么事也没有,真是奇迹。是伟大的师父保护了我,在此弟子谢谢师尊的保护!

二零零三年,当时老伴下岗,没有开支了,社区给办个低保户,每月给补九十元钱,按月发,办工资本儿往里打钱。二零零四年九月份,老伴办了退休,自然就不属于低保户了,就不应再拿低保钱了。这个月末,社区人员给老伴儿本里打钱打不進去,问我怎么回事。我说老伴退休办下来了,那低保钱我们不要了,我把本儿交给银行注销了。她目不转睛的看着我说:“现在的人给钱还有不要的?某某某都去世一年多了,家里人还给领低保钱呢,你们炼法轮功的真的是好人哪!”

师父说:“不管人类的道德标准怎么变化,可是这个宇宙的特性却不会变,他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那么作为一个修炼人就得按照宇宙这个特性去要求自己,不能按照常人的标准去要求自己。”[1]

作为一个修炼人,就得做一个好人,用法来要求自己,看淡金钱和利益。前年夏季一天,我去早市买裤子。当时裤子是二十五元一条,我拿五十元给卖裤子人,他给我找回七十五元钱。我把多找的五十元退给卖裤子人,他惊呆的看着我。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不会要你多找的钱。请你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从兜里拿出个大法护身符让我看,乐呵呵的念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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