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秦玉珍善意帮助一位盲人学习法轮功著作,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九月十三日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个月。秦玉珍现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秦玉珍 |
秦玉珍一九六三年出生,年轻时疾病缠身,曾经一次心脏偷停,当场晕厥不省人事,被送医再晚一点,就差点没命了。秦玉珍修炼法轮大法后,她心脏病再也没犯过。她关心体贴丈夫,使他安心在外工作,不用为家中琐事操心,给他一个温馨的家庭。秦玉珍按照法轮大法要求的真、善、忍做人。她为了给邻居们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她默默清扫楼道卫生,用抹布擦楼梯扶手,给楼道墙围子刷漆,从一楼到七楼,自费买漆不求回报。她现在居住的邻居都说,秦玉珍是热心善良的好人。 两年多前,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秦玉珍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在“罗马庄园”小区里,一起学习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当天几十名警察、辅警及特巡警藏匿在某单元高层住宅楼的步梯楼道里,从上午九点开始蹲坑,到下午三点多开始私闯民宅,钥匙打开门锁、非法抄家并绑架了屋内九名五十岁以上女性法轮功学员和在楼外的一名男性家属。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秦玉珍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一年。取保候审一年结束后,秦玉珍被警察多次跟踪、拍照,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四日,秦玉珍被解除“监视居住”。 原本至此,此构陷案已撤案。可是,二零二二年五月份,郊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在秦玉珍家的门框边上放置了磁铁式监听器,多次跟踪、偷拍秦玉珍的日常出入。七月十二日,佳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吴彬及三名警察在秦玉珍家楼下蹲坑,趁她的丈夫回家时,抢下家门钥匙,开锁入室。警察强制将她丈夫困在家中。约晚上六点秦玉珍回家后,警察把她绑架、抄家,抢走秦玉珍的大法书籍、法像等私人物品,没有给家属出具“拘留通知单”和“物品扣押清单”。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当日,国保大队长吴彬等警察非法审讯秦玉珍,以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秦玉珍被绑架后未结案为借口,办案单位由郊区公安分局转到了向阳公安分局的新立派出所。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律师会见秦玉珍,询问案情后,又前往办案单位和区分局法制科,律师认为她的行为属于个人宗教信仰自由,没有对社会造成损害,更没有犯罪。然而,就在律师还未到检察院阅卷的时候,向阳公安分局新立派出所警察却快速地将秦玉珍构陷至向阳区检察院。构陷案卷到了检察院只一天时间,秦玉珍就被检察院构陷至向阳区法院。 在此构陷案中,秦玉珍坚持向接触到的公检法人员讲述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自己并无任何犯罪行为,并拒绝任何签字。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秦玉珍,九月十三日,非法判决秦玉珍十个月刑期,勒索罚金三千元。 参与非法庭审和判决的是审判长宋涛,审判员隋毅,公诉人时世伟,陪审员孙彦萌,书记员段兆荣,指定辩护人于影。刑事判决书(2022)黑0803刑初91号。 秦玉珍丈夫说:就因为她帮助一个盲人,给他做点饭,陪他念念书就被郊区分局的国保警察抓走吗?还跟踪多日?国家警力资源不应该是这么浪费的。如果公职人员能把心思用在正地方,帮助一下这些残障弱势人群,也不需要我妻子去帮他。执法人员的职责是打击犯罪、惩恶扬善。难道是迫害一个善良柔弱的小女子吗?!我身为一个丈夫,我只希望我妻子身体健康、道德高尚,只要她不干坏事、不犯法,我就说不出一个“不”字。至于她信仰什么,宪法都说公民信仰自由,她以什么为做人标准,那是她的思想、她的自由,不是哪个人能管的了的。现在你们把这样的好人抓了,亲里亲邻怎么看?听到这事的老百姓怎么评价?咱们佳木斯地小人稀,乡里乡亲做人还要留个口碑,总不能挂一个迫害好人的头衔,让家人也跟着蒙羞吧。 自中共江泽民团伙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秦玉珍女士曾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关押。在被被非法关押期间,她遭到肉体折磨,包括被猛扇嘴巴子、坐铁椅子、戴手铐等。如今,五十九岁的秦玉珍女士因为做好人,再次被中共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个月。目前,她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信息: 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街898号 院长王斌,电话:0454-8709811 、13604865553 常务副院长卢铁亮 副院长庞凤泉 副院长王晓方,办0454-8709802、13846199996 副院长杨清江,办0454-8709803、13945499990 副院长岳强,办0454-8709805、13504546666 副院长张海燕,办0454-8709806、13845477975 副院长赵玉斌,办0454-8709807、13298762222 政工科科长张恩成 向阳区法院刑庭: 法官 宋涛,办0454-6210031、18903687999、13512645666(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法官 纪忠,办0454-6210032、13091637128 李秀杰,办0454-6210035 法官 张伟宁,办0454-6210035 书记员 解爽15636459836 书记员 段兆容 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 地址:佳木斯市胜利路 大学游泳馆西侧 邮编:154000 毕宏书 检察长 手机13845430666 陈 斌 副检察长 手机:13846163632 孟力群 副检察长 手机:13945484777 黄福成, 副检察长 手机:18245411999 邓哲 副检察长(市院挂职干部) 李利锋 公诉科科长,手机:13846169281、18697098055(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时世伟 检察员 手机:15645406665(此案中迫害秦玉珍的主要责任人) 张宏伟 检察员 姜茗川 13039639889 其他党组成员: 胡玥 手机 18324647777 李蕴宏 手机 13039607111 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 吴彬13946472555 副大队长 于海洋18945601698 任吾驰13555584835 李洪刚13945423333 王文静15145474567(女,警号054249) 李艳春18945603562 李强18945601989、13359500109 18104540277 李岩13303680600、13555588001 吴闯 张佳13504547859 隋云15244795999、18645451302 李岩13555588001、18645451328 刘显峰 8869696、15246463158、18645451303 范建伟 8575700、13304541888、18645451304、13836661000 闫力学 8596507、13903684466、18645451305 关福才 8583549、6112216、15804542229、18645451599 张佳慧 13903668530、18645451530 李文琦 13945477551、18645451326 孙健杰 13845454501、18645451456 廉景福 13069936200、18645451462 张彤华 13303689858、18645451558 刘彦海 13339444833、18645451736 于晓军 13945463678、18645451727 刘三元 13845418278、18645451323 郭春海 13945480799、18645451731 李铁军 13836651623、18645451450 廖贤辉 13836651008、18645451359 李宝华 13945479205、18645451532 李宝娟 13812686999、18645451449 李俊杰 13803653335、18645451374 李晓明 15904547333、18645451726 严善海 13803668659、18645451732 刘振强 13945486355、18645451730 李胜哲 8698055、13704548300、18645451324 曲航程 18645489333、18645451312 闫明军 18645451334 曲学文 8574959、15246464700、18645451737 郑伟东 13945467650、18645451321 季文8220795、18745479755、18645451325 刘文13846137666、18645451315 郭威 15946986666、18645451317 安凤君13803656789 刑警队:王景明 15964516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