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2021年10月29日消息,云南省昆明市原副市长王道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2022年9月被云南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是王道兴任职政法委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报应。 王道兴,男,汉族,1957年2月出生,云南省马关县人。曾任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3年11月至2005年8月,任昆明市委常委、官渡区委书记;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昆明市副市长;2017年2月退休。 王道兴任职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份案例: ◎2004年2月26日中国有色金属昆明供销公司的徐燕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又被官渡区110巡警绑架,自行车被扣押。将徐燕捆绑后,送到曙光派出所;又将徐燕送到官渡区国保大队;当晚零点秘密送到了昆明市第二看守非法关押;2月27日,国保大队黄姓队长率两名恶警非法抄家。 ◎2004年7月12日下午五点多钟,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菊芬在昆明市盘龙江边被官渡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连夜被送至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 2004年10月,官渡区法轮功学员高琼仙失踪;直至12月份,才得知她被绑架到大板桥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判三年。 王道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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