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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东窑子派出所警察的恶行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东窑子派出所警察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九年,据不完全统计,东窑子派出所共计绑架法轮功学员14人次。其中,非法拘留10人次,并有2人被非法判刑;2人被送洗脑班强制“转化”;非法抄家2人次,抄走及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68,600元。

东窑子派出所原所长王春立、原副所长李彦军、警察王志刚,积极配合、执行桥西区政法委及“610”、桥西公安分局对法轮功的迫害部署和指令,率领东窑子派出所警察对辖区法轮功学员实施私闯家中骚扰、非法搜查、抢劫大法资料点钱物、绑架、非法审讯、暴力殴打、拘留、敲诈勒索等迫害,并辱骂大法师父、撕毁大法师父法像。犯下了迫害佛法与修炼人、害人害己的大罪。

据初步不完全统计,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东窑子派出所原所长王春立,在其任职期间,绑架法轮功学员9人次;非法拘留7人次;非法抄家1人次;抄走及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52,600元。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时任桥西分局东窑子派出所所长张新彪,绑架法轮功学员3人次;2人被非法拘留后,又被劫持到洗脑班强制“转化”,被勒索现金5000元。

二零一九年四月,东窑子派出所所长刘亚杰、教导员李建和任职期间,东窑子派出所又绑架了两名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之后两人都被非法判刑。

一、王春立任职东窑子派出所所长期间的恶行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法轮功学员白翠兰、杨凤琴、岳志谦、岳志锐到北京证实大法,刚到北京清河下车,就被当地警察绑架,推上警车。被非法审讯,逼问姓名、地址,不说就打骂,一天后,送到张家口市驻京办事处,并没收了她们身上所有的钱。

二十七日晚,这些法轮功学员由东窑子派出所副所长李彦军等人劫回,被所长王春立等人连夜非法审讯后,送张家口十三里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东窑子派出所警察到上述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搜查,给家人施加压力,逼交大法书;勒索每人五千元钱;家属托人送礼每人花了三千元钱。

这些学员被非法关押二十五天后放回。回家后,东窑子派出所警察王志刚等人还多次到这些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

二零零四年一月,东窑子派出所指导员带该所二人私闯岳志谦家中,非法搜查。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郑爱英去北京护法。从北京回来后,一直被迫流离失所。东窑子派出所所长王春立勒索她五千元钱后,才让她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胡景义(音)进京护法,桥西分局刑警队追到其儿子家,把近六十岁的胡景义绑架到该刑警队,后送张家口市(宣化)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敲诈现金七千多元。

二零零二年秋,东窑子派出所警察王志刚等五人,又从家把胡景义带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非法罚款两千元钱后才放回,回家后,东窑子派出所警察又多次到他家骚扰,胡景义被迫长期流离失所。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东窑子乡的法轮功学员进京证实大法遭绑架后,桥西公安分局指使东窑子派出所、新华街派出所经常到法轮功学员吴刚的母亲家、单位和吴刚家上门骚扰、蹲坑。二零零零年冬天一天半夜十二点多,东窑子派出所多个警察私闯吴刚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家(孤身一人,患有高血压、脑出血等症),打着手电大小屋、阳台四处搜索,并质问:“吴刚哪去了?这么晚你不睡觉干什么?”还逼迫吴刚单位的保卫科长到北京找他,被正义厂长制止。迫使法轮功学员吴刚从二零零零年十月底流离失所到二零零三年五月,单位扣发每月下岗费共五千多元(后补发)。

◎法轮功学员杨玉芳,女,四十九岁,修炼法轮功前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等全身疾病。炼功一个月后,身体痊愈,身心受益匪浅。为了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她进京证实大法,被几次绑架、非法拘留,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杨玉芳以“放和平鸽”进京证实大法,被当地警察非法关押在北京东城区看守所,四十九天后无条件放回。杨玉芳在老家暂住了四个月后回家,刚到家第四天 ,东窑子派出所所长王春立、警察王志刚等人撬门而入,把她从家中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后送张家口市看守所(宣化)非法关押四十多天,敲诈现金一万元。

