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我一九九八年喜得法轮大法并修炼至今,法轮大法使我知道了如何做人,做更好的人,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 我出生在农村,家里姊妹七人,六女一男,我排行最小,我有五个姐姐,一个哥哥。我是大学老师,我哥是农村的小学老师,五个姐姐都是农民。修炼法轮大法前,我的利益心很重,和亲戚朋友都是一来一往,能省则省,多付出了心里就念念不忘,想着求回报。 我修炼法轮大法后,牢记师父的教导:“我们要求你完全是一个超常人,完全是放弃个人利益,完全是为着别人的。那个大觉者他为啥呀?他完全是为着别人的。所以说,我对学员要求也很高,学员提高的也很快。”[1] 下面讲几个我修炼法轮大法后,品行、观念得到了很快、很大的提高、升华后的故事。 1、我给我哥当“弟弟” 我父母一直和我哥生活在一起。我父亲晚年在我家很认真的学习过大法的经书《转法轮》,炼过大法的动功,正当他将要真正走入大法中修炼的时候,中共邪党对大法的迫害开始了,我被迫害的远走他乡,父亲回到老家后,由于没有了修炼环境,也就没能够正式走入修炼。尽管如此,父亲托大法的福,九十五岁那年无疾而终。 我父亲身体一直很好,只是在晚年做过一次门诊小手术,共计交费6000元人民币,出院后可以报销一部份,我知道后也没有问报销多少,直接给了我哥6000元人民币。两年后父亲又做了第二次手术,所花的费用,我又如数给了我哥。父亲过世的丧葬费我给我哥分担了一半。父亲过世三周年忌日的花费,按照我们当地的习俗和丧葬费是持平的,我同样给我哥分担了一半。我哥是我父亲唯一的儿子,我嫂子总是说我哥太孤单,遇到事情没有兄弟为他分担。在我父亲的养老送终事上,我给我父亲扮演了“儿子”的角色,给我哥扮演了“弟弟”的角色,但不和我哥平分父亲的家产。我哥嫂非常感动,也非常高兴和自豪有一个好妹妹。 法轮大法教导我们要修炼成对谁都好的人,何况我自己的亲人呢?其实我哥嫂能够有一个大法弟子妹妹本身就是他们的福份。家族里能够有一个修炼法轮大法的后代,祖辈们也一定是积大德了! 2、收受女儿婚宴礼金我有差别 我有一个独生女儿,她结婚当天,我哥需要从一千里远的老家赶过来参加婚礼。他打电话说,他要随身携带礼金5000元人民币(现金)。我也想到了我哥随礼金会多一些(2000-3000元),但是没有想到会是5000元。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已经是很大的礼金了。我想到哥嫂挣钱不易,不想让他破费,就善意的说路上不安全,千万不要在身上带现金。我哥很少出远门,他觉的有道理就没有随身带钱。 婚礼当天他让我借给他现金5000元人民币随份子,我说你这么远来了我们就很高兴,不用再随份子。我不借给他钱他也就没有办法随份子。婚礼结束我哥回到自己家后,非要再寄给我5000元人民币,我不给他我的账号,他也就没办法寄钱。最终我没让他出一分钱。 我娘家、婆家都是农村的,共计十多家亲戚。我深深的知道农村人生活的艰辛,所以我女儿的婚礼,我不收农村亲戚们的礼金。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农村亲戚的大小事情我都一一寄去礼金,而且礼金都比较高。不仅如此,我考虑到年轻人的经济负担重,花费又大,我没有让我丈夫通知他们单位的年轻人,仅仅通知了几个关系非常亲近的。 这里也需要说明一下,我女儿婚礼那年,我丈夫五十一岁,将近三十年来,他单位一批又一批年轻人的婚礼我丈夫都是一个个随了礼金的。相反的,我丈夫的同事都是在子女的婚礼上,把自己多年来随过礼金的年轻人,尽可能的通知到,让他们参加婚礼。 我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被迫害背井离乡,来到一个外省省会城市工作,恰好有一个近亲表姐在这里,她没有收入,是随军家属,我们俩相差十几岁。自从我们联系上后,过节的时候,我都会带上礼品去看望她,我视表姐如亲生姐姐。她有两个孩子,她家的大小事情我都一一随了很高的礼金。我女儿的婚礼表姐随礼金3000元。婚礼过后,我以让她补养身体的理由退回她2000元。表姐感动不已。 3、我为大姐解危难 我大姐有两个儿子、三个孙子,多数都在农村开车装砖、送砖。有一次我大姐都把我抱怨哭了,她抱怨我只会给她一些零花钱,不会给她的儿子、孙子们在城市找一份工作。我是一名大学的普通老师,实在没有这个能力。 我父亲临终(九十五岁)前三年是在我大姐家度过的。大姐主动承担了照顾年迈父亲的重任。我从心里非常感谢她。前年我大姐生病了,需要做手术。她二儿子抱怨大姐偏向大儿子,几乎不進他妈的家门。大儿子经济上困难。大姐姐非常伤心和难过。我知道后,一次给她寄去了50000元人民币,她手术后还需要后续治疗,我又每次寄给她2000元,共计12000-14000元等。她整个治疗花费报销后共计70000元人民币。我给她寄钱共计62000-64000元。大姐姐感动不已,打电话一个劲的对我说,无法感谢我! 我大姐夫对我说,也只有你们学大法的人能够做到这样子。我对他们说,李洪志师父让我们学大法的人要对人好,这都是师父让我这样做的,你们要感谢师父啊!我大姐姐和大姐夫后来在我的劝导下一遍遍的听师父的讲法录音。 4、我顶替我哥 我母亲托大法的福,今年九十七岁,身体健康,生活自理。我哥、嫂相继过世了。所以我母亲就没有儿子只有女儿了。我决定由我来顶替我哥。我每月寄给母亲3000元人民币补贴生活,我姐姐们谁伺候钱就给谁。姐姐们出力照顾好母亲,我出钱给母亲的所有花费。就这样母亲的养老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以上是我作为一名大法修炼者,向家人、亲戚展现了在法轮大法中修炼出的善良与慈悲。中共迫害法轮大法,罪恶滔天,天理不容。真心希望世人、众生切莫相信中共的谎言,记住大法好!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拥有美好的未来!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法轮大法义解》〈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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