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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零”破产 山西政法委办一人洗脑班迫害张建立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法轮功学员张建立,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曾被中共人员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因他拒绝“转化”,令中共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清零”行动破产,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他再次被劫持洗脑班迫害。参与迫害的交口县政法委、“610”人员说,这是(山西)省政法委的决定,他们没有办法。

据悉,这个洗脑班是交口县政法委、“610”专门为“转化”张建立而设的。山西省政法委派了一女一男两个所谓“老师”荆某某(女)和樊某某(男),两人都是犹大,每天专门逼张建立“上课”,看邪党编造的视频,其内容污蔑师父、诽谤大法,攻击明慧网是反华网站等等,还逼张建立看邪党断章取义所谓的“传统文化”,逼看被歪曲的其它宗教的视频等等,逼张建立“转化”。

看到张建立始终不为所动,两个“犹大”气得时而暴跳如雷,时而相互指责,扬言一定要把张建立送进监狱。交口县政法委、“610”人员对两个“犹大”言听计从,三次把张建立被非法刑拘的“案卷”从公安局调出来谋划,因当地检察院无法立案,由吕梁市政法委、“610”出头,把张建立的“案卷”材料送往异地检察院,打算重判张建立五至七年有期徒刑。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在交口县“610”的指使下,交口县国保警察和“犹大”樊某某把张建立的“案卷”送达异地检察院重新立案。“犹大”樊某某和国保警察还放狠话,说不把张建立送进监狱决不罢休。

据悉,两个“犹大”恐吓张建立说:“(上面要)三年全部“清零”,现在百分之九十九都“转化”了,你是省政法委的“重点”!你们市也就剩你了。政府为你投资这么大,不“转化”你只有进监狱,进了监狱你不能炼功,不能发正念,不能学法讲真相,你也不是法轮功学员了。不“转化”也得“转化”。就你这身子骨,能不能活着出来都很难说。到时你啥都没有了,你的老妈你不能尽孝送终,即使你活着出来,你退休工资没了,你给祖宗丢脸,给儿孙留下骂名、污点,儿孙不管你,你也没脸活着。死了也没人管你。”

“610”头目则威胁张建立:“本来应该把你直接送监狱,考虑到你八十多的老母,让你回去见见,尽尽孝,道别一下,也和你的老婆孩子交代一下,我们对你做到仁至义尽。到时我一定会去监狱看你。你准备好到时怎么辩护。”九月十九日晚,张建立被家人接回家。

张建立曾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被劫持到山西省所谓“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迫害五十七天,他的妻子也被迫扔下工作,扔下家人,到洗脑班陪张建立洗脑二十余天,直至一月三十日除夕前一天,夫妻俩才被放回家。而这第二次“转化”迫害,是山西省各级政法委、“610”对张建立的一次统一部署的迫害。

山西交口县监委对张建立实施经济迫害

同时,交口县监委也配合政法委、“610”对张建立实施经济迫害。

张建立是交口县文化局退休职工。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张建立接到儿媳的电话,说某局长通知张建立十点钟到单位开会。儿媳陪张建立去了单位,原来此次会议是专门为张建立召开的。参加会议的有纪检委监委人员,文化局股级以上人员。交口县监委负责人宣读了《交口县监察委员会关于降低张建立退休待遇的处理决定》的文件,文件中写到:张建立“违反政治要求”,“邮寄”、“印发法轮功资料”,“宣传法轮功”,曾三次被交口县公安局拘留处罚,依据“有关规定”,经交口县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降低张建立退休待遇。

张建立当场提出异议,并说明自己没有违法,法轮功教人做好人等等。张建立问监委负责人:“作为监察机关,是不是公安局的执法行为也在你们的监察之列?是不是也应该给以监察?”监察负责人回答“是”。张建立要求监委人员按有关规定同时对交口县公安局执法违法进行监察。监委人员说有异议可以申请复审。

张建立近年遭迫害事实

据明慧网信息,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上午十点多,交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王建业、水头派出所警察王伟、徐达、张永鹏等五、六人开着警车,闯到张建立住处,拿着一本撕成两半的真相期刊《希望》,问是不是他发的?他们把张建立居住的两个房间里都搜了个遍,最后搜走大法书籍和《九评》、《明慧周刊》等资料及移动硬盘等,并把张建立带到水头派出所做笔录后,才让他回家。五月三日上、下午,张建立两次到派出所询问大法书和相关物品,但未见到涉事人的面。

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上午,张建立再次到派出所,对指导员范东明说明来意,给他讲了相关法律。范东明说:“你觉得你对,你可以写个东西给我们,我们交上去。”五月七日,张建立将写好的信送到派出所。信中从八个方面平和、理性、有理有据的讲述了修炼法轮功和拥有法轮功书籍资料的合法性及张建立修炼法轮功后绝处逢生的经历,讲述了中共搞历次运动及江泽民利用中共栽赃、陷害法轮功与目前的形势,希望警察们能明真相,将扣押书籍资料归还。五月八日,张建立又去到公安局将真相信交给局长和两名副局长。五月九日,张建立再次到公安局见局长,局长说要去开会,问张建立姓名,张建立如实奉告。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张建立接到乡下家里打来的电话,说母亲病重让速回,便急匆匆筹钱赶回家服侍母亲。过了三、四天,张建立接到单位电话,让他速回单位下乡扶贫,张建立听出不对劲儿,意识到自己一直被监控,随即关闭手机。之后,张建立接到消息说,自己被交口县公安局网上通缉了。

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交口县公安局国保警察闯到张建立单位,将张建立掳去派出所做过笔录。

二零二一年四月,交口县纪检人员张生到张建立家,问张建立还炼不炼功,说他们要专门找他谈话等等。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国保警察来到法轮功学员张建立家,张建立不在。他们就威胁张建立的家人说:今天是什么什么日,让家人看着,不让张建立外出。不准张建立看手机(指上明慧网)。只要一看手机,他们那里就知道,他们马上就会来等等。

二零二一年六月下旬,交口县纪检人员多次到张建立家骚扰,因张建立在老家伺候八十多岁老母亲,他们就威胁、恐吓他的家人,说如不放弃修炼,要判刑、停发退休养老金,没收廉租房等等,令张建立的家人惶恐不安。交口县纪检人员还给张建立的亲戚打电话,恐吓说纪检委已经将张建立作为当前纪检大案要案立案,要找张建立谈话,要进行录像、笔录、签字等等,不配合他们要如何如何等等。负责办案的纪检人员叫赵辉。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晚,张建立在县城一广场给三个中学生讲法轮功真相,被其中一学生用手机录音、恶告。交口县国保大队长刘文昱带人赶到广场,将张建立绑架到县公安局,非法拘禁22小时后,被交口公安局做出异地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因疫情,推迟执行)。并限制张建立本人不得离开县城外出,让其儿子做担保。第二天,国保警察到张建立所在单位及所有住所非法搜查,非法没收大法书及真相资料、二维码卡片、固态硬盘、内存卡等私人物品。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张建立被交口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到山西省柳林县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张建立不穿号服,不吃拘留所的饭,不喝拘留所的水,给拘留所警察及拘所人员讲真相,每天坚持炼功、发正念。张建立八天食水未进,因脱水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非常虚弱,头晕、心颤,肺气肿、肺心病复发,医院建议住院治疗。十二月一日交口县公安局给张建立办理了出所手续,并通知家人去拘留所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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