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给公检法人员的一封信某某:您好! 违法的恶规当予废除 让我们都来保护和信守善良 不做诬告者 生命得救的法宝 给社区主任、村长进一言 关乎自己命运的第六十条 给公检法人员的一封信某某:您好!
虽然素昧平生却是真心的为您好!希望能于百忙之中把信看完。 记得唐代诗人白居易当年去拜访一位有道的禅师,看到这位禅师象鸟一样住在一棵古松树上,就说:您住的地方很危险。禅师说:我却觉得真正时时面临危险的是你啊!白居易不解:我镇守国家,有什么危险呢?禅师说:你身在官场,很容易蒙昧真性,还不危险吗?白居易恍然大悟。白居易再问为人之道,禅师说:诸恶不作,诸善奉行。白居易不以为然:这些连三岁的孩子都知道。禅师说:三岁的孩子都知道,但是八十岁的人未必做得到啊!白居易如醍醐灌顶,豁然顿悟其中的道理。 讲这个故事,是希望身在官场的您,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要有个正确的选择。迫害法轮功是一场政治运动,您知道只要是运动就有结束的那一天。当年纳粹法官站在被告席上的时候,法官有一段独白大概是:我们不是纳粹,可是我们比纳粹更不可饶恕,因为我们知道他们是谁,正在干什么,可是在良知与利益面前,我们还是选择了为虎作伥。如何对待法轮功,也是在摆放每个生命的位置! 一、法轮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功法?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核心,以道德提高、精神升华为目标,并辅以舒缓的五套功法,吸引了上亿人学炼,已洪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四千多项。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四十种语言文字,国内许多媒体都曾对法轮功做过正面报道,赞扬法轮功在提升人的道德和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人大一些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深入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 请您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思考一下,即可看出法轮功完全符合中国法律。 1、所谓“依法取缔”无依据,是违背宪法的迫害。 “依法取缔”法轮功依据的法是什么?没有。1999年7月22日,媒体大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功的决定》,其后公安部依此而发了一个通告,民政部、公安部没有立法权,它们的决定、通告不是法律;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说“法轮功是邪教”,第二天,人民日报紧跟,发了“法轮功就是邪教”的社论,江泽民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没有立法权,他们说的写的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1999年10月最高检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是越权解释法律,此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未做出什么关于惩治邪教的规定,它们又在解释谁的法律呢?荒唐!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一个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的法律文件:《关于取缔邪教,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但是《决定》中根本没提法轮功一个字,根本不是镇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与宪法相违背的通知、决定,本身就是违法的。信仰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一切对法轮功的不公正对待都是违背《宪法》的。 2、国务院、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名单和法轮功没有关系。 从二零零零年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共有14种,而这14种里面根本没有法轮功,您可以上网查证。到今天为止,中国现行法律中根本没有一条法律将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法轮功完全合法。 3、《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罪”不适合法轮功。 迫害以来,法院常以《刑法》三百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这是执法犯法,是无中生有。首先法轮功不是邪教;在法庭上,又有谁能指出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扰乱了谁的秩序?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四个要素:A、犯罪主体(指犯罪者)B、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人或物),C、主观方面(指犯罪者的态度:是故意还是过失),D、客观方面(指犯罪的后果、程度)。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有什么能力破坏法律实施?既然没有破坏性,又怎么能定罪呢?没有犯罪后果,没有受害人,没有社会危害,何谈犯罪?很明显是蓄意加害。 4、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解除,法轮功书籍合法。 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了一九九九年的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百度可查到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令)。法轮功书籍合法,那么法轮功书籍及资料不能作为犯罪证据。 三、法轮功学员的发资料、劝三退是在行大善之举 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劝人三退(退出党团队)是大善之举。册子上面的内容是教人回归传统,讲的是做好人的道理和瘟疫来了如何躲过劫难的良方,法庭上没听说有哪个法官念一念作为“犯罪证据”的册子上面的内容,假如是您看了那册子,您会损失什么吗? 中共历次运动害死同胞八千万,一个人杀了人要偿命,一个党杀害了那么多无辜百姓就完事了吗?“多行不义必自毙”。贵州平塘县掌布乡(已是景点),发现迄今已有两亿七千万年的“藏字石”,上面惊现天然形成的“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这是天意! 咱都知道泰坦尼克号,虽然豪华,但沉没了,沉没之前下来的人得救了。作为体制中的一员你更清楚中共这个组织不正啊,在它的队伍里给它站队的,就是它的一份子,它灭亡就会随着陪葬;上天慈悲,给每个人机会,声明退出(只要真心用化名都可以)中共组织,就有机会走入未来,目前三退人数已超过三亿九千万,包括许多高官都在留后路,打电话或采取其它途径到退党网站三退。 萍水相逢中朝你微笑的那个人,或者你身边的同事、朋友、邻居、同学可能就是法轮功学员,他们都是佛家弟子(法轮大法是佛法),身在俗世却不会随波逐流,有句话说给修行人一口饭吃都功德无量,同样,迫害修行之人则罪大如天。不要把法轮功学员的发资料、劝人三退当作是犯罪,受难中他们心中想的是别人,他们顶风冒雪,不惧严寒酷暑,不畏打压,付出的是汗水、是生命,辛苦却得不到一分钱, 他们挽救着被谎言毒害的每一个生命,就是一再的给予人得救的机会,包括曾经参与迫害的人。真心希望您能明真相,退出中共党团队,无论何时何地都要选择善良,选择支持真善忍!请您理解并支持保护法轮功学员讲清真相救度众生的善举!您的觉醒将是一方百姓之幸! 四、办理法轮功案件面临的严重的法律风险 1、利用关入监狱等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有关组织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等罪行;非法抓捕、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指使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等罪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罚款、勒索钱财等,指使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 。 2、对法轮功的枉法裁断,不仅受害者不容,而且埋下将来被追究罪责的祸根。2021年,中央政法系统发出了“刀刃向内”“倒查”执法者执法行为的“整顿”信号(可在两高网站查到)。啥时“卸磨杀驴”,早有文革的前车之鉴。 3、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已经堵死了公务员执行违法决定或命令而逃脫法律责任的退路。这就是说公务员必须且只需对法律和正义负责,无须对任何违反法律和正义的命令负责,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五、善恶终有报是不变的天理 报应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可是天理在那,谁做了啥上天都在记着,谁做的谁都得承担后果。法律之神一手拿着天平,一手拿着正义之剑——象征法律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法轮功学员真诚、善良、宽容、忍让,对谁都好,是这个社会上最好的人,迫害好人是一个断送自己未来的选择,谁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终究他会发现这是得不偿失。 无数的事实也告诉我们:人不治天治,报应是真实存在的。