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关押了两个月的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荆凤伟,被构陷到通化市柳河县检察院。 荆凤伟,女,四十九岁,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柳南乡人,在长春租房居住。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半左右,荆凤伟打算去买早餐,被埋伏在租住房楼下的便衣绑架,并被戴上手铐。她当时高喊,惊动家人,家人把门反锁。警察就威胁她女儿:“你不就在美甲上班吗,我让你干不成。”她女儿在屋里说:“这是警察应该说的话吗?”家人没配合,便衣人员企图私闯民宅,未得逞。 来绑架的是长春市汽开区分局锦程大街派出所警察,协同通化市柳河县公安局国保人员。柳河国保人员带着柳河公安局长刘晓东签字的非法逮捕书,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高煜文扬言说:“一定把你送进监狱。”荆凤伟说:“你说的不算。” 荆凤伟被从长春劫持到柳河县公安局,在这几个小时中,她的双手一直被戴着背铐,双手被铐出的印痕,十多天后,还在肿胀着,两个来月后,还没有恢复,印痕依在。 被绑架的第二天,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荆凤伟被非法关押到拘留所。七月十七日,荆凤伟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七月二十一日,经家人确认,荆凤伟被劫入通化市长流看守所。家人前去探望遭拒绝,只准许存钱,不允许存任何衣物。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荆凤伟女士被柳河县检察院办案人黑俊鲜非法批捕。目前,荆凤伟被构陷到通化市柳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仍是黑俊鲜。 此前,荆凤伟的家属已经为她聘请了律师,在家属和律师极力争取下,律师已会见荆凤伟。 回家乡办户口 遭构陷 二零二零年十月,荆凤伟回老家通化市柳河县柳南乡派出所办户口。派出所人员要求她签字不修炼,荆凤伟没有答应,就不给落户口。当时,派出所人员让她在一份“习练法轮功”的材料上签字,而荆凤伟说不是“习练”,是“修炼”,并加以说明。 这份材料被通化市公安局认定为传播“×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被一个叫李桐的人说成是“传单”。柳南乡派出所所长杜洪伟和警察赵梓寒成为所谓的“证人”。 此后,柳河县柳南乡派出所警察又给荆凤伟家属打电话,让他们去,说是给办户口。荆凤伟一到那,还是被逼迫签字,放弃信仰法轮功,再次遭到荆凤伟拒绝。后不得已,警察给荆凤伟办理了户口。 修炼法轮功 做好人 二零零五年,荆凤伟开始修炼法轮功。此前,她患有严重甲亢,脖子粗,上不来气,睡不好觉,吃啥都恶心,浑身无力,整日病怏怏的。 她还有被严重冻伤的腿脚,都有冻出来的花。怕风,常年腿疼,苦不堪言。每日打工挣钱,挣来的钱大部份都拿出来买各种西药、中药、偏方。 二零零五年,荆凤伟偶然听说法轮功,就请回来一本《转法轮》,还没有看完一遍,突然拉了一大滩的血,从此以后,全身的病症,疼痛不翼而飞。从此,荆凤伟由原来的愁容满面,变得乐观、豁达、善良、人缘好,总是帮助别人,并坚信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修炼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做个好人,更好的人。 屡遭中共迫害 可是好人难做,一个惧怕好人越来越多的体制,发动了持续二十二年的一场惨绝人寰的迫害运动,荆凤伟也是受害人之一。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荆凤伟等七人去公主岭市国保大队要求让法轮功学员王剑英回家,被国保大队绑架拘留。警察还私设公堂非法审讯,暴力强行取指纹和手印。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和副大队长徐志伟提审荆凤伟的时候,问到了身份证的问题,他们不满意回答,就开始打人,打耳光,用拳头打脸。荆凤伟被打得满脸青紫,肿起来了,吃饭张嘴都很痛很困难,也没法睡觉。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荆凤伟被汽开区分局锦程大街派出所绑架。十一月二十六日,汽车开发区分局国保部门批准逮捕。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早八点遭非法开庭,长春市开发区法院在得知荆凤伟家属已聘请了律师时,一面诱导欺骗家属,一面以各种理由搪塞律师。在律师一再坚持见面后,谎称自己做不了主,需要报上级批准,拒绝接受律师手续,并在让律师等消息时,突然开庭,律师受骗后进行抗议。 二零一六年六月开发区法院却告知,荆凤伟已被冤判三年,后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 在那里,荆凤伟被严管迫害,两个月左右,不让家属接见。家属多次找狱政科和监狱管理局理论无效。 荆凤伟被强迫常年坐小凳子,在最后还有三个月回家的时候,还被强迫坐了三个月的冰凉地板砖。 通化市柳河县检察院黑俊鲜(18744047650) 柳河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高煜文(18043508347、13258778378、1804350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