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原茂名市港务监督局公务员李源东,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傍晚在住处楼下被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国保和沙园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李源东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八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万元。李源东当庭表示要上诉。 李源东 |
李源东是广东化州人,一九六八年三月出生,大学毕业后进入广东省茂名港务监督局工作。李源东一九九九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亲身体悟到法轮大法的博大精深。两个月后,中共开始了对法轮功的疯狂镇压,电视、报纸、广播、网络上谎言铺天盖地。本着良知善念,李源东给中央办公厅信访局邮寄了一封长信,讲述了法轮功教人向善的道理以及祛病健身的奇迹,告诉政府镇压法轮功是错的。二零零零年,李源东三次去北京上访。 给信访局写信、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都是合法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然而茂名市公安局却因此两次对李源东非法劳教,一次是二零零零年,另一次是二零零二年,每次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关押到广东省三水劳教所。为逼迫李源东放弃修炼,狱警连续二十多天不让他睡觉,李源东经常由于过度疲劳不知不觉就倒在地上,狱警马上把他弄醒,打他电他,用牙签插他的指甲缝,李源东多次出现生命危险,九死一生。同时,茂名港监局非法对李源东进行停职,后来李源东被迫辞职。妻子也因为迫害的巨大压力与李源东离了婚。 酷刑演示:用竹签扎手指(绘画) |
迫害使李源东失去了稳定的工作,也失去了温馨的家庭。他孤身一人流离失所来到广州打工。李源东给民众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恶意举报。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傍晚在住处楼下,李源东被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沙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八月十六日被海珠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海珠区公安分局企图对李源东的房产、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财富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发现李源东没有上述财富后才作罢。九月二十九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十一月二十一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 李源东本人和辩护律师向海珠区法院提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和《要求证人出庭申请》。 非法证据排除方面,本案中指控李源东的所谓证据—与法轮功有关的书籍和资料,都是非法证据,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同时,广州市公安局邪教支队将上述非法证据进行所谓的认定,形成的《认定意见》也是非法证据,因为《认定意见》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类型,不具备法律效应。 证人出庭方面,要求广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所谓《认定意见》的认定人出庭质证,因为所谓的认定人没有资质,不具备鉴定资格。也要求诬告人出庭质证。 但海珠区法院并没有对上诉非法证据进行排除,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海珠区法院对李源东进行了非法庭审,没有一个证人出庭。海珠区检察院指控李源东给民众赠送真相U盘,但公诉人没有出示证实李源东赠送U盘的任何证据,属于诬告。因为公诉人出示的录像中,根本没有李源东,更没有李源东赠送U盘的镜头。 修炼法轮功、讲述法轮功真相是合法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迫害在先,被迫回应在后,没有迫害也根本就不需要去讲什么真相,而且采用的方式也是平和的。李源东只是帮助民众了解基本真相,还民众知情权,他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宣判:李源东被非法八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万元。李源东当庭表示要上诉。 相关责任人 1、沙园派出所 电话:020-84368929 关开浪,13640260916 赵沛溪,13380064446 2、海珠区公安分局 刑警大队 刘增亮,13826291556 陈国华,13825124378 预审大队 张建生18933969889 侯淑杰13822177282 网警大队 张晓雷13602737596 薛嘉浚18613199686 3、广州市公安局网警大队 冯聪,广州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技术主管,13925135770 4、海珠区检察院 检察员孙立波,020-89016289、89016236 5、海珠区法院 审判长陈澎,男,1985年6月28日出生,020-83005594、13826472522 陪审员:王健雄、任艳红 书记员:伍诗琪、冯志焕、邱小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