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泰安市法轮功学员、81岁的退休女教师马俊亭,近日被泰安市泰山区法院非法开庭,枉判两年,与之前二零一九年所判三年刑期并罚,执行四年刑期。 马俊亭老人,山东科技大学退休教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多次遭骚扰。 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上午十点,泰安市肥城市公安局的四个警察(三男一女)非法对马俊亭老人抄家,他们一直折腾到下午四时,把她家中所有的大法书及有关资料都抢走,甚至连墙上门上带有法轮大法文字、标识的黏贴都给撕了去。最后还给她办了一个所谓的“取保候审”,马俊亭老人拒绝签字,警察强迫她家人代签后离去。 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肥城市检察院非法起诉马俊亭、张绪民、刘芊等六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肥城市邪党法院对马俊亭诬判三年,缓刑四年,勒索罚款四万元。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九日,马俊亭因向世人赠送法轮功真相年历、小册子被构陷,遭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610”人员非法抄家。 中共警察把构陷马俊亭的材料报给泰山区检察院后,泰山区检察院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非法起诉到泰山区法院。 近日,泰山区法院对马俊亭非法开庭,并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下达非法判决书 ,撤销了肥城市法院(2019)鲁0983 刑初11号刑事判决书对她的缓刑;非法判处马俊亭两年有期徒刑,勒索罚款三万元,与原判三年刑期并罚,非法执行四年刑期。 有关责任人电话: 泰山区政法委书记:刘兴钰 泰山区公安分局 电话:0538-8254019 泰山区公安分局局长:司家强 泰山区公安分局政委:王朝阳 泰山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晓明 18653898107 泰山区公安分局610中队长:田琳 18562338185 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 赵平原 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沈志坚 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利民 本次非法开庭公诉人 检察员沈利平 检察官助理赵晓天 泰山区法院办公室:0538-8625101 泰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林 泰山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宋斌 泰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姚保平 泰山区法院执行局电话:0538-8625133 泰山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刘法生 泰山区法院政治部主任 范卫涛 本次非法开庭审判长 第十四审判庭审判员张仁岗 0538-8625173 本次非法开庭陪审员 韩萍 张兰英 本次非法开庭法官助理 周敏 本次非法开庭书记员 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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