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学员杨运春女士发放真相资料,二零一八年五月被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国保大队及大岭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二年七月被临沂市兰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杨运春五十二岁,临沂市兰山区庙上村人,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一八年五月,杨运春因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五月二十五日中午,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国保大队及大岭派出所警察闯到杨运春家实施抄家,家中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物品被抢走,一辆摩托车被非法扣押,未修炼的婆婆和丈夫一同被绑架到派出所,问过话后才被放回。 随后杨运春被劫持到临沂洗脑班关押迫害,后被“取保候审”回家。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威胁杨运春家人不要把消息上明慧网曝光,否则要加重迫害。 二零二零年,大岭派出所警察非法给杨运春重新办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一年再次给她办了“取保候审”。 临沂市中共公检法相关人员相互勾结、构陷,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再次绑架了杨运春,七月份构陷到兰山区法院。 二零二二年七月,杨运春被临沂市兰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临沂市兰山区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邮编276000 电话:0539-8128115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151号,邮编:276000 电话:0539-3012170、0539-3012121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考棚街1号区,邮编:276000 电话:0539-8184035 褚延山 0539-7305720、18553977123 刘合磊 13953953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