那些追随江泽民积极迫害法轮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来、下至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公检法人员频频的遭到恶报,在我们唐山地区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也屡屡发生: 原曹妃甸区公安局副局长李福国,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零七年,五农场法轮功学员李恩英被李福国送去劳教,回家仅十三天就离开了人世,李福国又把李恩英的妹妹李凤珍绑架,致使李凤珍生活不能自理。法轮功学员不断地给李福国讲真相,他却说:“你们说善恶有报,我这不是好好的?”后来他又将十农场法轮功学员郑祥星绑架,致使郑祥星被非法判冤狱十年。李福国因卖力迫害郑祥星而被提升为曹妃甸公安局副局长,看起来是升官了,可三年多后,李福国遭恶报,于2016年5月死于癌症;原唐海县(曹妃甸区)的看守所所长李太文任职期间指使犯人看管并殴打法轮功学员,之后暴病身亡;原乐亭县“610”主任王继忠,在其生前,就是不信善恶有报,把给他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李学友非法判了刑,致使李学友瘫痪的妻子在惊吓中去世。王继忠的老丈人一次到街上蹓跶,法轮功学员跟他讲真相,他说:“你知道我是谁呀?我是610主任王继忠的老丈人,把你们法轮功的人都一网打尽,给我说这个来了?”结果时间不长,他儿子(王继忠小舅子)得了肝上的病,死了;不久,王继忠于2015年3月1日骑自行车回老家途中车祸死亡;紧接着,王继忠的老丈人,得脑出血在家死亡。这真是应了他狂妄的“一网打尽”。 戚广斌,曾任唐山市“610”副主任,分管迫害法轮功,原本健康的他突发脑溢血死亡。 当年文革结束时,北京公检法中七百多积极参与整人的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其后一纸“因公殉职”欺骗家属了事。在文革中当他们为党整人的时候,摆在他们面前的是党给他们提供和创造的不可多得的表忠和表现的机会,按党的意图和需要整人后,那意味着将“立功”、受奖、发财、升官……那个时候,作为专政工具的他们觉得有党撑腰,肆无忌惮地把别人往死里整时,绝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被党出卖,在党的枪口下惨死在异乡。历史上迫害忠良好人的都会身败名裂,今天因,明天果。希望您能分清善恶。 六、未来在自己手中——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 在这场持久惨烈的迫害中,一方面是法轮功学员和平非暴力的抗争,一方面是司法的腐败。许多有头脑的人主动寻找真相,揭开谎言。公检法司系统内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盲目追随邪恶势力的指使,并力所能及的保护法轮功修炼者。全国许多地方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对法轮功学员不管、不抓、不立案、不判或轻判,或者采取其他合理合法的方式使法轮功学员恢复自由,这是一种真相渐入人心、良知复苏、举国觉醒的趋势。 某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 某市有远见的领导说:“我对迫害法轮功的上级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某地一公安局长让安排他迫害法轮功的上级出示“红头文件”,结果心虚的上级不敢出。 某地一法官不愿枉判法轮功学员,叫逼迫他的上级和“610”人员签字,说“只要有人先签字,我再判。”结果没有一个敢签字的。 某地一个“610”主任说:“我对法轮功是出工不出力,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又不干坏事,总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参与迫害做坏事,平反那一天,我脱不了干系,自己犯罪不说,还连累我全家老少”。 他们都在用实际行动为自己留后路,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有句话说:“危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危险来临时,自己却不知道。”人生在世,要替自己做一个更长远的打算,古有秦桧留下的千古骂名,也有岳飞的名垂青史,在法轮功的问题上,坚守良知道义才不会做错,请三思! 法轮大法是正法!现在有100多个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1000多场无罪辩护,如果您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犯罪,有谁能为您做无罪辩护?依据是什么?所以再请三思! 真心希望您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做不到邪恶逞凶时挺身而出维护善良,那么至少可以做到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吧。在您的职权范围内善待法轮功学员,那会为您及家人带来福祉!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广传亲友。这一善举会使您改写人生,带来光明! 真心为您好的法轮功学员。。 违法的恶规当予废除
——致吉林省高院院长的一封信 吉林省高级法院徐家新院长: 我们是吉林省法轮功修炼者,给您写这封信,是就省高法出台的“吉高法【2020】226号”秘密文件与您谈谈我们的看法,并希望您能为废除此文件尽自己的一份力。 虽然是一份秘密文件,但据我们已掌握的很多证据证明,226号文件确实存在,其标题为“关于进一步加强邪教案件犯罪(审判)工作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就是要求吉林省各级法院对律师代理法轮功案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原则上不允许代理法轮功案件。这一文件是完全违反法律的恶规,受此文件之害的当事人及家属一定会寻求各种法律救济手段(包括控告)敦促相关部门废除此文件。 针对226号文件对吉林省高法提起控告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正当的,这是被这一恶规伤害了的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属为维护其被侵害的公民基本权利而采取的救济途径之一。但在控告的同时,我们仍想与您进行善意的沟通。控告对事而不对人,其目的是要恢复因修炼法轮功而受到迫害的公民所拥有的正当辩护权,并不是与哪个个人过不去。 我们也相信,废止一条恶规的过程,也是一个匡扶正义回归良知的过程。我们真心希望在这一过程中,每一位我们接触到的人都能选择善与良知,都能从被中共恶政操控的危险中走出来,而使心中那个真正正直善良的自我得以复苏。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显而易见的对公民信仰自由权的剥夺与迫害,其实质是独裁者江泽民因妒嫉真理的力量而利用手中权力实行的政治迫害,其形式与两千年前古罗马帝国对基督信仰与基督徒的迫害很相似。罗马皇帝对基督教的残酷迫害并没有消灭基督信仰,反倒使自己因为迫害正信而招致天谴——在一次又一次的大瘟疫,以及内部腐败、外族入侵中走向衰亡。罗马帝国后期,基督教已得到君主的正式承认,自那以后的两千年来一直都在西方社会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基督教文明是奠定西方文明的基石。 这一历史的先例证明:正信从来不会对人世间的权力构成威胁,因为正信是在为人指明精神升华的方向,本来就是远离世间名利的,对世间的权力根本不感兴趣;并且因为修炼者道德上的升华,必然给社会带来稳定和富庶,这对当权者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 相反的,如果出于妒嫉或各种狭隘、自私、阴暗的心理对正信加以迫害,正信不仅不会被暴力压服,反而会在这过程中锻炼的愈加成熟与坚固;而加害者却会陷入罪恶的深渊,为自己招来无数灾祸。天道是公平的。古人有言:“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诚是告诫世人之至理名言。 对法轮大法(法轮功)的迫害已有二十余年,走到今天,所有编造出来的对大法与大法修炼者的造谣诬蔑都已经破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早已是赤裸裸的黑帮做法,说白了,就是“不听中共的,就要消灭你”。而“吉高法【2020】226号”正是这种黑帮法则的具体体现。院长你作为权威的法律人士,无需我们多言,当然也会知道226号文件是一个根本无法立足的、荒谬而恶意的规定,其内容的满满恶意更是完全违背最基本的人道精神与普世道德。226号文件之所以以机密的形式下传至吉林省各市、区级法院,不是因为它涉及到国家安全,而是因为它实在是明明白白违宪违法的非法文件,因此才根本就拿不到台面上,根本就见不得光。 律师们都知道:涉法轮功案子,在吉林省最难打。层层设卡,不断向律师和家属辩护人要什么不炼法轮功的证明,以及不允许律师和家属辩护人做无罪辩护,否则就可能不接委托书,不让会见当事人,不让阅卷,不让出庭,律师们到处碰钉子,完全没有道理可讲。发生这种种践踏法律、践踏公正原则的行径,就是226号文件在暗处起着作用。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应该和吉林省是法轮功的发源地,其创始人李洪志大师是长春市人有些关系吧。因为是发源地,所以吉林省成了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也因此,吉林省的法律也就被操控的更厉害,更加突破法律的底线。 中国的法律是被中共邪党牢牢把持的,毫无自由独立性可言。虽然是由吉林省高法出台的226号文件,但其背后无疑有着吉林省政法委、610的指令操控;可是,毕竟这文件是省高法发布的,而您在文件发布时正是省高法的最高负责人,这使得您对这份文件有了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这正是中共政权长期以来拿手的统治手段,它站在权力最核心,用最严厉、严密的方式把所有行政与法律部门都攥在手心里,用所谓的“党性”控制他人,让人们做它行恶的马前卒、替罪羊。这是一种邪恶的精神绑架,当它胡萝卜与大棒并举,通过威逼与利诱让人登上了它的贼船时,它就将欲永远控制他的灵魂,让他永远做它的奴隶,替自己行恶。 真有哪个人对法轮功、对法轮功的修炼人有什么无法化解的、切齿的仇恨吗?没有,不可能有。因为无论是正常环境还是受迫害的恶劣环境下,法轮功修炼人都一直是和平善意的,对很多给我们造成严重伤害的人,我们仍然秉持着大善的精神,用最平和的态度去讲道理,告诉人们不要无知的行恶。