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南昌市罗家镇的法轮功学员刘永红、雷美蓉被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结束非法关押,从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回家。另两位同时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徐桂珍、卢林香则情况不明。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南昌市罗家镇七位法轮功学员刘永红、雷美蓉、徐桂珍等在一起读书学法,被罗家镇派出所警察通过手机定位跟踪,七位法轮功学员全部被绑架带走,全部都被非法抄了家,第三天全被带去做了核酸检查(本地区并未发生疑似确诊病例)。 二月十日晚上,章丽玉、张小云、赵中发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拘留所治安拘留十五天。雷美蓉、徐桂珍、刘永红、卢林香被非法刑拘、关押在新建县第一看守所,后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刘永红,女,出生于一九五零年,南昌市南钢家属工厂的退休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半夜零点被非法抄家,被强制核酸检测后,被逼迫签“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她拒绝签字。 刘永红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个多月后,曾因身体原因被送往南昌市中寰医院(公安监管医院)羁押。 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刘永红、雷美蓉被释放回家,才知四名被刑拘的女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开庭,刘永红、雷美蓉均被非法判刑一年,而徐桂珍、卢林香则被非法判刑一年以上,具体情况还有待查询。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累计106人次,其中:非法判刑17人、非法庭审3人、非法刑拘6人、拘留10人、关押洗脑班8人、绑架114人、骚扰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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