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及立案二庭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从二零一六年至今,中级法院刑一庭一直干预基层区法院办理一审案件,违反刑事诉讼法程序。上诉中,从二零一五年至今,返回一审区法院重审或中院再审的所谓案件只有寥寥几个,此后即使枉法重判九年、七年,也没返回重审或再审,绝大多数案件不再开庭;若无律师,还要为法轮功学员非法指定御用律师作秀,然后很快下达“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即使法轮功学员继续申诉,立案二庭均维持非法裁定或驳回。 西安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干预基层区法院办理一审案件表现在:多位律师去莲湖区、雁塔区法院拷卷时,办案法官、书记员均反映卷宗已移送中院需走一个程序,完成后再来。如:二零一七年,莲湖区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赵燕峰的案子,法官霍彪的女书记员明确地说:莲湖法院(构陷)法轮功的案子首先交给中院内定,返回后再判。 二零二零年,构陷法轮功学员宋智的案子没有证据,开完庭近一年之久,雁塔法院法官杨琳迟迟难下判决时,律师去法院询问,杨琳告诉律师案卷已报请中院,让上级指导如何判决。律师在控告信中严厉指出办案人员杨琳违反刑事诉讼法程序:上报中院让其指导,这使案件二审上诉中院失去意义,违背一审法院独立办案的原则。 二零二二年,莲湖区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李雪松的案子,法官权波蓉未经庭审对家属说:你妈要判三年。二零二二年莲湖区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王华的案子,法官霍彪说:卷宗已移送中院需走一个程序,完成后再来。同年莲湖区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妙忠军的案子,桑书记员也说卷宗先移送中院需走一个程序,再返回。 相关办案人员经常是那几个固定人员,如刑一庭参与上诉的办案人员:骆成兴(法官),张燕萍(庭长),袁兵(法官),邓少波,尚柏延,乔永立,刘淼,张超等;书记员:于梦迪,李燕清 。立案二庭参与申诉办案人员:陈媛媛(立案二庭:029-87658220 87658321),赵法官(立案二庭:029-87658219)等。 一直以来,西安市中院刑一庭法官骆成兴承办所有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件。为逃避二审开庭,骆成兴绞尽脑汁,既骗当事人又骗律师,违背一名法官的职业操守。 法轮功学员宋献兰,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绑架,七月底被莲湖区法院偷偷的开庭,被冤判四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宋献兰不服,上诉至中院,要求重新开庭。办案法官骆成兴欺骗律师说:面见宋献兰时,她本人要求二审不再开庭。律师疑惑:如果她本人真是要求二审不再开庭,为什么还要请律师?请律师不就是为了开庭吗?为了澄清事实,律师不辞辛劳从遥远的外地再次赶到安康医院会见宋献兰。宋献兰一听说法官骆成兴说她本人要求不再开庭,非常震惊,差点气晕过去,她万万没想到一个法官会这样冠冕堂皇且这么淡定的撒谎!气愤之时,拔下针头,用自己的血写下严正声明:在面见骆法官时从来没有说过此话。并用血在文字上按下多个手印。骆成兴知道自己撒谎露馅,气急败坏地与律师争吵起来,要求律师做笔录,并威胁要调查律师。又过了近两个月,律师打电话询问是否开庭,骆法官仍然坚持不再开庭。后来律师接到骆法官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书”。(参阅:明慧网《西安宋献兰被偷偷判刑 中级法院不开庭维持冤判》) 如果有亲友辩护人依法参与,骆成兴法官总是极力反对,拒不接受合法手续;即使接受个别合法手续,在法庭上也不让亲友辩护人依法辩护。 一次,一位亲友辩护人去交手续,被骆违法拒收。骆坚持说:只有律师才可以;如果没有委托律师,我们可以给他(她)指定辩护。亲友说:你说的有道理,但法律规定有三种人作为辩护人:单位推荐的人,律师,和亲友。有多种选择,为什么非要别人一种选择?法律明文规定三种人可以作为辩护人,白字黑字写的清清楚楚。法官是不是有选择性的执法?骆大声说:不要给我讲这个话!整天给我们寄信,信中谁谁谁,一查,是普通的公民,在明慧网上是有名有姓的人,不是律师、不是法律工作者。我是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若认为我这个话与法律不符,可向院领导反映。不符合委托辩护人的条件,不接受。不是你理解的。亲友说: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还需要我理解?不要以为你有权,就可以违法,作为公务员,拿着纳税人的钱,应依法办事,没有羞耻感?我要向政法委、院领导控告你!你这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法律规定这三种都可以,为什么不行?告诉你:我就是辩护人,意见书照样提交!你姓什么?叫什么名字?纪检在哪儿?监察室在哪?法院是你家开的?法制都给你们这伙人破坏了,哪天你们好多这些法官找律师,像这样的律师,轮到你头上,你就知道了。法制被破坏,你会享受着“成果”!亲友再次强调:法律写得清清楚楚的,这三种都可以,为什么我不行?要法律干嘛?法律是你家的?骆说亲友威胁他、侮辱他,嚷着:你可以控告我,没有任何问题,没有任何问题。争执再三,骆最后给女书记员交待:坚持违法拒收亲友辩护人的手续。如果上级问,让书记员去应付。 每次在办公室与律师们发生争执时,骆法官总是要从抽屉里拿出厚厚的一沓信,展示在桌上,大约几十封,一封也没拆开,嘴里还嘀咕着。 以下是审判委员会成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和各主要庭的庭长及部份法官,请补充信息。望大家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善劝这些可贵的人。 西安市中级法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139号 邮编 :710016 院长:赵雷 029-87658306 原院长:李洪涛,15929993333 副院长:赵海峰13891812959, 姚建军13088995988 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曼慧13363921792,党晓娟13992899119 刘明哲 029-87658306 王浩 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小齐13809181295,监察室主任:董刚 87658295 政治部主任:邓晓宇13891822269 副主任:张贵华 李金阳 副局级审判员:刘长权 乔永立 立案庭 :87658197 87658112 立案一庭 庭长:尚卫民 87658095 副庭长:张彩玲 审判长:张雪婷 立案二庭 庭长:刘国强 87658155 副庭长:商超87658299 审判长:王泉 法官:汪卫平 审判员:陈媛媛(申诉承办人) 赵法官:029-87658219(申诉承办人) 刑庭 刑一庭庭长:张燕萍 13571911661 029-87658226(一直参与) 副庭长:戚利宾 马建国 029-87658222 法官:骆成兴18702938281 袁兵 邓少波13152021770 常鹏(审判长)、张超、邓少波 尚柏延 刘淼 书记员:于梦迪 李燕清 刑一庭内勤电话 :029-87658217 刑二庭 庭长:王权谋 87658200 副庭长:王龙 87658201 法官:李馨欣 李金阳 执行局局长杨成哲 18792567567 执行一庭 庭长:尚卫民029-87658096 四级高级法官:牛晶琦 执行二庭 庭长:刘哲 029-87658122 副庭长:李维国 民庭 民一庭庭长:田坤 87658278 副庭长:陈平 民二庭庭长:刘国强 87658203 民三庭庭长:刘运平 87658123 民四庭庭长:段红军 87658165 行政审判庭庭长:王浩 审判监督庭庭长:高伟 87658083 督查室:主任:张勇 第二督察组组长:路暾(tun) 87658081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87658075 副主任:张斌 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邢锐飞 副庭长:王泉 研究室主任:刘明哲 副主任:赵旭忠 法官 何育凯 宋泽荣 综合处督导科科长:李森 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李树宏 办公室副主任:武夏收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处长:李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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