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日照市法轮功学员韩公英(女,70岁左右)、杨洁(女,40岁左右)9月17日被日照市五莲县法院非法开庭,二人运用法律为自己作无罪辩护。面对杨洁的质问,庭长匆忙宣布休庭。 韩公英、杨洁2020年4月9日在大集上讲真相救人,被东巷分局国保警察、泰安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至派出所,随后威逼韩的儿子、杨的丈夫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二人于当晚回家。 2021年4月,日照市东港分局国保警察非法延长取保候审,声称要移交检察院继续迫害。6月,杨洁、韩公英接到电话通知:已经被非法起诉到日照市五莲检察院。7月14日二人拿到了五莲法院的非法起诉书。 期间,五莲县检察院吴兆强多次电话联系韩公英、杨洁,被拒后,转而向韩的儿子、杨的丈夫施加压力,让其劝导二人配合迫害,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未果后,五莲法院又假惺惺地指派所谓法律援助的律师参与迫害案。韩、杨二人经过跟律师讲真相,因指派的两律师均不能承诺配合二人做无罪辩护被辞退。 2021年9月17日上午9点在五莲县法院非法开庭。开庭中没有公告当庭审判长、公诉人等相关人员的姓名、职务,桌面上只有写着公诉人,审判长的标牌,没有具体名字。 杨洁当庭揭露办案警察刑讯逼供,他们追问谁打的?审判长说打人是不可能的,杨洁说出警察名字后,他们又说你现在说晚了,不要说了。审判长又蛮不讲理地问杨打了哪儿?为什么不上医院? 当看到断断续续的播放韩公英的笔录过程的视频时,杨洁听到国保警察于京涛高声呵斥她的声音在视频上被录了下来,杨洁于是当庭指认出来,他们不得不说不用杨的笔录视频作为犯罪依据。杨洁控诉警察刑讯逼供,不承认所谓诬陷,被迫给抹掉了。 韩公英、杨洁的自我辩护,经常被法官无理打断。韩、杨二人运用法律为自己辩护没有犯罪,据理力争。他们把法轮功真相资料放在杨洁面前,杨说要求读一读小册子的内容,庭长说不可能让你读的。杨洁说那我不承认这是犯罪的证据。 到最后陈述阶段,杨洁刚说几句,庭长就打断她,说不用说别的,就说你有罪无罪。杨洁说运用刑法300条给我定罪属于适用法律不当,邪教的法律界定是什么,国务院和公安部公布的十四个邪教并没有法轮功。我们到底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破坏的步骤是什么,造成怎样的社会危害?庭长说早晚会给你拿出来的,然后匆忙宣布休庭。所谓庭审从上午9点多到中午12点多结束。 随后,法官助理拿了笔录又找杨洁和韩公英签字,杨洁说:“我得看看,有没有如实记录我说过的话。”他不让杨洁在笔录上标注,躲躲藏藏地不让看,谎称说不签就不签吧。助理拿出手机说,我在这里录个像就行。杨洁质问他:“当事人没有权利仔细看当庭笔录吗?有很多东西没给我写上,我得写上我不签的理由。”杨洁和韩公英都没签名,助理就拿着匆匆走了。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法院办公室 0633-5338001 0633-5338171 审判长:杨杰 审判员:郑雷 0633-5338181 18706335696 陪审员:胡乃粉 公诉人(五莲检察院检察官):杨思思 五莲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吴兆强 0633-3011521 17806338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