只有对那种完全失去了人的理智,突破了做人的底线,仇视真、善、忍普世精神而疯狂行恶、无可救药之人,我们才将其钉上恶人榜,曝光其恶行。其目的也不是人所理解的复仇,而是为了阻止那些极恶者无休止的对善良人施加迫害,进而维护真、善、忍精神,维护人类文明的基石不至于崩塌,并且整个过程中,我们也完全是用和平的方式在做。 法轮功没有敌人,人又怎么可能真的仇视这些背负巨难而仍然善待世界的好人们呢?除非他的心已经完全被邪恶充斥、操控,成了魔鬼在世上的代言人。 虽然绝大多数人心中并不恨法轮功,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却还是发生了,而且已经持续了长达22年!这并不是法轮功做错了什么,只能证明中共对中国和中国人的统治是多么的严厉与邪恶。人们被它盘剥压榨,被它洗脑,放弃良知,失去勇气,颠覆了先天的善良与道德,被它赶上歧途,却还要给它唱颂歌!其实所有的对中共的顺从与吹捧,说到底都是源自于对它深深的恐惧。网络上有人说:“什么是邪教?就是如果你信它,它就要让你为它牺牲;如果你不信它,它就要让你死。”这说的不正是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的一贯作风吗?不正是其邪恶本性的真实概括吗? 中共一路走来,一直在其内部和外部制造仇恨,编造谎言,滥用暴力,它之邪恶已经将中华民族高贵而博大的文明摧毁殆尽,人们都在其淫威下苟且偷生。 出于对中共的恐惧,人们渐渐默认并习惯了中共的欺凌,接受了它确立的中共主宰一切的黑帮法则。无论是底层平民,还是社会精英、权力阶层,似乎都被中共牢牢掌控,包括控制每个人的思想与精神。正像著名的政治寓言体小说《1984》中讲的那样:“老大哥无处不在”,甚至即便独处之时,有的人都能感到无形中中共邪恶之眼的监视。 只因脱离了中共的邪恶操控,法轮功再好也不能被其所容。当其党魁江泽民出于难以理喻之妒嫉喊出“中共要战胜法轮功”开始,中共便拿出其多年来在搞运动整人中积累起来的所有看家本事,胁迫全社会所有人做它的工具,从各个方面来加害这些善良的修炼人。 我们认为,对法轮功的迫害,在使近亿的修炼人受到迫害的同时,更为恶劣的,是这场运动在彻底的败坏中国人的道德,在把中国人推向罪恶。 对于一个生命来说,他物质上的损失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道德上的败坏。自古以来,中西方各种正教教义与所有圣贤的教化,也都在教导人们要顺天而行,要保守道德,要与“天”相合,才可能使生命得到升华,才能获得更永久的幸福。宇宙是活的,他有自上而下系统的法则来维持宇宙以至地球与人类的生生不息。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告诉人们,宇宙的法则或者说宇宙的根本特性就是“真、善、忍”。生命原本是与“真、善、忍”宇宙特性相通相融的,符合了这一特性的人,就是好人,而不符合这一标准,对于一个生命才是真正可怕的,因为他一味做恶,就不配再做人,甚至更严重的,就只能被宇宙淘汰。这样的结果不是一个生命最可怕最可悲的结局吗?而这种结局是这个人他自己背弃了生命的真谛而自招的结果。 看看现在的大整肃,政法中从高至低有众多曾为中共积极卖命、做其先锋和得力打手的人,现在落得身败名裂、锒铛入狱的悲惨结局,其实也是善恶有报的应验。 我们不愿意看到人们行恶,不愿看到人们无知的害自己! 为什么一个非常低调、非常平和、与世无争的法轮功会让中共如此大动干戈,演绎出了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政治迫害、信仰迫害?看似偶然,其实却可能并非偶然,特别在中国,几乎人人都被这场运动波及,人人都可能要在这一事件上做出一个选择。 这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选择,它是一个生命是选择善还是选择恶的重要选择,是一个关系他生命永久的关键选择! 人可能会短视,但人也都有理智。是畏惧于中共的淫威而继续做它迫害良善的工具,还是鼓起勇气从内心拒绝它的控制,依照良知做正确的事?是得过且过活一天算一天,还是放大视野为生命的永远负责?这样的选择怎可不严肃慎重!而我们衷心的期待——您做出正确的选择,站在正义的一边——在自己的位置上尽己所能,减少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而当下摆在您面前的,就是推动废除“吉高法【2020】226号”秘密文件。 人在做,天在看,您的心念与作为,您自己清楚,宇宙中众多生命也都看得到。宇宙的法是慈悲的,也是严肃的。我们不会继续让226号文件这一恶规再继续生效做恶。可以确定,如果这一恶规继续发挥其影响,那么揭露它的证据就一定会在世人面前、在国际社会公布出来。身为一省高级法院的院长,其地位与权力也决定了您承担着相应的责任,摆在您面前的选择是非常严肃的,您需要尽快拿出决断。 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试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我们真诚的期待着您摆脱邪恶的掌控,做出向善的选择! 让我们都来保护和信守善良 不做诬告者
给平度市南村镇父老乡亲们的一封信 南村镇父老乡亲们:新年好! 我们南村镇小阵村民风淳朴,百姓善良。其中有这么一位中年男人,他曾经奋不顾身的扑灭邻居家因液化气罐的气管老化而引起的熊熊火焰,使邻居避免了一场大损失;他理性平和,孝敬父母,亲手给老人做大馒头吃;面对妻子对自己的狂扇耳光,他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是他,不顾自身安危,在刘家西埠村集市上向大家赠送新年台历,希望大家明白法轮功真相得福报,却被人恶告,身陷冤狱折磨整整三年!魔难中,他嘱咐自己的家人,尤其年幼的女儿:要挺起胸膛,理直气壮的做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这一切至今令人感佩不已,他——就是法轮功学员高亨柏。 一、“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高亨柏在刘家西埠村集市上向父老乡亲赠送新年台历,希望他们明白法轮功教人做好人的真相,保平安,得福报。这一善举却被刘家西埠村的刘某贤恶告。 平度市兰底派出所警察绑架了高亨柏,抢走高亨柏私人物品。平度迫害法轮功的头目国玉成等人也参与了此次绑架。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十三日,律师两次到看守所会见高亨柏。高亨柏强调:“法轮功没有组织,我散发的法轮功资料,不是犯罪证据,是叫人明白真相,保平安得福报的。我的行为没有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修炼法轮功以前,我身体不好,脾气也不好,经常同妻子孙正梅吵架打架,将头都打破了。 二零零八年,我看到一位朋友修炼法轮功后变化很大,烟都戒了,我深受触动,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功让人心态平和,真正做一个好人。我身体受益,脾气性格也大有改善。修炼后,我做好人了反而被抓了,这件事我想不通。” “请转告我的妻子、孩子和其他家人:要挺起胸膛,理直气壮地做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不丢人。注意安全,保重身体。让我姐对我的事所花的钱记账,我回来还。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亲友。” 二、村人眼里的高亨柏 1、奋不顾身的救火勇士 二零一六年夏季的一天,高亨柏对面邻居家液化气管老化,着火了。邻居一家都慌了,怕液化气罐爆炸,吓得全都跑到街上,望着刚刚盖好装修好的新房,绝望得不知如何是好。正在家睡觉的高亨柏听到邻居的哭喊,忙跑出来,一看情况危急,马上回家,顺手拿起女儿的被子,蘸满水,冲进邻居家的厨房,迅即用被子扑灭熊熊火焰,避免了一场大损失。 邻居女主人感激地叮嘱自己的儿子:“要紧(方言:千万)别忘了你叔(高亨柏),如果不是他,这个房子就毁了。” 村里人都知道,本村还有两家因液化气起火爆炸,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其中一个男邻居被重度烧伤,花了很多钱植皮。想起来都让人不寒而栗。这一次大家庆幸之余,怎能不感激高亨柏的舍己为人呢? 母亲感慨地说:“真的,俺儿学(法轮功)这么(做)个人真不容易。当年除夕夜,我儿子高亨柏才提起这件事。我听说后,心里忍不住嘀咕:向他们(对面起火的邻居)要床被子还不中(方言:还不行)?还拿自己家的被子,我说孙女的被子怎么被烧了一块?原来这样啊。”母亲看似埋怨,眼里却满是赞赏。 2、“如果不是法轮功,他这个家早就散了,早就散了。” 高亨柏的大姐几次当众控制不住自己,泪流满面地说:“我就是心疼他(高亨柏),我才掉眼泪的。我弟弟就是没有罪。修炼了(法轮功)变得更好了。他就做好人,对俺爹娘很孝顺。他也没杀人放火,也不偷不抢,不骂人,不做坏事,何罪之有?” 高亨柏的二姐说:“我弟弟以前脾气很拗,经常与父母对着干,把自己锁在屋里,不开门。父母干生气没办法。修炼后,他理性平和了,对父母孝敬,照顾得细心周到。他住的与父母家近,父母年纪大了,他不放心,晚上就经常去父母家看看。虽然兄弟姐妹四个,但是很多时候,都是他照顾父母。 有一次,我娘不小心从高处摔下来,腿不能走路,他背着俺娘上医院。老人有什么事都找他。过年时,老人做馒头,自己揉不动面,都是他给老人亲手做的大馒头。 修炼法轮功以前,他经常与妻子打架,把家里的家具全打碎了,用剪刀把他妻子的一件绿衣服剪得粉碎,把他妻子打得跑到她妹妹家,不回家了。修炼后,他妻子骂他,骂得再难听,他也只是笑笑。 有一次,俺爹亲眼看见他妻子使劲打他耳光,他始终心平气和地不还手。俺爹都看不下去了,气愤地数落他:“你一个大男人,就让她打你脸?”我弟弟平静地说:“师父教导我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母亲抹着眼泪插话说:“他修炼法轮功后,家庭才好(和睦)了,如果不是法轮功,他这个家早就散了,早就散了。” 认识高亨柏的另一位大姐说:“我就见过他两次面,他给我的感觉很纯净。” 当高亨柏把使其亲身受益的法轮功告诉父老乡亲们的时候,刘某贤,却一个电话将他告到兰底派出所,令他深陷冤狱三年,受尽折磨,一家人整日为他担忧、悲伤…… 三、诬告善良人 害人害己 刘某贤不仅陷害了法轮功学员高亨柏,更主要的是害了他自己及他的家人;也害了兰底派出所及所有参与此次迫害的警察们;也害了咱周围村的所有村民。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是诬告,不是举报。诬陷好人不仅会害了自己,而且还会殃及家人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一九九二年开始面世,深得修炼者的喜爱,在中国大地广泛传播,一九九九年前,修者已达上亿人,获得国家多个部门的嘉奖和众多媒体的赞誉,多次民意调查证明,法轮功总祛病健身率在百分之九十七点九以上。