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日】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我听人说有佛家上乘功法传到我们这,在附近公园有炼功点,每天早晨五点钟有人教功,我就来到炼功点。一看是法轮功,我就想学,学会后就在家学法炼功。后来我家附近又成立了炼功点,我就到这个炼功点学法炼功。 有一天,我梦到从我身体内爬出一条大蛇来,其尾巴梢就有一个房山头那么大,没有看到头,只看到尾巴。我感到是以前练的附体功的附体被师父给拿下去了,身体一身轻松。我更加坚定修炼法轮功,学法弘法。 成立家庭资料点 在迫害开始时,由于自己很迷茫,不知该怎么做,看到有不少同修到处发资料、送光盘、贴不干胶等。我就想,我该怎么做,怎么救人,我也想出去贴真相不干胶。 当我第一次出去贴不干胶时,出现了这样的事。那天晚上大约十二点钟左右,我看到妻子和孩子熟睡后,就出去了。在楼前电线杆前站住后,看看左右无人,静静的,当我拿出不干胶准备贴时,心里很紧张,就听到有两个人在说话,声音还挺大,再左右看看,静静的还是没人。正准备贴时,就又有人说话,再看看左右无人,这回赶紧贴上。从这次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这种情况,贴的时候,也不紧张了。 后来,在二零零四年九月份,看到有的同修把真相光盘放在我家门口,我拿回家播放,效果不错。当时我就在想,如果利用光盘发给众生,叫他们了解大法真相,救度世人,那多好啊,哪怕就是救一个人也行,也没有白做,这件事想到就去做。 家里没有电脑,我就和妻子说要买台旧电脑,能刻录就行,我妻子同意了,给我五百元钱。我就找我单位会电脑的老师帮我购置一台二手电脑。从此,就自己刻录真相光盘,自己发放。 直到二零零九年九月份,我地区辅导站的同修找到我,让我和其他同修配合,组建资料点,配合整体做好本地区讲清真相,救度众生,证实大法的事。 由于我上班,只有在业余休息时间做真相资料,所以我负责真相小册子、不干胶,另一位同修负责制作光盘,其他两位同修负责发放、粘贴。这样形成整体配合,为本地区更好的讲真相救度众生,提高救人的力度,起到更好的效果。持之以恒,坚持到现在。 突遇魔难 要正念 大概是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份的一天中午,有外单位的人找我办理支付取暖用煤款事宜,当时我在单位三楼机房里往外走,要经过走廊。走廊放着床垫子,垫子上有我单位两位同事正在睡觉,我怕打扰他们,就从两人之间爬过去。 下床(床高度约八十厘米)时,脚被床垫子上的绳挂住了,由于身体失衡,一跟斗栽下,右腿膝盖着水泥地,就听到骨头碎裂声音。我当时就想到我是修炼人,没有事,我忍痛弯弯腿,就去办事。 第二天,照样炼功,炼完功后,看看腿,膝盖周围墨黑,有的发紫,一碰就痛,不碰不疼,炼功不耽误。可想而知,如果不是修炼人会这样吗?那一念是多么的重要啊,修炼无小事,修炼人的一思一念都很重要。 利用法律 正念制止迫害 那是在二零一五年实名举报江XX后,十月份,有一天,当地派出所给我打电话,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说是。他又问我,是不是你起诉江XX,我说是。我问他,有问题吗?你姓什么,他说姓王。他说我违法,叫我到派出所去一趟。我说没时间,我在外面,你要找我,明天到我单位来,我在单位等你。他说,你已经放弃宽大处理的机会。我说你在威胁我,之后就把电话挂了。 第二天,单位领导找我到他办公室,问我:派出所找你是不是因为炼法轮功的事?我说是。他说你别炼了。我说:叫我来就是为这事?谁说也没用。说完,就和他讲真相,并给他真相资料,然后我就离开了。 下班回家后,我妻子(同修)告诉我,我单位领导给她打电话,让她劝我放弃修炼,在电话里,我妻子给他讲了近一个小时真相,此后,单位领导再也没找过我。 过了两天,派出所又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这回是另一位甲警察打的电话。我说没时间,甲警察说,你放心,你来签个字就回去,保证不抓你。我说那也不去,不过,我有两个问题你能回答我吗?甲警察说你来吧,我给你解答。我说,我不会去的。他说,那我到你家去,我说行你来吧。 这样不一会,他到了我家,甲警察進门掏出警察证给我看,之后,让他進屋,他说,我戴着录像机。紧接着后面就又有一个警察要進来,当时我就拦住。我说,你是谁?姓什么?他说姓王,也就是最先给我电话那位,我说,那就進来吧。这时又一个警察(乙警察)要進来,我说你是怎么回事?他说,和他们一起的。我问他姓什么,乙警察居然和我同姓。我说,你就進来吧。 让他们坐下后,甲警察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说是,这时那位姓王警察说,炼法轮功就是违法,法轮功被取缔了。我说你拿出正式文件来,你就是那天打电话威胁我的那个王姓警察?你在违法,我有权告你威胁我。这时警察甲说,分局姓王的警察好几个,管这事也有,不是他。 紧接着,警察甲拿出我起诉江XX的起诉书说,是你起诉江某某?我说是。甲警察说,你违法。我说,违法有证据吗?甲警察说,起诉江XX就违法。我妻子(同修)说,江XX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甲警察说,是啊。妻子(同修)说,既然江XX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那么是公民就有起诉和被起诉的权利,他为什么特殊?你能拿出文件吗? 甲警察面目表情愕然,这时姓王的警察说,你炼法轮功就违法。我说你拿出正式文件来,拿不出,你就是在违法,你在知法犯法。这时王姓警察把盖有公安局印章的各种拘留证拿出来了,说要强制执行。 妻子(同修)当时就问他,是什么罪名?王姓警察说,搜查完了,不就有罪名了?我妻子(同修)说,你就这样办案的?你没有这个权力,你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你们是代表公检法办案的,知法犯法,公、检、法的脸都被你丢尽了,你不配当一名警察。王姓警察抬起屁股就走了。 这时乙警察说,在中国还讲什么法律?妻子(同修)说,难道在中国就可以不讲法律吗?这时乙警察转身也走了。甲警察这时拿出一张纸,说,你在这上面签上字,在上面写什么都行,写上法轮大法好也行,我说我不会签的,我的两个问题你还没有回答呢。之后,他给他们的领导回电话后就走了。 我悟到,在正法修炼中,要有正念,不要人心,才能救人,才能完成使命,兑现誓约圆满随师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