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前文 四、中共恶党对鸡西地区大法弟子迫害概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与江泽民相互利用,操控国家机器对上亿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疯狂的迫害,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使数百万法轮功学员失去了生命。明慧网已经登出的就有近五千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致死。 二十三年的持续打压,善良的鸡西法轮功学员也未能幸免于难。鸡西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唆使的恶警坏人打致伤残、被活摘器官;抢劫财产、流离失所、居无定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甚至被恶警枪击致残;失踪、迫害和株连致死的也不乏其例。但法轮功学员们没有在巨难中倒下,一直走在修炼的路上。一部份法轮功学员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这个惨烈的代价是不应该发生的,人们会永远铭记他们生命的光辉。 二十三年里,江泽民祸国殃民,对法轮功修炼者犯下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国际重罪,对中国人民以及中华民族乃至世界人民犯下了滔天大罪,他的罪恶必定遭到历史的审判与清算。 (一)被非法劳教、判刑人员统计(根据明慧网) 鸡西地区被非法劳教、判刑人员不完全统计(1999年~2022年) 鸡西市(98人,129人次) 包万明、常广军、陈丽春、陈维权、程佩明、程佩英、程文婷、房起财、冯国君、葛丽娟、巩志军、顾淑荣、顾爱民、郭美松、郭人秀、黄新梅、姜凤荣、姜亚滨、李宝臣、李成义、李海岩、李辉跃、李秀琴、李勇胜、李元林、李月琴、李振英、李向娥、连某某、梁士清、刘丹、刘宇、刘淑兰、刘淑云、刘新成、刘学刚、马翠芝、马桂珍、马丽春、毛淑芬、门秀美、潘西华、邱学治、隋桂兰、孙殿斌、孙金奎、汤恒芬、唐桂荣、滕淑丽、王密、王清、王传云、王凤芝、王兰生、王莲琴、王淑桂、王淑芝、王新春、王亚利、王玉梅、王克军、王玉花、王凤霞、吴宝库、项彬、项洪福、徐树君、薛福春、杨丽君、杨海玲、张传胜、张智利、张海涛、张慧玲、张培增、张世力、张作君、张翠清、张艳君、赵斌、赵宝山、赵春艳、赵桂琴、赵树凤、赵树丹、赵锡奎、赵某某、郑金萍、郑淑梅、钟丽、周克铭、付美琳、黄秀彬、黄莹杰、谭志芳、崔兆桃、何美芳、于淑芹。 鸡东县(53人,66人次) 蔡桂荣、管凤英、郭继书、郭长玉、霍凤奇、季洪波、贾某某、解运欢、孔令芝、孔祥萍、李崇俊、李金鹏、李淑芬、李玉兰、李玉珍、李某某、梁玉桂、刘桂华、刘丽香、刘启良、刘淑云、卢正义、罗伟 、孟德辉、孟庆荣、巩志军、牟德富、曲德洪、任守志、史晓春、王智、王爱芳、王莲琴、王淑贤、王文成、王秀珍、王学士、王玉兰、许云玲、于春友、于春珍、于国荣、于久显、于春珍、苑丽芹、张明辉、张秀英、张月增、张云龙、张志杰、郑淑梅、杨凤莲、许云玲。 密山市(58人,102人次) 巴凤莲、巴丽江、陈国清、戴军、樊明胜、高云祥、顾巧玲、贺江、季洪波、姜洪禄、姜玉辉、姜玉英、雷川清、李荣琴、刘 辉、刘德全、刘桂华、刘桂香、刘红梅、刘景录、刘启良、刘桂花、刘桂英、罗立斌、全红丽、邵影、申桂珍、宋文涛、隋玉华、孙丽香、孙义山、孙玉山、王雁、王玉凤、王爱芳、魏晓东、辛丽莲、邢德福、徐佩彦、薛岩荣、杨殿军、杨晓光、杨晓林、于凤英、于天勇、于永珍、于秀香、张建、张成花、张成玉、张传富、张传玺、张秀英、张玉堂、张作斌、張玉兰、赵波、钟国权。 虎林市(36人,39人次) 曾建江、代亚军、冯淑杰、巩红燕、官延凤、侯景涛、胡兰香、李敏芝、李荣琴、刘桂香、刘红梅、刘江丽、刘钦举、刘香丽、罗井山、马翠芝、马桂珍、毛德兴、毛淑芬、欧维芝、欧阳惠芝、谭春怡、谭蜀媛、滕敬贵、王强、王素英、王忠欣、叶正辉、赵碧旭、周秀琼、邹继秀、邹玉才、于孝诚、夏德宝、许田香、王素英儿子。 合计:245人,336人次。 (二)部份被迫害案例 1)二十年前的枪击案 ◎房起财,男,五十岁。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晚,鸡西市恒山区法轮功学员房起财到同修家。敲门时,发觉屋内有人蹲坑,他转身飞跑下楼,后面的警察开枪射击。然后把他绑架到鸡冠区永昌路派出所,对他酷刑逼供、毒打。 然后将房起财劫持到看守所,关押一年零八个月。鸡冠区法院先后对房起财非法庭审三次,房起财被非法判刑十五年,送牡丹江监狱关押迫害。 ◎姜洪禄,男,六十五岁,原密山市公路管理站职工。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二日(大年初一)凌晨两点左右,姜洪禄张贴大法真相资料时被密山公安局政保科长孟庆启等巡逻时发现,见追赶不上姜洪禄,恶警就开枪射击,孟庆启一枪打中姜洪禄的左腿,罪恶的子弹打穿了姜洪禄的左腿腿骨。 图1:姜洪禄 |