人们通过修炼法轮功获得了健康的身体,并自觉的按照“真善忍”处世为人和工作生活,对于提升社会道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那时,中国高层官方经过实地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洪传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海内外各种褒奖和支持议案三千多项,法轮功创始人也深受人们的爱戴。 事实面前,哪个政府或个人再去挑唆民众举报,以供当局施暴打压,显然是诬告陷害法轮功,因为通常意义讲,举报是针对坏人坏事而言,是为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正义,才举报的。从法律上说,举报是指公民或单位向司法机关或其它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检举、控告:违纪、违法、犯罪,依法行使其民主权利的行为;否则就是诬陷犯罪。 而法轮功给予人们的是健康快乐、和平美好,修炼者既没有违法,也没犯罪,即使遭到中共迫害而不得不讲真相,也是依法维护信仰自由权利。中共挑起的所谓群众举报,就是诬陷,就是歪曲事实,偷梁换柱,以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恶。 恶意举报就是诬告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即使暂时逃脱法律的制裁,终究逃不掉天谴。俗话说:打僧骂道,必遭恶报,诬告善良,必遭灾殃,篇幅有限,下面仅举几例: 祝沟镇武家庄村村干部武瑞景曾满村贴诬蔑法轮功的标语,还派人监视法轮功学员。他大儿子出车祸死亡,年仅三十岁;二零一一年他又被人打得脑袋揭了盖,变得痴呆; 一年秋种时节,莱西一潘姓农民(中年男子)开三轮车回家去取玉米种。开到一机井处时翻车了,人掉入井里,三轮车压在井口上。潘姓男子就这样结束了生命。原来,潘姓男士有个女儿在附近的一家中学念书。一位老师好心地告诉他女儿法轮功真相,潘姓男士听说后,不但不信,还到当地派出所去诬告了那位老师。不久潘就掉进了井里丢了性命; 原石桥镇西营村单身汉官培正,二零零七年黄历的二月初一日,有莱西法轮功学员到他村送真相资料,被官培正打电话诬告,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旧店派出所绑架,三人分别被勒索、关押。不长时间官培正也因为诬告法轮功学员遭了恶报,得了肺癌死亡,那年他还不到六十岁。 我们都不愿看到恶报的悲惨,诬告者你得深思,你也有父母兄弟、妻子儿女,将心比心。善恶有报是天理,只争来早与来迟。不要因为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就丧失了自己的良知与道德。 (二)这个诬告者也害了兰底派出所及所有参与迫害高亨柏的警察们 兰底派出所的警察们是接到诬告者的电话,出警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高亨柏并非法抄家、抢走个人物品。这些警察因此涉嫌犯了绑架罪、抢劫罪、徇私枉法罪、诬陷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等罪行。这些涉嫌犯罪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1、国务院、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名单和法轮功没有关系,在中国大陆修炼法轮功合法。 从二零零零年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共有14种,而这14种里面没有法轮功。在中国大陆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部法律指证法轮功违法,没有法律依据的迫害从根源上违法,这决定了所有针对法轮功的不公正对待全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所有涉案人员从命令主使者到实施迫害者都将面临被追责。 2、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解除,持有法轮功书籍合法。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1999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百度可查到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令) 法轮功书籍都是教人向善的,已经被翻译为近40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如今,这两个非法文件被废除,说明时任当权者已经认识到发布这两个文件的荒谬,也说明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的都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犯罪行为,最终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3、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有罪。 《宪法》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言论、出版、结社自由。法轮功学员散发《九评》等真相资料,向世人讲真相退出共产党一切邪恶组织,这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大善之举。 4、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 恶报如影随形 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绑架他们是违法犯罪行为!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远报子孙,近报自身: ◇祝沟镇派出所警察张发银(东连格庄人)曾用多种酷刑摧残法轮功学员。如:将学员扒光衣服铐在冰天雪地里长时间折磨,用烧红的炉钩子烙烫学员,并用钩尖刨击学员的后背,用镢头棒(直径五厘米左右)恶毒地打学员,直至打断,又找来铁棍继续施暴,用拳头专门击打学员的眼睛等要害部位,等等。二零零二年九月三日中午,他喝完酒回派出所后摔了一跤,突发暴病,当场死亡,时年三十一岁; ◇兰底镇派出所的万明超(男,五十多岁),一九九九年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他一直积极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多次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底因癌症晚期痛苦地死去; ◇平度市泰山路派出所协警刘永昌盲目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每次抓捕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他总是争先恐后,异常积极。二零一二年三月上旬,刘永昌骑摩托车蹿上路边石头,头部摔成重伤死亡,年仅三十多岁; ◇唐磊,十九岁,平度市崔家集镇张家官庄村人。唐磊曾高声谩骂大法师父,辱骂法轮功学员,损毁法轮功学员的物品,并将法轮功学员的物品揣自己兜里,据为己有。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唐磊在去苟头村出警抓捕偷鱼的,和同伴一起跳入水中,自己溺水身亡; 近年来,青岛市包括平度市公检法司人员纷纷落马,皆因迫害法轮功而遭到天谴。 ◇二零一一年青岛黑社会头目一案,牵扯到了青岛警界一批官员,被称为“青岛警界大地震”。九月二十九日晚,青岛李沧区公安分局长冯越欣被秘密逮捕,市北区公安分局长于国铭被抓,原市公安局局长王永利也被双规。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密令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展中香的大姑姐后不久,原平度公安局局长汤龙文即被降职; ◇二零二零年九月以来,原平度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大队大队长王明付,原平度市看守所副所长、原平度同和派出所指导员侯文喆两人被青岛纪检委带走审查; ◇原平度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树新、原平度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雷鸿春被带走调查; ◇原平度市公安局刑侦四中队中队长张磊(四十五岁,平度店子镇人),原平度市公安局副局长郭好立,政委高斌,治安大队大队长、刑侦教导员刘文远四人涉嫌职务犯罪被抓; ◇二零二零年九月,原平度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杨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逮捕;平度市公安局同和派出所原副所长张春风被逮捕,开除党籍和公职……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三日,前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彭波是继孙力军之后,又一个被拿下的中央一级的610头目。追随江氏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帮凶周永康、李东生、周本顺、奚晓明、马建、王立军、朱明国、张越、武长顺、赵黎平、秦玉海等大批政法高官有的暴毙,有的落马,终极老虎江泽民曾庆红也即将落马。 根据美国通过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等30个国家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于美国的《马格尼茨基法》,对明慧网“恶人榜”上的参与迫害的恶人,施予禁止入境、冻结资产等制裁,而且惩罚之列包括其配偶、子女等。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60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零一三年八月,《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取消了旧条款中的“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免责条款,撤销了警察职务犯罪的保护伞。 