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异性同修之间交往的尺度及以“同修”之名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写这篇稿的时候我特意上网查了一下,发现到目前为止,常人社会对于异性之间交往的尺度还是很在意的。

年初的时候,跟一位男同修在一起学法,当时两人都没有学法小组,正好有这么个地方,感觉自己看书的效果不是太好,就打算暂时一起学段时间。

我们学法的那房子并不住人,但周围有很多邻居。很快,我们的出入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而且有人偷偷看着我,带着一种轻蔑的笑。于是我就跟男同修说:“虽然是白天,那人家肯定会觉的不正常,会往不好的方面去想,以后我不来了。”他后来又找过我几次,最终我以一种他无法反驳的理由不再和那位男同修一起学法。

其实最初我就觉的我们两人单独一起学法有点不妥,孤男寡女的经常在一起,有点别扭,但还是没有拒绝。

男同修说是因为我有了执著才有了被邻居注意的这个麻烦,让我把心放下,我们继续学法。这种说法、想法其实是魔利用人心的诱骗。是,想学法没问题,但形式不对。

人这有人的理,有人的行为规范,非情侣关系的异性交往过密,一定会引起注意与非议,这不是谁好奇多事,是人的礼法不容。连道德下滑的现代人都看着不对劲的事,我们更不能以没有、放下了什么执著心而随意妄为。

人类的行为规范是为了节制人心,使人类的道德能维持在应有的程度上,我们不能以任何借口破坏。人类是败坏了,但也不是完全没了道德,没了约定俗成的做人规范,我们不能不注意这些事。就算是没有人知道,没有什么人心也不合适,我想这是显而易见的,之所以那么规范,是因为越过礼法的界线就可能会引起人的执着,甚至跌落的更为深远。师父说:“大法在任何层次都是最好的,在人这一层次上,大法弟子只能使他更加圆容,不能给他带来任何损失。”[1]所以我们的言行举止没有什么是可以凭着自己想当然。

也许,大多时候我们并不是有意的在这方面放纵,可能有些方面的礼法是真的不懂,也许,我们的目地是好的,至少并不坏(如上面那位男同修,就只是想好好学法),只是忽视了过程中的东西,行为不合常理,甚至让常人都看轻。但是,修炼人,有师父管着,就一定会有点化,问题在于:我们是否能够正悟。如果把点化看成干扰,把继续执意的走错看成是突破、放下,那就很可怕可悲了。

这件事也引起我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就是以同修之名对执著的放任。我举一个例子:我有一次跟很多同修在野外,然后我迷了眼睛,问谁能帮我弄好,一个男同修奔我就过来了,说我帮你,那个带有的色心是显然的,行为上很放纵。我躲闪了几次,让他走开,竟然还有其他人笑着说:怕什么,都是同修。后来,一个女同修过来帮我解了围。

“怕什么?都是同修。”这句话我听到的太多了,但我们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衡量的标准不是法吗?“都是同修”意味什么?意味着彼此的内心都够纯净吗? 意味着异性之间也没了差别吗?这句话里带了多少的人心与不理性!同修之间在一起也有人心,也有要修的东西。都是同修能说明什么?什么也说明不了。我们是修炼人,是成年人,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无知无礼看成是单纯,我们不能那么幼稚,我们不能在被指出问题的时候把对方看成是复杂的愚者,并投之以无辜的目光。大法弟子的行为一定得正,阻止世风日下。

以上是我个人修炼的一点体悟,其实是很浅薄的做人的一点道理。因为看到的并不是个别现象,所以虽然有所犹豫还是写出来了。希望能在这个方面对同修有所提醒,不至于走了弯路。

所说若有不当之处,还望见谅。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

当日前一篇文章: 一次家庭矛盾中所悟
当日后一篇文章: 苏轼:敬天知命 以苦为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