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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密山市七旬刘辉再次被非法判刑入冤狱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密山市七旬法轮功学员刘辉女士被迫流离失所到鸡西市,二零二二年七月在鸡西被绑架。她被非法关押在鸡西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刘辉和法轮功学员申桂珍,在自来水公司附近,给一位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密山国保大队副队长李刚碰上。李刚让第二派出所将她俩绑架,送拘留所拘留十二天后,八月二十八日又将她俩送鸡西看守所一天。因体检时,她俩血压二百多,心律一百七十多,体检不合格,当天晚上八点多回到密山,就让她俩回家了,但在家中仍有人看管,不许她们和法轮功学员接触,让她俩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

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刘辉被迫流离失所,到鸡西市鸡冠区。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刘辉与法轮功学员潘桂芬在同修租住的房中被鸡西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潘桂芬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刘辉被鸡西市公安局国保绑架后交给密山市公安局。密山市公安局将刘辉刑事拘留,把她非法关押在鸡西市看守所。

刘辉女士,73岁左右,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经被非法判刑一次,非法劳教一次(一年零四十一天),非法拘留三次、罚款8780元。

一九九九年十月,刘辉被密山利民派出所包街警察和所长绑架,政保科的孟庆起把刘辉非法拘留十五天,罚款6000元。

二零零零年五月,刘辉被密山公安局警察李刚绑架到密山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政保科孟庆启勒索刘辉女儿2000元钱。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刘辉等法轮功学员在鸡西大学附近的一个民宅里被绑架。在鸡西公安局,刘辉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遭到了非法“审讯”、毒打、逼迫他们承认传单和不干胶是他们制作的。在鸡西一看,亲人给刘辉存入600元钱生活费,被鸡西一看以每100元交30元的卫生管理费勒索去180元。

鸡冠区法院诬判刘辉五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刘辉在连珠山镇新治村讲真相被密山市铁西派出所刘晓亮等三人绑架,国保警察李刚非法把刘辉劳教一年,在哈尔滨戒毒所受迫害一年零四十一天。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刘辉到密山市档壁镇讲真相,被档壁镇派出所警察伙同密山公安局国保副大队长玉海颖等人绑架十五天。刘辉血压高达一百九十以上,看守所拒收,当晚十二点多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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