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凌晨一点多,历经两次在辽宁女子监狱被冤狱迫害和一次被龙山教养院非法劳教迫害,身心被严重摧残的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吴乃英女士,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六岁。 吴乃英 |
吴乃英家住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地区。一九九七年前后,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理念,严格要求自己,重德行善,是邻里公认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吴乃英坚持信仰,曾五次被绑架,一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被关押迫害九年多。 一、坚持信仰,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洗脑班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吴乃英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一年,她被绑架到沈河区洗脑班迫害。 二、被非法劳教二年,在沈阳龙山教养院遭受迫害 二零零三年八月,吴乃英被非法劳教二年,被劫持到沈阳龙山教养院迫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六日,龙山教养院院长李凤石、管理科李生元、王学涛、王宏龄等看守恶警对吴乃英进行毒打,并用三根电棍电击。 中共酷刑示意图:多根电棍电击 |
三、被枉判四年,第一次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日晚八时,吴乃英在大东区万莲社区被大东区分局东塔机场派出所恶警蹲坑绑架,被戴上黑头套,双手被反铐。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吴乃英被大东区法院枉判四年;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二监区迫害,被谩骂、侮辱、高强度奴役等迫害。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
四、再被枉判三年,第二次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吴乃英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 沈阳市“610”(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政法委以所谓“监控摄像头拍摄到吴乃英、刘德服等人挂法轮功真相展板的录像”为借口,实施报复。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午十一点多,沈河区大南派出所五个警察闯到吴乃英家中绑架、抄家,当时正在吴乃英家学法(学习法轮功书籍)另外三名法轮功学员也一同被绑架。吴乃英家大量的私人物品被抢走。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吴乃英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之后,又被转到沈阳二四二医院非法关押。半个月以后,她被劫回看守所,此时,她血压高达220mmHg。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吴乃英被沈河区法院枉判三年、并勒索“罚金”二万元。 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吴乃英再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历经三年冤狱迫害的吴乃英走出女子监狱时,说话表达不清,处于半失忆状态。回家后,她曾回忆起她在狱中被迫害的腿、脚疼痛,气喘、呼吸困难,不能正常大便。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凌晨一点多,身心被严重摧残的吴乃英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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