江泽民作为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在多国被起诉。2015年5月起中国大陆20多万勇士向“两高”实名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28国(地区)两百多万民众联署声援,江泽民所犯罪行昭然若揭。 看了这些,乡亲们,你们说诬告者是不是害了兰底派出所及所有参与此次迫害高亨柏的警察呢? (三)诬告者同时害了周围村的父老乡亲们 诬告者使许多乡亲们没能及时得到真相年历等真相资料,失去了一次明真相保平安的机缘。 古罗马迫害基督徒的结果,导致古罗马帝国在四次大瘟疫的天谴中灭亡了;那么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结果是什么呢?藏字石蕴天机:2002年6月,贵州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一方巨石,断面惊现6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经张庭栋等地质专家组考察证实:巨石有2.7 亿岁,崩裂于500年前,断面的字是天然的化石纹理。“天灭中共”已成定局。 那么“天灭中共”灭谁呢?中共邪党现在就象一列开往万丈深渊的死亡列车(因天要灭它),所有入过党、团、队的人,都曾经对着血旗发誓要为它奋斗终生,那么你就是中共这死亡列车上的乘客。要想不被它带入万丈深渊,你得从死亡列车上下来。这就是法轮功学员劝你退党、团、队的真正原因。这不是搞政治,是救你的命。你可能不信,但是它不会因为你不信就不发生。 让乡亲们了解真相是为了救乡亲们,谁破坏了真相资料,谁就是在害乡亲们。 公元一世纪,耶稣在耶路撒冷遇难,中东地区至今战火连年不断;二战期间犹太人惨遭屠杀,那是因为犹太人害死了耶稣,殃及子孙后代都要承受偿还所造下的罪业。 中国古代南北朝时期,三武一宗灭佛,招来天谴,导致君王暴死,国家灭亡。应了老人言:种什么因,结什么果。不敬神佛,迫害修佛修道的人,罪业无边! 中外历史的教训殷鉴不远,那么2019年末发生在武汉的这场大瘟疫,是不是对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二年的天谴呢?积极参与其中的人又会如何呢? 希望父老乡亲们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守住道德底线,善待救人的大法和法轮功学员,从而得到上天的护佑,平安吉祥,幸福常伴! 关心你们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 生命得救的法宝
2022年过年之际,写给父老众乡亲 可贵的邯郸父老众乡亲: 你们好!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又是一年。虎啸龙腾,在这辞旧迎新的喜悦时刻,我们父老乡亲一同走过了不平凡的又一年。对于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走过了中共江泽民集团仍然残酷迫害法轮功的第二十二年。二十二个春秋,法轮功学员不辞辛苦,冒着风险,顶着打压,在向可贵的乡亲们讲述着真相,解除谎言。人心渐明,百姓觉醒。期间,出现了众多感人的事情,你们不仅冲破了中共的谎言欺骗,而且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了光明未来。我们为明真相得救的您感到欣慰与喜悦,并送上新年的祝福。在此衷心地感谢众乡亲的同情、理解与支持保护。在2022年新年钟声响起时,法轮功学员预祝您吉星高照,岁岁平安,一帆风顺! 可贵的乡亲,身在多事之秋,疫情凶猛的紧要当头,法轮功学员还将一如既往地为邯郸的父老乡亲传递真相与福音。百忙之中,能看到这封信,也许是你我的善缘,请您耐心认真的读完这封信,仔细了解一下法轮功是什么?法轮功学员为什么冒着风险,且风雨无阻地告诉世人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这对您及家人是有益处的。因为真相是希望,真相是救度!望你们反向思考思考也许能懂得法轮功学员的善意之举! 您知道吗? ①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包含五套动作舒缓优美的功法,使人道德升华,身心健康。 ②原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与部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1998年,对法轮功进行了调查,得出结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③江泽民集团导演“天安门自焚”假案,栽赃法轮功,残酷迫害法轮功,被告上国际法庭,在中国被20万人实名控告。 ④法轮大法弘传世界100多个国家,获得国际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5400多项,主要著作《转法轮》有40多种文字版本。 ⑤《九评共产党》还原了被中共歪曲的中国近代史,剖析了共产党“假、恶、暴”的本质,引发退党大潮。截止到2021年8月,已有3.8亿中国人在海外退党网站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 法轮功学员顶着中共打压走街串巷,告诉乡亲炼功后身心受益的喜悦,并希望有善缘者明真相得福报。如:在2020年瘟疫施虐武汉,有多少人念九字真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躲避了瘟疫;有多少人遇到了险情而化险为夷,如:被成吨玻璃埋住,毫发无损,车离悬崖半尺时戛然而止;又有多少绝症病人诚念九字真言而获得新生;而又有多少家庭亲情破裂又和睦相处的,这类例子数不胜数。 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我们一心想着众乡亲的生命安危,才风雨无阻地想把救命的法宝:“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告诉家乡的父老乡亲,这可真正是躲灾避疫的千金良方啊。只想把心中最美好的福音传给善良的人们,这包括您及可贵的家人,这种解救于人们危难之中的大善之举难道不是可贵之事吗? 然而,江泽民以权代法,凌驾于法律之上成立了法外机构“610”非法组织,由它来操控国家全部机器,公、检、法、司等机构,裹挟全中国人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当初江要镇压法轮功时,有六个常委反对其作出这样愚蠢的决定,其不但不反思,却失去理智地迫害法轮功。其以舆论造谣,诽谤佛法,谎言欺骗,暴力镇压来欺骗世人,以掀起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与恐惧。江不惜动用国家的所有资源疯狂残酷迫害好人,指使公检法司人员共同参与犯罪,彻底摧毁了中华民族的道德底线;而公安警察首当其冲,是被利用作打人的棍子,为了眼前的一点既得利益,丧失良知与善念,放着坏人不抓,专门抓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使社会风气急速的下滑败坏,黄、赌、毒横行。江氏集团每年动用国民经济收入的四分之一扩建黑监狱、集中营等黑窝,大力奖赏那些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打手,是地地道道的迫害元凶。 首先,从信仰角度,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那么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最基本权利,就应该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其中还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十六条又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至今中国现行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能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江泽民一人讲话和媒体报导没有法律效力,人大常委会的反邪教决定与法轮功无关;“两高”的司法解释没有”法轮功”字样,公安部认定的邪教中没有法轮功。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通知中关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而这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从中可以看到,那就是公安部并不认为法轮功是“邪教”。 法轮功学员拥有书籍和法轮功真相资料也完全是合法的。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了第50号文件,该文件于2011年3月1日签发,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国务院公告了该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并将其刊登在《国务院公报》2011年第28期上。该文件废止了161个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个废止的文件是1999年7月22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00个废止的文件是1999年8月5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第50号文件说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法轮功书籍合法,那么对法轮功的介绍、讲述法轮功真相的相关资料当然合法。学员信仰合法,迫害有罪。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文革十年浩劫”那些参与迫害老干部的造反派,在“文革小组”的指令下残害忠良,泯灭良知,打砸抢祸及全国,一夜之间,堂堂的国家主席便成了大工贼、内奸、叛徒……文革后“四人帮”倒台,当权者在清理三种人时,那些追随者杀害过善良生命的人,仅北京就有几百名公安警察被秘密拉到云南、贵州枪决,家属被告知“因公殉职”。 卸磨杀驴是中共惯用的手段。当历史掀过这一页,我们又能从反面教训中吸取什么呢?