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一次面对警察的非法询问,我平静的说道:“我只是个普通人,也是个合法公民。”可以看到在我说出这句话后,警察感到很震惊,他们这才想起国家公民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享有各项权利的,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警察即使执行命令,也是要遵守法律的。在另一个问题中,我说我可以不回答吗,警察也没继续追问这个问题,我意识到我也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这让我明白一点:懂点法律还是有用的。其实我一直很重视法律方面,明慧网上有关运用法律的文章,大多都会下载存档,方便查阅。近期明慧大陆消息中,很多同修被骚扰、非法拍照,为此我查阅了《警察你违法了》、《针对非法讯问反迫害的一点浅识》、《警察怕督查 官员怕监察》、《建议大陆同修掌握一些实用法律》、《控告警察违法抓人》、《通过举报平台运用法律反迫害》、《利用举报平台窒息邪恶》等交流文章,推荐看一看。里面很多问题讲得很明白,比如法轮功是不是邪教的法律问题、警察违反或触犯了哪些法律、怎样投诉控告等内容。如果老年同修不好理解,可请别的同修帮忙解释解释,抓住重点多看几遍,就不难了。 我还发现一个问题:在现实中,你对警察说《宪法》第三十六条关于信仰的内容,他可能不在意;但你说他的行为违反《警察法》没有先出示证件、没有文明执勤,他可能会放在心上;再比如,你说他违反《民法典》或《个人信息保护法》非法拍照、扰乱私人生活安宁,警察会意识到他可能真的违法了。同样的,《公务员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只要有一个环节或细节不合情合理,就属于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你只要提出针对性的职务法律,哪怕只是说出法律名称,就有一定震慑效果:他们会觉的你懂点法律,可能会运用法律投诉、控告,这可身关他们的切身利益。 而投诉、控告是公检法人员最害怕的。警察仅因为大法弟子的修炼者身份,而不涉及任何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频繁登门、传唤是不合情、不合理的,更是不合法的,就触犯《刑法》属于滥用职权。常人社会中的维权方式也很多,最看重的投诉号码(也可网上投诉)有:12389(投诉公安)、12309(投诉检察官)、12388(中纪委)、12377(投诉公检法、行政、监狱、看守所、派出所)。出于安全考虑,最好是网上匿名投诉。也可以用第三方(如邻居、同事、听到某事件的人),匿名投诉。在常人网页地址栏输入号码(如12377)搜索,或直接搜索,就会看到网页平台了。 大法弟子是修炼人,慈悲祥和,不惊不怕,平和冷静,以善待人,最终目地是为了救度众生。很多同修的令人敬佩的事例就不多说了。大法弟子身在人类社会,身为国家的一员,身为国家公民、自然人,同样享有应有的一切法律权利,同样可以监督、检举、投诉、控告、申请赔偿。特别是警察、社区工作人员、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行为,给大法弟子特别是大法弟子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作为公民可以依法申请、控告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 建议一下:1、至少要知道几个法律名称;2、知道有投诉、控告、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权利;3、知道一个或两个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如果所有的大陆大法弟子在讲清真相的同时,告诉公检法人员的违法之处(特别要说到法律名称),同时智慧表明自己有投诉权利,知道相关号码,相信一定会减轻迫害,改变局面,也有利于众生得救。 也建议明慧网不定时出些象《警察你违法了》类的法律汇编,帮助大陆同修。 由于个人层次和能力有限,说的不对不足的地方,请同修及时更正、补充、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