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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遭冤狱、残疾丈夫求救 当地政府承诺尽力放人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轮功学员张小娜女士,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张小娜的丈夫左小腿截肢,右手没有抓挠功能,双眼目前看不见东西,需要妻子的照顾,呼吁相关单位释放张小娜,让她回来照顾这个家。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张小娜的丈夫陈杰接到自称是纪委的人(是哪个地方的纪委他没听清,因他双目失明,只能接电话)打来的电话问:你是陈杰吗?你控告王宝民了吗?陈杰答,是。你家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让当地乡政府尽快落实。

十一月三日,绥中县乡政府及村干部一行七、八个人来到张小娜家,承诺:我们尽力给你办,让张小娜早日回家来照顾你。他们还承诺给二千元钱,二吨煤。有人问:谁帮你家控告的?陈杰答:是邻居。在十一月十四日,前所大队把二千元钱和煤送到张小娜家,并照了相。

张小娜家住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前所村,一九九六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心向善。她的丈夫陈杰,二零二零年打工期间不慎被高压电线电击,左小腿截肢,右手没有抓挠功能,双眼目前看不见东西,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都得需要人帮忙,他生活上全靠妻子照顾。而这些年为了治伤,他家早已是债台高筑。家里还有两个孩子,一个高中生,一个大学生。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绥中县国保大队王宝民、刘唤宇带领便衣警察非法闯入张小娜家,非法抄家、绑架她。之后,张小娜被所谓“监视居住” 回家,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遭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孝金非法起诉,五月三十日被连山区法院审判长张亮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七月十日被无辜带走,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

面对妻子被非法关押,万般无奈的陈杰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四日在网上分别向政法警察违纪违法平台12337、公安部12389、中纪委12388、政府热线12345等部门控告王宝民、张孝金、张亮涉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非法拘禁、诬告陷害等罪,要求有关机构追诉他们的刑事责任;并呼吁相关单位释放张小娜,让她回来照顾这个家。

此事在明慧网上报道,正义人士了解到她家的遭遇后,伸出了援手,给她家募捐了一万元钱。并协助家属在(百度)网上实名将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孝金、法院法官张亮、绥中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宝民控告到政法警察违法违纪平台、最高检察院、中纪委、公安部、组织部、并向市长信箱、县长信箱反映了情况;同时又将此事件发到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国际组织;九月二十四日至十一月期间分别向中纪委,省委书记张国清及市长何志勇、市司法局局长范晓杰、葫芦岛市政法委书记吉圣亚、葫芦岛连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玲、法院院长杨书泽、绥中县县长项继飞、绥中公安局局长林辉等共计50人邮寄了控告书、求救信及追查通告。为了防止截访信件,分别在不同城市、不同日期、不同邮筒邮寄了这50封信(葫芦岛市龙港区西山坡的一个邮局曾经截访过此类信件,邮局局长张宏被家属实名控告到有关部门)。

关于张小娜遭受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
《辽宁绥中县张小娜被非法判刑四年》
color=#0000ff>《辽宁绥中县张小娜被非法判刑 不能自理的丈夫求救》等。

希望绥中县前所乡政府的各级领导尽快兑现你们的承诺,让张小娜尽快回家。在此正告王宝民、刘唤宇等人,你们连张小娜这样一个苦难的家庭也不放过,还迫害,已惹的是天怨人怒,国内外的很多正义善良人士都在看着你们,赶紧停止迫害,找回自己的良心与人性吧。善恶必报。

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试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相关责任人:
葫芦岛市绥中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宝民;电话:15566757710、0429-6136126
副大队长:刘唤宇13998962003、6136126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玲 13998980543,0429- 2659001
检察官张孝金;电话:13050971625,0429-2659020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院长杨书泽;办电:04292164111
法官张亮;办电:0429-216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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