姜洪禄被打倒后,孟庆启、杜永山发疯般地扑上去,枪柄、皮靴暴雨似的落在了姜洪禄的头上、身上,对准他的头部猛踢,当时就把他的两个眼球踢了出来。头、脸严重变形,头部被打开一个二寸长的口子,头如同一个血葫芦似的。九个月后,姜洪禄被密山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当家人质问政保科的人:“你们凭什么把人打成这样!”他们说:“是上面让这样干的。” ◎程佩明,男,家住鸡西市鸡冠区。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八日,程佩明被鸡西市法院非法判刑八年,被劫持到哈尔滨第三监狱迫害;二零零四七月一日,程佩明等法轮功学员被分流到大庆监狱迫害。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程佩明从大庆监狱的龙南医院,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成功越狱脱离魔窟。大庆市公安局、“610”、刑警大队等为了找到程佩明,他们签发了“通缉令”。又在“百度”网站上摆贴:凡见到程佩明的,可以直接“开枪击毙。”当时就有五、六个省份在“百度”网站上把这个信息贴在了上面。 2)疑似被活摘器官案 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中共使用各种卑劣的手段,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器官或强行摘取、或不让家人见遗体、或人还活着就扔进冰柜。有的法轮功学员疑似被盗取器官,例如: ◎赵春迎,女,原住鸡西市恒山区。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十三天被迫害致死,时年五十四岁。 图2:赵春迎 |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晚,赵春迎居住地恒山街派出所多个警察绑架了她;赵春迎采取绝食的方式要求无罪释放;五月七日下午,看守所狱医和十多名男警对她野蛮灌食。五月十日凌晨四点多,十多名男警察把赵春迎用绳子捆绑在担架上抬走。 两个多小时后,家属被通知看遗体,赵春迎丈夫在要求尸检查明死因时,发现妻子体内的心脏、脾脏、胰脏三器官均被盗走。经两次验尸,确认赵春迎头部有刀伤,肋骨骨折四根,全身呈紫黑色,头部有血洞。 (三)迫害致死案例统计(四十三人) 图3:鸡西地区部份被迫害致死法的部份法轮功学员遗照 |
鸡西地区至少有四十三位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致死,按属地分别是: 鸡西市:17人 赵东、赵春迎、赵桂琴、赵春艳、姚国秀、姜荣珍、郭美松、白丽霞、王连庆、王集吉、王立章、施桂英、杨玉敏、刘耜隽、孙秀芝、李秀琴、杨海玲。 鸡东县:6人 刘桂华、刘晏辰、林宝财、张世清、杨凤莲、徐彩田。 密山市:11人 张 红、张建、张玉兰、张成花、钟国全、姚成达、刘梅章、刘桂英、于天勇、魏晓东、戴军。 虎林市:9人 马荣庆、王忠欣、夏德宝、刘桂香、赵碧旭、高喜珍、林世英、郭海棠、罗景山。 (四)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黑龙江省鸡西地区已有逾三千人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这些控告者中有干部、教师、工人、农民和个体业户等,还有很多善良的世人签名,要求对江泽民公诉,将其绳之以法。 图4~7:黑龙江省鸡西地区已有逾三千人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 |
一位签名者说:江泽民太坏了,应该告他。有深受其害的百姓说:我早想告他!一位农民说:江泽民把咱老百姓害苦了,早就应该告他。有一位老人听明白真相后,骂江泽民祸国殃民,说应该告他!有一位老人自己签完字后,给在外地的儿子打电话,告诉他起诉江泽民的事,儿子委托老人代签名,起诉江泽民。 法轮功学员家属也不放过迫害亲人及中国百姓的恶魔江泽民,他们述说了被$1$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八年五月,我和大人一起听闻了法轮大法,那时我才七岁。别人家的孩子都患流行感冒,我却无事。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遭迫害以后,我父亲多次被劳教所、监狱迫害;母亲被非法劳教。我在家护理奶奶,也被警察监视,往我学校打电话,使我被迫退学,流离失所。 叔叔在去劳教所探望父亲的途中犯病,带着遗憾不久离世。二零一二年奶奶因思儿心切,在心力交瘁、饱含期待中去世。小小年纪我就品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全家人心灵、身体遭受了巨大的打击与伤害,个中的滋味实在无以言表。 ◎由于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妻子赵碧旭被监狱故意用药物迫害致死。赵碧旭的丈夫递交控告状,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在控告状中他说: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在长达十六年对法轮功修炼者所犯下的所有罪行进行案案调查、案案追究,给全中国和世界所有人一个可信的答复。 ◎虎林市法轮功学员夏德宝被迫害致死,他的妻子控告说:“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十一点多钟,公安局、派出所、电业局要抓捕夏德宝,夏德宝得知消息后当天被迫离开虎林。电业局长却说夏德宝因旷工十五天被除名了。 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送鸡西劳教所迫害,送时夏德宝已迫害的不能行走,人瘦的不象样,是被人背进去的。夏德宝解教回来时,浑身浮肿。二零零八年下半年经常咳嗽,吐血,于年底十二月二十三日含冤去世。” ◎当年七十岁的窦延芬老人,怀着十几年思念女儿的悲情,控告发起对法轮功迫害的元凶江泽民。她女儿杨海玲的冤死给数个家庭和亲人带来的是极度的痛苦和精神上无法愈合的伤痛。 这位母亲根据女儿被迫害的无数个事实,要求法办江泽民,撤销对杨海玲十二年的非法判刑的决定,并恢复名誉。同时根据赔偿法第26条、27条的规定,赔偿女儿杨海玲被迫害致死给亲人带来的一切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 ◎法轮功学员家属薛成玉控告元凶江泽民。他写道:二零零零年末,我妻子被劳教送进了万家劳教所,在那里受尽非人待遇。 江泽民发起、组织、监督、实施的对法轮功的这场灭绝性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