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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概况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海珠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广东省、广州市和海珠区各级政法委,紧随江泽民集团的邪恶指令,操控公检法人员,用多种方式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和毒害世人,罪恶累累,让人触目惊心。从二零一六年迄今,海珠区法院至少非法枉判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

一、非法判刑

自二零一五年起,海珠区法院成为广州市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之一。从二零一六年迄今,该法院至少对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杨秀华、林作英、谭初英、梁惠婵、杨志刚、余清清、李玉薇、吴丽娟、罗桂友、曾浩、李庆华、董丽娟、易朝玲、谢宇、李常兴、牛奔、黄潜、郑景贤、曾加庚、王梅英、刘金焕、凌建民、胡吉秀、叶小冰、李源东、马民庆、王雪祯、瓮庆忠、方伟雄、曾兴阳、邓芳、曾跃玲、刘跃丽、李健、童雪升、孙秀丽、张永梅、麦康林、张春河、李峭松、占志银、邱华芝、张晓洲。另有法轮功学员黎桥森是否被判刑待查。

海珠区法院公然违反法律,庭审过程处处违反刑事诉讼法,没有对任何“证据”实施质证,并肆意剥夺法轮功学员和律师的辩护权,对影响定罪的关键问题随意打断,整个庭审只是核实两个问题:被告是否炼法轮功,被查抄的资料是否是被告所有,只要“是”,就强行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扣到法轮功学员的头上。法轮功学员及辩护律师明确指出该罪名没有法律依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所谓的“证据”也属于非法证据。但伪法官一律不予采纳。

更有甚者,海珠区法院对年老或重病的法轮功学员也不惜下重手。例如今年80岁的高级工程师曾加庚,原本身体非常健康,被海珠区看守所迫害致高血压240、几乎失聪、生命垂危,海珠区法院仍对老人非法判刑五年,于二零二一年底将他劫入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

二、非法起诉

海珠区检察院是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的黑窝之一,它或直接起诉,或接手其他区检察院转来的非法起诉材料,与海珠区法院共同构陷法轮功学员。

何素梅二零一九年八月开始任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长,上任不到一年半时间内,海珠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了二十八位法轮功学员,对高龄法轮功学员也不放过,他们是:王梅英、刘跃丽、邱华芝、张晓洲、孙秀丽、童雪升、张永梅、麦康林、刘金焕、叶小冰、李峭松、徐正秀、胡吉秀、黎桥森、方伟雄、翁庆忠、凌建民、林作英、张惠、梁惠婵、吴丽娟、谭初英、曾加庚、马民庆、王雪祯、杨志刚、李源东、杨秀华。

被非法起诉的二十八位法轮功学员中,八十岁以上两人,七十五岁以上六人,七十岁一人,六十岁以上两人。王雪祯、马民庆为母子。曾加庚已被迫害致命危;王雪祯已被迫害致无法站立,两人现均已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受迫害。

三、非法关押

海珠区看守所是非法集中关押法轮功学员的黑窝之一,接收被警察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配合该区检察院、法院的进一步迫害;也配合邪恶“610”组织在非法关押期间给法轮功学员洗脑,企图用刑期威逼他们放弃修炼。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部份法轮功学员由于看守所生活环境恶劣、食住条件极差、劳动任务超高等原因,出现严重病症,海珠区看守所草菅人命,既不放人,也不让亲属探视,也不给任何医治,致使学员生命垂危,还被迫参加非法庭审。如法轮功学员李常兴、曾加庚、王雪桢等人的例子。

二零一八年四月,海珠区法轮功学员、中医师李常兴被劫持到海珠区看守所后,铅、锰中毒症状迸发,十个月左右,李常兴体重由一百三十多斤下降到八十来斤,呈间隙性昏迷。期间,海珠区看守所没有送李常兴到医院检查和治疗,也没有通知家属,任由李常兴的健康不断恶化。在他双脚不能正常站立的情况下,仍被海珠区法院冤判四年,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

