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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二次遭冤狱 四川泸州市张利辉又被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近日获悉,四川泸州市纳溪区法轮功学员张利辉女士,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泸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八千。这是张利辉第三次遭到中共非法判刑迫害。

在泸县法院对张利辉的非法庭审中,张利辉自辩无罪,并告诫法官:不要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了,人心向善,疫情自会消失。中共泸县公检法不听善劝,罔顾法律与事实真相,继续制造冤案。

张利辉,54岁,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人士,自由职业。张利辉三十岁不到就曾疾病缠身:乙型肝炎,慢性支气管炎,低血糖,肾病,神经衰弱等,久治无效,痛苦至极。年纪轻轻的她对人生已悲观绝望。二零零六年六月,她有幸拜读了法轮大法书籍《转法轮》,修炼了法轮功,从此身体迅速康复,获得了身心健康的崭新人生。

张利辉从修炼法轮大法的实践中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亲身证实了法轮大法的无比美好与超常,于是发自内心的要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希望人人都能认清中共邪党迫害佛法的罪恶,人人都能在将来的危难中得到大法的救度。

张利辉因告诉人们真相,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七年,被泸州市纳溪区公检法合伙构陷,遭冤判三年、四年。七年的中共牢狱之灾,使张利辉身心遭受到残酷的摧残。

因中共迫害法轮佛法,近年来疫情四起,祸及了许许多多的无辜百姓。为了抓紧救度中国大陆还不明法轮功真相的民众,张利辉不顾个人的安危与得失,坚持不懈的向世人讲真相,传播大法的福音,在大疫随时爆发的危难前,全力以赴的讲真相救度世人。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张利辉在泸县得胜镇赶场,发给人们真相资料时被得胜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进泸州市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二月九日,泸县检察院以“累犯”为由加害张利辉,将张利辉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泸县法院对张利辉非法庭审。庭审中,北京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张利辉做了非常翔实的、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法庭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张利辉。张利辉自辩无罪,并告诫法官:不要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了,人心向善,疫情自会消失。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共泸县司法不听善劝,罔顾法律与事实,非法判张利辉四年、勒索罚金八千。

如今疫情在中国大陆各地大爆发,天天都在死人,中共四川泸县司法却仍在继续迫害好人,加剧疫情的蔓延,害己害人,毁灭着一方众生得救的希望。

(关于张利辉个人情况与遭迫害事实,见明慧网文章《四川泸州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呼吁停止迫害》)

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
四川省泸县得胜派出所办案人员:许晓鹏 李刚
泸县得胜派出所电话:+86 830 813 6026
四川泸县检察院检察官 郑建
四川省泸县检察院 电话 +86 830 819 2652
四川省泸县法院法官 陈刚 电话0830-8193092 819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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