二零零二年中秋节的第二天晚九点多,东窑子派出所副所长李彦军带领张家口市崇礼县公安局副局长等数个警察到杨玉芳家敲门骚扰,说让杨玉芳到派出所,有事找。杨玉芳推辞说,已经睡了,明天再说吧。之后,杨玉芳半夜趁机走脱。她家的房前、房后,警车、警察、便衣一直守候到天亮。杨玉芳被迫流离失所。

杨玉芳为了让人们都了解法轮大法好和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大法的真相,她多次到老家及许多山村发放真相传单。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在张家口宁远堡暂住处,杨玉芳再次被张家口市桥东公安分局老鸦庄派出所、桥东公安分局刑警三队、宁远堡村治保会等多人绑架。

杨玉芳在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期间,出现尿血、手脚趾甲盖均变黑、精神恍惚等症状,人已经不能站立行走,生命垂危。但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闫志有、桥东分局刑警三大队、张市看守所所长崔卫东、狱医刘淑萍毫无人性,既不放人也不予治疗。

在看守所,白天把杨玉芳拖到放风场冷冻,晚上拖回睡在监室水泥地上。在绝食反迫害的第二十八天夜里,杨玉芳神智不清,遭到犯人的打骂和泼凉水。第二天的六月十四日上午,狱医检查确定杨玉芳已无脉、无血压,上午十一时才将她送至市第五医院。六月十六日中午十二点五分,杨玉芳被迫害致死。一个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平民百姓就这样被中共江泽民集团及所谓“执法人员”无辜虐杀了。

◎二零零一年七月,法轮功学员方淑珍、方素林到张家口市水母宫游玩,被清洁工构陷举报说是她们贴了大法真相条幅。桥西分局东窑子派出所到后,搜她俩包没有发现什么,就把被清洁工他们撕下的条幅认定是她俩贴的。

警察把方淑珍、方素林塞到警察开的汽车的后备箱里,劫回东窑子派出所,开始分别非法审讯。在没什么证据和结果的情况下,桥西分局东窑子派出所还是按他们认定的处罚法轮功学员:方素林被敲诈一千元钱;方淑珍被劫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天。

◎王春立任职东窑子派出所所长期间破坏一大法资料点,抢劫钱物,绑架、殴打、拘留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五日晚九点,东窑子派出所警察王志刚等四人以“收水费”为名,私闯岳万玲等几位女法轮功学员的暂住处,看见大法真相资料后说,是法轮功,不许出去。王志刚打电话叫来了十多个警察,把屋内所有的东西洗劫一空。其中有一千多元的存折,现金六百元,还有一辆借来的新摩托车等。

他们把张北县法轮功学员岳万玲绑架到东窑子派出所(其余三人正念走脱),非法搜身,抢走一千元现金。把她铐在椅子上非法审讯,岳万玲拒绝回答,十几个警察对她拳打脚踢。岳万玲后被张北县公安局局长李尚宏等人带回张北县,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四个多月。

二、张新彪任职东窑子派出所所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桥西分局东窑子派出所所长张新彪积极配合、执行桥西区政法委、“610”、桥西公安分局对法轮功的迫害部署和指令,绑架辖区法轮功学员杨凤琴、岳志谦,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劫持到张家口市劳教所“洗脑班”四十五天。

法轮功学员白翠兰被东窑子派出所从打工工地绑架到派出所,之后派两名女工到工地看管她,工资、吃、住由她负担,白翠兰才得以返回工地,直至奥运结束。一个月下来,白翠兰被勒索五千多元钱。