曾加庚老人二零一九年九月中旬,被非法关押两个月后,出现严重高血压,广州市第一看守所送曾加庚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医院体检结果是:高血压三级(很高危组);左心房扩大,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心功能一级;颈动脉硬化,认为曾家庚“病情严重”。后被转押至海珠区看守所,被迫两次参加非法视频庭审。

王雪桢老人二零一九年被绑架关押,后转到海珠区看守所。自二零二零年六月起,腰部剧烈疼痛,行动困难,严重时只能爬行。她曾找海珠区看守所要求治疗,但看守所狱医声称是老年病,没有给予任何治疗。王雪桢老人后需终日卧床,被迫坐轮椅去视频开庭。

法轮功学员病危时,要海珠区看守所放人,它说“无权”;但在法轮功学员结束非法刑期该释放时它不放人走,却又“有权”了。

青年法轮功学员谢宇,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冤狱期满时,海珠区看守所将谢宇交到越秀区公安分局警察手上,导致谢宇冤狱期满后直接被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非法关押了九个月。

老年法轮功学员郑映珠,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四日在海珠湖讲真相时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海珠区拘留所(紧邻海珠区看守所)十五天。释放当天一早,郑映珠的亲友来到拘留所大门外接人。却见一辆面包车里坐着郑映珠从拘留所里开出来。原来是公安局的人来抢人。亲友有的从车窗连拉带拽想把郑映珠从车里救出来,有的大声疾呼,给司机和车里人员讲真相,让他们停止作恶,现场乱成一团。公安见势不妙,连忙把车倒回去拘留所里面,紧关大门不露面。亲友等了很久都不见动静。后来得知车子从另一个门溜走了,把郑映珠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直到八月二十二日才放回家。

可见,海珠区看守所关押法轮功学员并不在乎是否合法,只是一味的唯命是从,听令于公安局与政法委。已经构成了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

四、强行洗脑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广州市多个行政区都设有洗脑班,绑架法轮功学员进去强制洗脑,酷刑迫害,甚至剥夺其性命。后因为罪行被揭露,逐渐都撤掉,只剩下广州市洗脑班(对外称“广州市法制学校”)。约在二零一五年大法弟子诉江以后,多区的洗脑班又死灰复燃。

海珠区强制洗脑班,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66号,该地点为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原名广东省公路局)招待所。该地点采用封闭式伸缩门,约两米多高,从外面看不到里面情况,没有单位名称,墙上写着“内部单位,恕不对外”。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此时,很多都是被布或者用口罩蒙着眼睛劫持进去的,进去时用车载入,释放时用车载出。学员问夹控者这地方在哪里,他们都不愿意回答,夹控者就算回答了也没有确切的地址,只说是江南西附近。夹控者都不是正常的白天上班晚上下班,而是整天都在那里,不能随便出入,估计是刻意隐藏这个黑窝点。

海珠区政法委书记陈某、“610”主任陈某、赤岗派出所所长林某及警察三十多人骚扰参与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修炼者,强迫“诉江者”写保证今后不炼法轮功、不再控告江泽民,不写就抓到洗脑班,还带着医生来,检查没问题后就直接拉到“诉江”洗脑班。他们连七十八岁的老人张惠芳都不放过,到处在寻找张惠芳,监控其子女电话,造成老人无家可归。

二零二一年以来,该洗脑班先后劫持了朱宇飙(共两次)、徐细女、罗海红等等(部份学员没有透露姓名)法轮功学员进去强制洗脑,强迫他们放弃信仰。一般手段是先由公安国保突然绑架劫持,不告知亲属人在哪里。再由居委会综治办上门让家属收拾几件衣物让人转交给被关押的亲人。都是用威逼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什么“书”,表示放弃信仰。朱宇飙律师绝食反抗迫害,五天后被释放回家,但是家附近一直有来历不明的小车停留盯梢。

