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多,湖北科技学院教师汪礼迪在单位被约谈,来的是四人,加上单位科室主任,共五人,进行所谓“谈话”。 其中一个是身穿警服的温泉一号桥派出所所长,汪礼迪请他出示警官证,他不给,自称姓赵,实质他是熊凯。另一个男子自称是姓唐,其实是温泉街道办事处科长李志华。再一个女子是温泉希望桥社区主任黄艳,还有一个女子是温泉希望桥社区人员,姓叶。 李志华一到,就打开执法记录仪,汪礼迪就要求他关闭,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这是侵犯肖像权,”他急忙关了。 所长熊凯说,我们这次来,想看看你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的帮助的,没有别的意思。 汪礼迪说:“谢谢你们的关心,不过二十二年都过去了,帮助就免了吧,不麻烦你们了。但是你们要知道真相。”汪礼迪就开始讲真相。 汪礼迪说:“我想做个好人,就需要用道德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不伤害他人和社会。道德的上限是无止境的,最下限就是法律。做好人,遵纪守法是最低要求。” 说着,汪礼迪就拿出两个事先打印好的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文件:《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递给熊所长、黄主任和李科长,让他们自己看。 汪礼迪说:“这是官方法律文件,在网上很容易查证,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我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警察是管违法的坏人的,我不归你们警察管,我只归我的师父管,提升道德和思想境界。” 他们认真地看,还用手机拍照。看样子,他们真的不知道这些法律。 汪礼迪还善意地告诉他们,现在提倡法治社会、法治政府,要搞办案终身责任追查制,你们都是受害者,不要执法犯法,留下后患,真心希望你们有个好的未来,不要成为历史的罪人。 他们都静静地听,思考,没有刚来时那么嚣张了。最后,他们把这两个打印的法律文件带走了。 汪礼迪,今年五十六岁,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系本科毕业后,在医学院医学影像学系任教,是医学影像学的创办人之一,有一套系统的授课方法和临床阅片经验,深受学生欢迎和同事的尊重。 一九九五年三月,学法轮功后,更是按照大法真、善、忍做好人,提升自己的道德和专业水平,是公认的优秀教师和医生。一九九七年汪礼迪以出类拔萃的成绩晋升为讲师、主治医师,尽心编写教材,尽心培养学生,尽心为患者看病,为医学院医学影像学系做贡献,为学生做贡献,为患者做贡献,是有口皆碑的好人。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以后,汪礼迪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不断的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洗脑、抄家,家里被迫害的一贫如洗,妻儿在恐惧中艰难度日。 二零零二年,汪礼迪晋升副高,一切要求都合格,就是最后的所谓“政审”不能通过,不能晋升。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中午,在送孩子去上学的路上,汪礼迪被一车警察绑架、送到湖北省洗脑班(汤逊湖度假村)迫害,后诬判三年半,他被迫害得曾经三次瘫痪,不能站立、不能行走、甚至不能翻身。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多年中,汪礼迪被剥夺了上讲台的权利,被安排到附属二院放射科上班,只是当临时工。二零一七年三月,汪礼迪被安排到临床医学院实验培训中心当实验员,不让他当医生。很多老师和医护人员知道真相后,替汪礼迪抱不平,这不是“文革”再现吗? 汪礼迪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请见《好教师被剥夺讲课权、好医生被安排当实验员》。 相关信息 1、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李志华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潜山路51号 电话:0715-8255108 2、温泉一号桥派出所所长熊凯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潜山路51号 电话:0715-8255108 3、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希望桥社区黄艳主任 通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桂花街188号,电话:0715-8159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