三、后任东窑子派出所所长刘亚杰、教导员李建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刘首会与赵子军在张家口市口外东窑子镇讲真相时遭恶人举报,被口外东窑子镇派出所非法抓捕。赵子军被非法审讯后,被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东窑子派出所所长刘亚杰、教导员李建和、东窑子派出所警察欺诈刘首会,以她年岁大为由,于次日凌晨一点将她释放回家。刘首会在回家途中,被警察跟踪,获取住址。东窑子派出所又于当天对她进行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大法真相资料和八百元现金真相币。

五月九日,东窑子派出所警察再次上门,非法抓捕了刘首会。到派出所进行体检等手续,欲对她进行非法拘留。后因刘首会出现呕吐、血压低症状,拘留所拒收,才被放回。

五月十四日,刘首会居住地派出所又将她带到该派出所,要求她不准去外地,有需要外出要向他们汇报。刘首会不予配合,警察又将她放回家。

赵子军被拘留十五天后又转刑拘,被非法关押四十三天后放回,单位扣除赵子军两个月的工资,共一万一千元。

后此案又经桥西区检察院起诉到桥西区法院,赵子军、刘首会又于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分别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赵子军被非法开除公职,失去生活来源,家中有一个刚考上大学、正需要用钱的女儿。

四、作恶者终究难逃善恶有报的天理

根据以上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东窑子派出所原所长王春立、原副所长李彦军,警察王志刚,后任所长张新彪、刘亚杰、教导员李建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犯罪事实,已严重触犯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及中国《刑法》239条的绑架罪、238条的非法拘禁罪、245条的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234条的故意伤害罪、247条的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274条的勒索罪。

江泽民、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是对全人类道德良知的挑战,将面临的是人类历史上最大最严厉的审判。天理昭昭,善恶必报。任何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将承担个人罪责。而且,追查惩办没有追溯时效和国界的限制,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管治范围。

二零一九年五月,美国政府宣布:制裁迫害法轮功者(包括制定具体政策、下达命令者及协同者),对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海外资产,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惩罚之列。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并告知法轮功学员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单。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调查中共活摘器官的“独立人民法庭”在伦敦宣判,终审判决:中共犯有危害人类罪及酷刑罪。法庭认定,中共治下的政府是一个犯罪政权。并当庭呼吁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必须履行其职责,对中共危害人类的罪行进行指控。

目前有二十八个国家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美国的“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海外资产。对一切打着法律的幌子而迫害人权、迫害信仰的行为,已在全世界、全人类形成了围歼之势!

在此,我们正告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东窑子派出所原所长王春立、原副所长李彦军,警察王志刚,后任所长张新彪、刘亚杰、教导员李建和以及其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和党政官员:由于你们受中共及江泽民集团谎言欺骗和利诱,在单位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你们的名字已被列入国际互联网的恶人榜名单,你们的恶行将会受到全世界法轮功学员的揭露和国际正义组织的追查。

今天你们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功绩”,都将成为日后讨还血债的罪证。你们所造成的恶果,将使你们断送自己的未来甚至殃及家人和后代。立即停止你们的迫害行为,弃恶从善,坦白自首,举报他人罪恶,挽回给大法和法轮功学员造成的损失,悔过赎罪,并冷静思考了解真相,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已是你们唯一的出路!如若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继续作恶,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和历史的淘汰!

同时,我们也警告其他参与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但尚未被揭露的警察、办事处、“610”等人员,要引以为戒,不要无知的认为上级让干的就可以不受到追究、欺压善良而无后患。殊不知,苍天有眼,神目如电,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所有参与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所有迫害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罪恶无一遗漏的将受到神的彻底清算,终究难逃善恶有报的天理惩罚,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毁掉自己的未来!

我们将继续收集、整理已经和正在发生的迫害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和参与者,并一一记录在案,随时向国内外相关机构举报,使一切迫害罪恶无可藏匿,使一切迫害者无可逃遁,以便应时惩罚、审判和清算。天理昭昭,邪不胜正;择善而行,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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