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潘晶女士一年前被闯入家中的警察绑架,后被“取保候审”;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遭振安区法院非法庭审。她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看守所,情况不明。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潘晶宴请亲友为89岁的母亲祝寿。上午十一点左右,丹东国保、振兴公安分局、永昌派出所、头道派出所的七个警察突然闯进潘晶家,将她及来她家做客的四名法轮功学员一同绑架。警察称,他们发现潘晶在大量派发法轮功资料,因此要抓捕她。 之后振兴分局将潘晶构陷到振安区检察院。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在潘晶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振安区检察院做出退卷决定,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潘晶有社会危险性。丹东振兴分局让她家人办理“取保候审”。九月十七日晚,潘晶获释回家。 一年之后的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潘晶被告知,构陷她的案件再次被送到达振安区检察院。六天后的九月二十二日,振安区法院通知潘晶构陷案件已到达振安区法院,定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非法开庭。 潘晶于十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到达振安区法院后,警察就将她关进小屋,不让她与人接触。当天下午一点半,法庭非法开庭。潘晶在没有办法请律师的情况下,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法官却说:若要答应不炼,就少判几年。被潘晶严正拒绝。随后,潘晶被继续关押在丹东看守所。因至今一直没有消息,家人想见潘晶也不被允许,对她的情况十分担心。 在此告诫振安区公检法涉于此案的人员:配合中共参与迫害法轮佛法的人,必遭上天惩罚。现在疫情再度爆发,就是来淘汰中共的积极追随者。你们应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远离中共邪党,将功补过,才能获得神佛的赦免。 参与迫害机构信息: 振安区公安分局: 局长、书记隋虎成 13942537286 丹东市头道派出所: 王聪 办 415-2132233(主办人) 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 电话:0415-6250324、0415-6250323、0415-6250316 丹东振安区检察院: 地址:振安区东泰路225-4号,邮编118001 办公室:0415-6276609 案管科:0415-6276646 检察长王德全 15941511666 检察长于彦琳 0415-6276666、13841557107 副检察长周言 15841599180 副检察长马铭 0415-6276677、15941599019 副检察长陈丽 0415-6276699、18004258187 副检察长康长波 0415-6276600、13842573377@pi 纪检组长彭广伟 0415-6276605、13942516299@pi 政治部主任杨元东 0415-6276668、18241519936 检察官朱晓波 0415-6276627、13942509406 科长邹虹霞 15141565670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 王柯丁(或王柯宁)15698976099(此案主办人) 院长、书记宁伟 13942587528办0415-2277289 副院长孙彤 0415-2277366 13841505838 副院长石战军 0415-2277388 13604954027 副院长王瑜鹏 0415-2277368 15698970277 纪检组长高锋 0415-2277282 13020355255 专职委员崔健辉 0415-2277298 18641519196 专职委员姜玲 0415-2277338 18641519175 张月娇 0415-2277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