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日】大概两个月前,和A同修发生了矛盾,矛盾的结果是谁也不理谁了。最近,又遇到了一件事,我对B同修产生了看法,不想再跟B打交道,认为她维护自己的利益高于维护大法。这种想法源于去年在B的一件事上,我摔了跟头。当时,我还对C同修也产生了埋怨,埋怨她冷眼看着我摔跟头。 想到这里,觉的我这不是在说我自己吗?我不也应该放下人心,去帮助B同修吗?我怎么也是看着别人摔跟头而心不动呢?这多大的冷漠和自私啊!我决定和B同修在法上交流,并和她一起解决她遇到的事情。 这使我忽然想起两个月前和A的那个矛盾,其实就是师父点化我,对方就是演给自己看的;自己做的不在法上了,没过好那一关,没做好那件事,就推到别人身上,埋怨、指责都来了。 现在,我不也这样吗?发生那么大的矛盾,我都没有用它来对照自己。我突然意识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自己不会修了,没有正念了。 我也发现自己不会修、没有正念,也在影响别人,包括家人和同修。不能正念对待的时候,人心就会起作用,表现最明显的就是顾虑心和怕心强大起来,用人理推断事情,弄的环境开始变的紧张。其实遇到问题时,人的想法、各种猜测很多,我就走师父安排的路。 不修自己、不同化真善忍,私心也会变的强大起来,一味的保护自己,看谁有问题了,不是帮助而是远离,不仅不管别人,对别人还有看不起的心。想起以前没有任何观念的帮助同修,正念正行,邪恶都胆寒。 师父说:“修炼中无论你们遇到好事与不好的事,都是好事”[1]。 如果我都把自己遇到的事当成好事,怎么还会对同修有微词呢?这不正是不修自己的表现吗?! 感恩师尊的保护、点化!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芝加哥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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