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六日】我是现居四川的大法弟子,现将我在修炼中遇到、听到、感悟到的点点滴滴体悟写出来,告诉世人法轮大法是什么,修炼大法的是一群什么样的人。为此我将我原住地(重庆市)的一位邻居同修以及她一家人的真实故事告诉大家。 二零一八年一月的一天,有人告诉我,住在楼下年近七十岁的老人在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一个为了一千元举报费的人举报了,随即警察将她绑架到镇派出所,抄了她的家,还把她老伴也弄去派出所签保证书,并威胁他监管妻子不许她讲真相。 这位老同修是从四川边远农村来的,她带着三个儿子到重庆丈夫的工作单位,住在我的楼下。原来她骨瘦如柴、面黄肌瘦,三伏天都穿着棉衣戴着帽子,容貌远比同龄人苍老。有人取笑她丈夫说:你把你妈接来了啊。那时她丈夫的工资全用在给她治病上了。三个儿子都只有中小学文化。后来单位炼法轮功的叫她来炼功,并告诉她,法轮大法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佛家高德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不收一分钱义务教功,五套功法简单易学。在同修的帮助下,她五套功法全部学会,并能通读《转法轮》这本天书。有空就听大法师父的讲法录音。不但她自己很快无病一身轻,全家也在不知不觉中知道了很多大法法理,知道了要怎么样做人、应该做什么样的人。三个儿子得福报有了好的工作、安了幸福的家。她大儿媳从连馒头都不会做,学会了做各种小吃,在外地开店诚信经营,在老家早买上了住房,据说还要买别墅了。现在她被迫害后,家人没有责怪抱怨她。 我原住地的房子是一直处于出租状态。二零一八年三月份,我突然接到原单位打来的电话,告诉我出租的房子发生了火灾,叫我马上回去处理。我和儿子回去一看,大火把家里烧了一个精光,还波及左邻右舍。其中楼下同修家损失尤为严重。因为消防队灭火时,高压水不可避免的冲進了她家,屋里所有的东西包括衣柜里的棉被、衣服全部湿透,老房子的墙及里面的电路也被水泡透,家里的积水淹过脚背。我和儿子大概算了一下,物品损失和维修至少要七、八千。我们询问同修如何赔偿时,她和丈夫异口同声的说:“我们决不会让你们花一分钱,你们遭受火灾损失巨大,为你们承受这点损失是应该做的。我们是邻居,帮不了什么大忙,墙壁湿了会干的,线路坏了先用蜡烛。你们快去处理其它事情吧。”边说边往外推我们。 接着再说我家的情况,那个房子是我和老伴住了几十年的地方,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们白手起家一点一点置办的。一把大火,把家具、家电、家装、所有物品都烧没了;而且还烧坏了我们这个单元公用的电气设施和水管。出租合同里写的清清楚楚:出租期间发生的事故由租户负责。还请了消防部门的人鉴定。厂里的人都告诉我们:应该是租客出门忘记关电器造成的,不要垫一分钱,让对方如数赔偿,不赔就告上法庭。 可我们是炼功人,师父教导我们:“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1]。 我们没有找租客划分责任、谈赔偿,而是首先想到不能影响大家正常生活,先四处联系维修人员,自己垫钱把楼里的公共设施、供电、供水恢复,联系被火灾波及的邻居,挨家挨户一一赔偿他们的损失。对门的邻居很诧异的说:“我还以为你们要扯清楚了、对方给了钱,才会修复这些,我都做好冰箱里的东西全部烂掉的准备了。” 处理完这些,找到租客,我们先问她火灾后有地方住没有?东西都烧没了她有御寒的衣物被子没有?然后说到赔偿问题,看的出来她很紧张,我儿子问她准备怎么处理,她试着说:“我只能赔你们三、五千。”说完忐忑的望着我们。儿子微笑着说:“那就三千吧,我们的损失不用你赔,左邻右舍的损失也不用你赔,这个钱就当恢复你继续居住的公共设施吧。以后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事后,有常人朋友很感慨,对我说:“你楼下炼法轮功的邻居损失几千也不要赔偿;你楼上邻居一个用了多年的旧空调,也要收一台新空调的赔偿;你用上万的房屋装修费也不让别人赔偿,只有你们炼法轮功的才这么善良、才这么无私。谁要说法轮功不好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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