五、经济迫害

1、非法罚金

海珠区法院不仅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还对他们非法附加罚金刑罚,从三千到三万元不等。法轮功学员非常清楚自己没有违法犯罪,是被诬判,都拒交罚金。海珠区法院一般是采取从银行卡强行扣划的办法,抢劫钱财。法轮功学员牛奔二零一六年遭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诬判,并勒索罚款五千元。牛奔被非法关押在监狱期间,海珠区法院将牛奔仅有的2177.71元银行存款全部非法扣划,并非法向牛奔发出限制消费令,将牛奔归入限制人员名单。

法院还与监狱勾结,对不交罚金的法轮功学员禁止买生活用品和食品。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监狱尤其是男监,劳动强度极大,伙食又很差,吃不饱饭是常事,直接摧残在押人员的身心。他们普遍靠家里寄来的钱买一点方便面、饼干、火腿肠、奶粉等副食品补充一下体力和营养,好活着出去。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遭受酷刑“转化”、强迫劳动,这种情况下还不让买食品和用品,实为非常阴毒的迫害手段。

2、非法冻结财产

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傍晚在住处楼下,法轮功学员李源东被海珠区公安分局沙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八月十六日被海珠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海珠区公安分局企图对李源东的房产、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财富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发现李源东没有上述财富后才作罢。

3、非法开除公职

法轮功学员易朝玲女士,时年五十五岁,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采编部工作。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上班时,被新港西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被广东省教育厅非法开除公职。

法轮功学员曾浩,时年四十五岁,任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教师。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在自家楼下买早餐时被广州市海珠区国保大队、江南中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曾浩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出狱后也被非法开除公职。

4、非法剥夺养老金

六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郑映英女士,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非法发出“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告知书包括两方面内容。

1、收回自二零二零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53613.17元,要求五个工作日内,向海珠区赤岗街劳动保障中心交回上述数额的已领取养老保险。

2、自二零二一年五月开始,停发养老待遇。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直属于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搞邪恶宣传污蔑法轮功,毒害广大民众

海珠区跟随中共江氏集团的迫害政策,用在辖区街道张贴毁谤法轮功的宣传画、开办所谓的“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专题活动、创建“无邪教示范工程”等方式(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对法轮功进行污蔑和诽谤。

以下曝光的是海珠区凤阳街道近期的仇恨宣传: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以开展 “法律服务进社区”为由,趁机展出了由海珠区和各街道办事处制作的反邪教图版四十余块。

凤阳街联合南珠社区搞“无邪教示范工程”,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上午,通过广东省工作组的所谓检查验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凤阳街联合南珠社区居委会,在万科里广场举办反邪教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小册子、单张、礼品近千份。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凤阳街开展“崇尚科学 反对邪教”专题活动 ,以小礼品为诱饵,派发宣传折页、宣传手册等五百多份,摆放反邪教宣传展板八块。另在辖内江泰路普法长廊、二十一个社区居委会和各反邪教宣传栏全面更新反邪教宣传墙报三十份。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在春晖学校举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进校园活动,派发单张二百多张,毒害小学生。凤阳街更是宣称后续还将在辖内其它学校举行。

二零一八年初,凤阳街道南珠社区居委会,在其居委会所在的南珠路,大约五十米长的墙上,贴满了反邪教的大幅宣传画,有一半的宣传画直接毁谤法轮功。疯狂程度,如文革再现。

综上,海珠区公检法机构迫害法轮功学员可谓作恶多端、不遗余力。“福祸无门,唯人自招”。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广州市的疫情多次在海珠区爆发。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月,海珠区下属凤阳街道两次爆发。尤其是十月二十二日以来的疫情是三年来最凶猛的一次,全区的染疫人数不断攀升,封控也抑制不住。其中凤阳街道(海珠区法院所在地)、南洲街道的后滘(海珠区看守所所在地)、大塘片区(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晚,约六、七名法轮功学员在海珠区大塘公安宿舍被绑架,当晚警方出动了十多辆车,其中有警车和救护车)一直是疫情集中爆发地,连累海珠区被封控一个多月,民众怨声载道。赤岗也是本轮疫情的爆发地,位于赤岗的海珠区金笔厂宿舍。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二名男性法轮功学员在此被绑架,被全身搜查,手脚被捆住带走……