当今中共和江氏集团相互利用来残害有信仰的善良法轮功学员,大批学员被关进洗脑班、劳教所、黑监狱、集中营等黑窝,对学员施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消灭”等灭绝政策,致伤、致残、致死、致精神病者无计其数,还有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取暴利,上百万人死于非命,这也成了江氏集团器官大量贩卖的产业链。中共这个西来幽灵完全丧失了人性,罪恶滔天天理难容啊! 善恶有报是天理,苍天在上,神目如电。那些跟随江氏犯罪集团作恶之人,如: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郭伯雄、李东生、周本顺、张跃等邪恶之徒,都遭恶报,抓监入狱。表面看是以贪腐治罪,其实是恶报降临,罪有应得。而迫害元凶江泽民也必将受到正义法庭的审判,这个世间小丑,人间败类终将被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押上历史的审判台,必将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借古论今,迫害佛法会给一个民族和地区带来巨大的灾难。两千年前,古罗马迫害基督与基督徒,无数基督徒被烧死、砍头,被野兽活活咬死,于是罗马帝国经历了四次大瘟疫。第一次大瘟疫死了一百万人;第二次罗马人口被灭掉三分之一;第三次瘟疫罗马帝国开始衰落;第四次大瘟疫波及整个欧洲大陆,强大的罗马帝国被摧毁。 而如今,江氏集团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已达二十二年之久,从江魔头当权以来,天灾人祸不断。2003年的非典肆虐、汶川大地震和当今肆虐全球的变种病毒,这难道不是上天再次警示江氏集团及做恶者吗,只有醒悟停止迫害,才能免得上天的惩罚,否则天灭中共必将来临。2002年4月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出现的“亡共石”惊现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等字样,这是老天在灭它呀,天意不可违呀!顺天而行才是明智的选择,尽快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才能获得上天的保佑。 在这个多灾多难不太平的年代,仅以法轮佛法的诗句现予世人:“天地两茫茫 世人向何方 迷中不知路 指南有真相 贫富都一样 大难无处藏 网开有一面 快快找真相”法轮功学员告诉世人明白真相,这也是在做天大的好事啊,真相是希望,真相是救度,是大善之举啊!古有窦娥冤,今有法轮功,我们完全是被江氏流氓集团妖魔化、政治化,被无辜打压,是千古奇冤!诚心地希望可贵的邯郸众乡亲快快了解真相,多多传播福音,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牢牢记在心间,传播四面八方,传遍亲朋好友。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及时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抹去兽印,保平安。这是在天灭中共邪党大淘汰的危难时刻生命得救的唯一法宝!切记切记! 愿您及家人在未来的日子里平安吉祥,幸福安康。献上:邯郸法轮功学员真诚的祝福! 邯郸法轮功学员 给社区主任、村长进一言
您能收到这封信,说明咱们有缘。愿我们之间的沟通能给您带来愉快,给家人带来平安。真心希望我们成为知心朋友。 现在的基层领导都很年轻,作为年轻人,朝气蓬勃,雷厉风行,干事不拖泥带水,这是你们的优点。但有一件事,做时要再三掂量一下,就是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为什么?下面说说我的看法,您听听有没有道理。 法轮功学员是好人。在你们身边的法轮功学员,不偷、不抢,不占别人的便宜。在和他人发生利益关系的时候,总是吃亏让人,从对方的角度去考虑,去处理问题。将近三十年了,他们从来没有给基层领导添过麻烦。您说这样的人多了不好吗?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修炼人不求常人中的东西。所以他们什么利益都可以放弃,但是自己的信仰必须坚持。这点你们可能不太理解。这么说吧,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什么呢?就是人有大脑,能够思考,有精神思想活动。有精神思想活动,那就有人相信什么,不相信什么,信仰什么,不信仰什么。如果人连这个也放弃,说句不好听的话,那就是行尸走肉。其实这也是人为之人的最基本权利。所以,世界各个国家的宪法都把保障信仰自由放在首位。我国《宪法》第36条也有信仰自由的条款。信仰自由也是联合国人权公约的最基本人权。为什么强迫让人信什么,不信什么呢?为什么强迫让人放弃自己的信仰呢?这不是违反宪法吗?这不是对人的最基本人权的践踏吗?我们华夏民族也正因为信仰“儒、释、道”,以修行为根,相信因果报应,倡导行善积德,我们中华民族的香火才延绵五千年之久,因此成为世界最悠久历史的民族。这是我们身为炎黄子孙的骄傲。从上面说来,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是不道德的,是违背人性的,也是违背宪法的。 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了,根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能你们开会时,上边会说:“国家不让炼法轮功”,您让他们拿出法律条文或红头文件来,他没有。因为迫害法轮功都是“610”口头传达的。即使有秘密文件也是不能公开的。这里说一句,“610”是凌驾于法律和政府之上的非法组织。我们把时光回转到1999年,因为炼法轮功的人数众多,引起了江泽民的妒嫉,恐惧自己的权力受到威胁,才非要镇压的。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的所谓“理由”是“法轮功和共产党争夺群众”,您可查一查当时中共的文件和报刊。到今天为止,查遍我们国家的所有法律,没有一条规定“信仰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一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刑法》第三条规定,“法无明文不为罪”。当派出所的不法人员让您带领他们去骚扰法轮功学员时,那真的是违法啊。 法轮功不是邪教,是教人做好人的功法。法轮功践行的是“真、善、忍”,在社会中做一个好人,做一个超越好人的人。这怎么能说是邪的呢?如果“真、善、忍”是邪的,那假、恶、斗才是正的吗?这不是善恶颠倒了吗 ? 二十多年了,可以说中共用尽全力、不择手段地残酷迫害法轮功,为什么法轮功却依然不倒?为什么法轮功能传遍全世界?您想过这个问题吗? 为什么?因为法轮功是佛法。人怎么能战胜佛法呢?人虔诚地认同佛法,敬仰佛法,就会得到大福报,得到神佛的保佑。有很多基层人员保护法轮功学员而使自己和家人得到福报,这样的实例很多,您可破网去明慧看一看。但佛法也有其威严的一面。做了破坏佛法的事就要偿还。这里说两件事情。我们都知道迫害法轮功是从“天津事件”开始的。现在人们都明白了,“天津事件”是前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一伙人在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制造借口。不过,“天津事件”的直接责任人还是天津市一把手张立昌,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宋平顺,还有公安副局长武长顺。二十年后,我们看看这三个人的下场: 宋平顺畏罪自杀。宋平顺把持天津政法系统近二十年。作为当时的天津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宋是策划“天津事件”的关键人物。二零零七年六月三日,宋平顺被发现在天津市委办公大楼内身亡。据中共官方的说法,宋 “畏罪自杀”的主要问题是:道德败坏,包养情妇;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张立昌郁郁病死。在“天津事件”中,当时张立昌主持的天津市委“坚持对法轮功不道歉、不妥协,果断采取措施平息了事态”。在天津市委、市政府任职二十多年的张立昌,在天津官场的口碑甚差,常遭到天津市民的调侃和讽刺。当地流传顺口溜“天津四大张”:果仁张,泥人张,风筝张,瞎话张! “瞎话张”指的就是张立昌。二零零四年张立昌卸任天津市委书记后,天津市民对张的卸任拍手称快。二零零七年宋平顺案发自杀之后,张立昌的仕途也走到尽头,卸任政治局委员,退居二线。没过多久,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 ,张立昌病死,终年六十八岁。消息传出当天,天津市大街小巷再次传出鞭炮声。 武长顺锒铛入狱。要说报应,当年抓人,今天被抓,可谓一报还一报。作为当时的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武长顺是“四·二五”事件的具体操作人。早在二零零七年宋平顺东窗事发后,武长顺被“双规”之说就在天津迅速蔓延,后来几年能化险为夷、青云直上、全面接替宋平顺,与周永康的庇护分不开。“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七年之后,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在武长顺六十岁这年,终于落马了。通报称武长顺道德败坏,生活糜烂,涉嫌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犯罪。 另一组实例:迫害法轮功 村委会人员集体遭恶报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堂二里镇的一个村的村委会人员,自从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对法轮功迫害以来,被名利诱惑,被中共邪党的谎言欺骗与胁迫,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与派出所警察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长期跟踪、监视、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 刘万数,村支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发生后,本地法轮功学员为了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去北京上访,被当地派出所人员劫持回当地镇政府。刘万数到镇政府见到法轮功学员,当面污蔑法轮功,说些对大法师父不敬的诽谤之词,还威胁法轮功学员:“要弄死你们!”刘万数被中共与江泽民欺骗,无知中对佛法犯下罪恶,遭到了恶报。二零零二年冬天,五十多岁的刘万数身患癌症痛苦死亡。 宋庆通,村长。