“宁搅千江水,莫扰道人心”。法轮大法(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使亿万修炼者及其家庭受益良多,在全世界获得多个政府的三千多项褒奖。奉劝世人切莫为了一己一时的小利跟随江氏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否则不但自己违法犯罪,还会连累家人及百姓受苦。

附:
1、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招待所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66号
电话:020-84357578
纪委书记陈超华13902270471(分管招待所)
董事长蔡灿华13500016613
法人、总经理徐理13826189561
谢淑雯13660631274
杨玲13828458572
邱二林13825101602
李秀群13826161598
林洁芳18028595337
张继兴15975394936
廖维13352884911
李苑文13434280866

2、海珠区政法委
书记蔡锐斌,13802751303
副书记胡迈13902247076
专职副书记饶仲曦,13682288233
副书记罗缎生,13902233687
副书记黄伟新18028612836
专职委员孙焕然,13826107007
专职委员陈伟宁13924156818
李仕辉,副调研员,13922102193
专职副书记吴森13925121288
“610”科科长吴建军13302287088
胡敏娟13926045663四级调研员
综治科长卢文岚13622271990
原书记麦志强13902292291
原副书记刘兆基13808889221
原副书记高沛良13609738322
科长肖地长13711692756
科长苏彦18620831668
通讯员郑裕鸿13632458633
通讯员王奋世13802740243
通讯员温周上13710811212
通讯员巫亮13450286873
通讯员骆宝施13302295945
通讯员李思韵13826473205
通讯员陈艳飞13924113181

3、海珠区法院部份人员(2021年10月变动如下):
院长穆健,女,1969年5月1日出生,13922195080,原广州市中级法院审管办主任
纪检组长宋芳,女,1972年10月25日出生,13609025139
副院长周征远,男,1979年1月27日出生,13570056518,2014年开始任刑庭庭长,海珠区法院成为迫害法轮功的定点法院,周征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周征远还亲自上阵,作为审判长冤判了多位法轮功学员,将78岁高龄被迫害致命危的高级工程师曾加庚冤判5年。
政治部主任梁小彤,女,1967年6月7日出生,18126766600
审管办主任刘颖,女,1981年1月23日出生,18126766669,原刑庭副庭长,现进入审委会。
刑庭副庭长陈荫亭,男,1979年12月10日出生,18126766664
立案庭庭长李泳,男,1980年1月12日出生,18126766799

4、海珠区检察院部份人员名单:
何素梅照片
何素梅照片
何素梅,女,检察长,1965年11月23日出生
许为国,男,检察员,1970-09-21 出生,13560320618
孙立波,男,检察员,020-89016289、89016236
许洁霞,女,检察员,1984年10月29日出生,15818188031

5、海珠区公安分局
局长叶芳,13609034897
政委吕东宁,13312860121
副局长谢惠敏,分管看守所,13316068528
副局长陈森广,13316100333
政工办主任郑文旭,13902254064
纪委书记张新,分管法制大队,13602812515
副局长梁森,分管刑警大队、预审大队,13802746235
国保大队
路志远13161067778
赵东方13416235056
许晓云13600092908
林少高13570513420
区永祥18922187844
侯茵仪13416135136
郭忠诚18927861338
张贵州13602763789
高林广13609783531
曾辉洲13822259983
刘俊颖13719000048
何惠涛18620182002
陆维杰13711664400
李景章13922756828
黄曜文13822213300
岑铭刚13104895228
朱富来13316068518
庄任强13924133990
黎国13763376033
卓创海13826155110
赖伟13609728741
黎振轩13600007220
莫家熙18520333617
高云峰13728015364

海珠区公安分局国保:
温春兰,1955年1月30日出生,13602846718
温燕欢,女,1963年4月12日出生,13602889886

6、海珠区看守所
梁伟棠,男,所长,1985-12-31 出生,13316001007
吴永权,男,副所长,1968-02-29出生,18028638923
刘初生,男,副所长,1977-12-25出生,13929512319
李长征,男,13798098869(驻看守所检察官)
邱庆林,男,狱医,1971-02-14 出生,1300518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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