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宋庆通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本地的法轮功学员。每到所谓“敏感日”,他都配合派出所警察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为自己造下迫害佛法的巨大罪业,遭到恶报。一次酒后突然摔倒,当即死亡,年仅五十多岁。 荣少华,村会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荣少华积极配合中共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长期监视、跟踪法轮功学员,每天都向派出所汇报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情况。无知中对佛法犯罪,遭到恶报。一天,他突然脑出血,被送去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回到家中。可是他认识不到这是他对佛法犯罪遭到了报应,这是神佛对他的警告,他仍然执迷不悟,脑出血病再次复发,被送去医院抢救,做了手术,花费近二十万元。手术抽血后,脑袋上起包,医院要求再次手术。可是因没钱医治,只好回到家里。因为手术时切开了气管,说话很困难,要用手扶着喉咙才能说话,非常痛苦。三年后,他在痛苦中死亡,时年五十多岁。 杨俊成,治保主任。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一直配合派出所骚扰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无知中对佛法犯罪,遭到了恶报,并殃及了自己的亲人。大年三十的晚上,杨俊成的媳妇喝毒药自杀身亡。他本人身体不好,走路都很困难。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人干了什么都得自己承担,这是天理。写出这些,我们没有一点恶意,前车之鉴,后人之师。只愿您善待法轮功学员,因为这会给您和家人带来福报,天大的福报。怎样对待佛法,这也决定着在人类大劫难中是被淘汰,还是留下来,大瘟疫不就在眼前吗?真心希望您和您的家人幸福平安。 真心为您好的法轮功学员。。 关乎自己命运的第六十条
同胞您好! 忙忙碌碌中,您可知关乎自己命运的“第六十条”,那就是《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此条作为问责条款,斩断了国家公职人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而想逃避惩罚的路。 作为一名公务员(包括公检法和所有党政官员)来讲,应牢记这一关系自己命运的重要条款,同时还应看一看自己执行没执行明显的违法决定或者命令,如果正在执行或将要执行,那就请您更要三思,务必权衡利弊,明辨是非,分清善恶,静心想一想该不该执行违法命令,该不该守住良知善念,该不该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负责,我想您一定会做出明智的正确选择。 那么,现今中国最明显的违法决定或命令是什么,您知道吗?这个重大问题也许您早已知道,那就是1999年7月,心胸狭窄的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出于个人对法轮功师父的妒嫉和对修炼法轮功人数太多的惧怕,不顾当时其他六个常委的反对,一意孤行非法发起的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 二十二年来,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灭绝命令的指导下,迄今全国至少四千七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证实遭迫害致死,数十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惨遭酷刑折磨,还有无法计数的众多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强行活体摘取器官贩卖牟利。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中共江泽民集团置宪法、法律于不顾,搞的一场迫害好人的明显违法的政治运动。 一、为什么说迫害法轮功的决定和命令是明显违法的? 您可知迫害法轮功于法无据,完全是非法的?!尽管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已二十二年了,然而至今中国大陆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任何法律定法轮功为邪教,就是2000年及2005年公安部分别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公通字[2005]39号),两个文件认定的中国大陆邪教组织名单,也没有法轮功(网上可查)。把法轮功说成“邪教”,是1999年10月26日江泽民访问法国时,接受《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说的,次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法轮功是×教》的评论员文章。江的讲话和《人民日报》文章不仅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而且是非法的。“法无明文不定罪”。如果“法轮功是×教”的说法法无明文规定,不管是谁讲的,就是最高领导人包括上级的“内部通知”和“两高”的所谓“司法解释”,都是无法律效力的,是不能当作法律依据的。 再者说,中国宪法规定了信仰自由,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没违反国家任何法律,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尤其,法轮功是教人祛病健身,按“真善忍”的标准修心向善做好人,何邪之有呢?何罪之有呢?法轮功完全是正法正道,与“邪教”毫无关系。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用“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来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是站不住脚的,是完全违法的。法律应是惩恶扬善的。迫害法轮功,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是违反中国宪法的,是严重的违法犯罪。 二、法轮功是什么你真正了解吗? 一提到法轮功,有些人就容易和“天安门自焚”、“有病不让吃药”、“死亡一千四百例”、“四二五围攻中南海”、“傅怡彬杀人案”等联系起来。其实,这些都是中共江泽民集团为挑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为迫害法轮功找借口,专门编造的栽赃陷害、抹黑法轮功的谎言,完全是无中生有。 现在,这些欺骗谎言逐渐被民众识破,如“天安门自焚”伪案,只要对央视播放的“自焚”节目录像稍加分析,就会看出这个中共江氏集团一手导演的嫁祸法轮功的丑剧漏洞百出造假无疑。如:自焚画面上,“自焚者”之一的王进东,穿的衣服被烧破烧烂,可他两腿间盛汽油的绿色塑料瓶却完好无损,最易燃烧的头发也完好无损,尤其烈焰焚身后的王进东,却还能稳如泰山地坐在地上,画面中的警察单手拎着下垂的灭火毯,悠闲站在王进东旁边不动,直到王进东喊完口号,才把灭火毯盖在他头上。这到底是“自焚”还是拍戏?还有记者采访“自焚者”不穿隔离衣不戴口罩帽子、小女孩气管切开了还能说话唱歌等等,这些都是严重违反医学常识的行为,谁还能说这不是在造假演戏、愚弄民众吗?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于1992年5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法轮功既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健身功法,又是一种崇高的信仰。对“真、善、忍”的信仰,使人变得真诚、宽容与善良。1992年法轮大法从中国长春传出,短短几年,传遍中华大地,使上亿人在修炼中身心受益。 法轮功在中国曾获多项褒奖与赞誉。1992年和1993年在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法轮功被誉为“明星功派”,法轮功及创始人荣获博览会最高奖项“边缘科学进步奖”、“特别金奖”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1993年12月27日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又授予李洪志先生荣誉证书。1998年,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部分人大离退休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详细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年底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国家体委也根据医学界做的“法轮功祛病健身有效率98%”的调查报告,希望能在群众中推广法轮功。1995年3月,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应中国驻法国大使馆邀请,在使馆文化处举办讲法报告会,拉开了法轮大法弘传世界的帷幕。 因为法轮功具有净化身心的奇效,所以受到世界各国民众的喜爱。法轮大法至今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信函超过五千四百项。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译成四十多种语言文字,并在世界广泛发行。 三、为什么说对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是错的? 自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共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名扣到法轮功学员头上,这是对刑法第三百条的肆意滥用、错用。 大家知道,构成这个罪名,必须同时具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和“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两个方面的条件才能成立,缺一不可。中国现行法律根本没有给法轮功定性,也根本找不到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个法律的实施,也就是说,不存在犯罪客体。没有犯罪客体也就谈不上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那么,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中缺少三个的情况下,仍然按这条起诉、判罪,岂不是荒谬和错误吗?岂不是赤裸裸的无法无天的政治迫害? 宪法规定了公民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法轮功学员在互联网上下载、打印、散发法轮功资料,讲受迫害真相,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正当权利,是在维护法律的实施,而没有破坏任何法律、法规的实施。尤其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第五十号令,明确废止了1999年为迫害法轮功而发布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出版物”的两个文件(网上可查),对法轮功书籍予以解禁,进一步说明不论法轮功学员持有多少法轮功著作、真相资料、法轮功真相光盘等,都是合法的,都与莫须有的指控无关,更不能成为枉判冤狱的理由。公检法机关蓄意错误适用法律,枉法裁定,这是公然犯罪,才是真正破坏国家法律实施。 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构成了哪些罪名? 自1999年开始,中共江氏集团抛开了法律程序,由中共政法委六一零系统,操纵与胁迫各级行政与司法机关,以所谓“讲政治”、“维稳”、“执行上面命令”为由,对法轮功学员肆意进行绑架、关押、劳教、判刑等等,制造了众多重大的冤假错案。每一个参与打压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法官检察官、党政官员,已构成违法违宪的犯罪行为,对照中国法律具有明确罪名界定的至少有二十四项,构成了如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刑讯逼供罪、诬告陷害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侵犯通信自由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等多种罪名。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还构成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 法轮功冤案终将被昭雪,所有涉案人员必将承担法律责任。自2001年7月以来,海外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2012年10月30日,“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成立,等待中共江泽民集团、六一零办公室及协从者的将是比二战后清算希特勒及盖世太保更为严厉的制裁。 五、口香糖的启示 原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曾经说过:“我就是当官的嘴里一块口香糖,嚼得没味儿的时候吧唧吐地上,指不定粘在谁的鞋底子下。”这是王为中共卖命二十多年,知道自己不会有好下场的精辟结语。王立军终究没有逃脱“口香糖”的悲惨命运。 在迫害法轮功运动中,一方面中共误导下级:执行命令,让干啥就干啥,出了事没责任,是上边叫干的,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对法轮功学员可以不讲法律;但另一方面又不敢下达书面文件,大部份指令都口头传达,连“六一零”前期的迫害法轮功的文件,都要收集上缴和销毁。目的是中共上级高官要销毁证据,将来让基层参与者来替罪,让参与迫害者为中共违法行为买单。 历史证明,每次运动之后,中共都要抛出一批替罪羊,以平民愤,那些“党叫干啥就干啥”、以“执行命令”为由,帮助中共作恶的人,随时都面临着卸磨杀驴的危险。文革期间,原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执行毛泽东的命令迫害老干部。文革结束后,刘传新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和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这就是执行上级命令的可悲结果。为了保护自己,您要从本质上认清中共的“假、恶、斗”本性,记住《公务员法》第60条以及其它有关“错案终身追究制”、“倒查二十年”等规定,勿盲目执行上级命令。虽然您现在可能风光一时,但到了中共需要您当替罪羊的时候,您就会被无情抛弃。当然天理也不会饶过任何作恶者。为了自己和家人有个美好的未来,请不要助纣为虐害人害己,要留条后路,学会把枪口抬高一厘米,智慧地应对上级迫害命令,等法轮功真相大白于天下时您会庆幸自己的选择。 六、请在恶报事例中吸取教训,莫祸及自己和家人 “善恶有报”是天理。但中国人几十年来受“无神论”的教育,有些人不大相信了。但不管相信与否,事实却证明“善恶有报”是宇宙的法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从下列事例中你也会可窥一斑: 如海口市法院的陈援朝,是全国第一个对无辜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法官。两年后,陈援朝查出患肺癌,2003年9月在万箭穿心般的煎熬中死去;又如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2004年4月遭车祸惨死,且死后三天都闭不上眼,其亲属都说是因为她迫害法轮功遭报了(四年后,她的丈夫卫春晓突发脑溢血死亡);还有海南定安县“六一零”主任王忠俊,罔顾法轮功学员的善意忠告,先后抓捕本县十多人送劳教、判刑,并叫嚷:“你们说的报应在哪?我抓了你们不少人,我还是潇潇洒洒、白白胖胖!”怎料不出一月,其独子因液化气泄漏中毒身亡,2004年5月其妻跳井自杀,落得家破人亡;还有不少例子不一而足。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有大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遭恶报,他们或暴病身亡,或死于癌症、车祸,或自杀、他杀,或祸及家人,或被撤职、判刑等等,仅在明慧网上报道的就有两万多恶报案例,其中公安系统本人作恶遭恶报及他们殃及的家人也最多。 恶报,并不是法轮功修炼者所愿意看到的。不是诅咒谁,而是希望用这些恶报事实警醒所有党政官员和公检法人员,别执行上级的迫害命令,以免使自己和家人遭到上天的惩罚。 七、读懂天意,看透天机,莫把大善之举当作恶意 天意昭昭君可知。2002年6月,在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一块奇石“藏字石”,上面凸显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国内媒体只敢公开报道前5个字;网上可查)。经中国各路地质专家实地考察后一致认为,上面的字是天然形成,没有任何人工雕琢的痕迹。天然形成的字,那不是天意吗?上天以石语“中国共产党亡”警示世人:天要灭中共,中共即将灭亡。这既是“天灭中共”的由来,也是“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保平安的缘由。 不知您看懂没看懂“藏字石”所昭示的天意?但是法轮功学员可看懂了“藏字石”所昭示的天意。一方面法轮功学员利用发传单、面对面等平和形式讲法轮功真相,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正法,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会得福报,同时反对共产党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揭露中共造谣抹黑法轮功的谎言,让人们看清共产党的真面目,不要追随中共迫害好人,不要对法轮大法犯罪,以免失去美好未来;另一方面因为法轮功学员看懂了“藏字石”所昭示的“天灭中共”的天机,不忍心看到无辜的党团队员受到连累当中共的陪葬品,所以告诉人们保平安的方法,即退出曾经加入过的中共党团队组织,才能得到上天和神佛的保佑,才能平安无事。为什么“天灭中共”呢?因为中共建政以来,与天地人神斗,发动了土改、镇反、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屠杀大学生、残酷迫害法轮功等一系列运动,害死中国无辜百姓八千万。一个人杀了人要偿命,一个政党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就不偿命吗?善恶有报是天理,人不治天治,所以天要灭中共。法轮功学员是修炼人,对政权和政治一点兴趣都没有,讲真相、劝人“三退”,是在让人明善恶远离灾难,目的不是搞政治和反对某个组织,而是顺天意在救人,是大善之举。还有,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宣称:“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请您思考:“幽灵”好不好?“共产主义的幽灵”您要不要?为了幸福平安,我们应远离幽灵,“三退”保平安。在此说明一点:爱国不等于爱党,中共不等于中国,“三退”既是顺天意保平安,也是认祖归宗,做中华儿女,不做马列子孙,是爱国和正义之举。 八、历史的巨变就在眼前,正义的审判已经不远。 从“中国共产党亡”的贵州“藏字石”到席卷华夏的退党大潮及种种天象,无不昭示着中共的灭亡指日可待。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识时务者为俊杰。现在越来越多的党政官员和公检法人员的正义良知正在觉醒,他们认识到迫害法轮功是非法的,谁参与迫害谁承担罪过,一些曾经迫害过法轮功的人也在为自己找退路,不再参与这场迫害,还有许多有良知的人,选择了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保护法轮功学员,在历史巨变的关头为自己和亲人选择了光明的未来。 人在做天在看,未来的吉凶祸福,完全靠自己把握。最后请您珍惜这份缘,珍惜这美好的祝愿吧,祝您和您的家人幸福平安! 真心为您好的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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