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四川泸州市法轮功学员赵永秀被绑架 下落不明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泸州市法轮功学员赵永秀,二零二一年八月中下旬被绑架、下落不明,店铺关门数日。据街坊说,赵永秀是在店铺上班时,被人带走。

此前,二零二一年八月上旬,赵永秀控告合江县公安局国保610任伟、王中和对赵永秀及法轮功学员简红梅、刘开胜、李世芳、代群英等人的迫害,请求泸州市检察院能够立案调查,并立即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谢自成、简红梅、刘开胜、李世芳、代群英,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赵永秀,女,汉族,出生于一九七三年七月,四川合江人,在泸州市开店做生意,二零一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

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赵永秀下楼买白糖被非法摄像跟踪,后被绑架,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国保610人员任伟,王中和伙同合江县榕山派出所,穿着便装非法抄家。在后半夜,又非法抄了在泸州市赵永秀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并伙同合江县检察院、法院强行逼迫赵永秀认罪,还非法判赵永秀一年。赵永秀被非法关押迫害一年,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六日泸州市法轮功学员简红梅、刘开胜、李世芳、代群英到合江县自怀赶场,被自怀派出所伙同任伟、王中和等人绑架,非法抄家,私扣小轿车,抄走大量私人物品,被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简红梅、刘开胜、李世芳、代群英被合江法院非法开庭,赵永秀去旁听,不准她进去,在法院外面被合江符阳派出所绑架,抢走包包里面的现金等私人物品,刑讯逼供,不准上厕所等。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八日,合江县榕山法轮功学员谢自成,在自己的理发摊位被任伟伙同榕山派出所带走,并非法抄家。

为了给泸州市公检法人员讲真相,为了营救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简红梅、刘开胜、李世芳、代群英等,二零二一年八月上旬,赵永秀以刑事控告状的方式,控告合江县公安局国保610任伟、王中和迫害法轮功学员。

赵永秀在控告状中指出:《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谢自成、简红梅、刘开胜、李世芳、代群英等法轮功学员坚持的是自己的信仰,是用“真、善、忍”来要求自己行为的好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国保警察抓人是严重违宪违法。法律本身旨在维护善良、道德和正义,我们本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执法人员不追究那些真正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反而判无辜受害者有罪,这不是徇私枉法又是什么!

然而,当刑事控告状交到检察院后,在二零二一年八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赵永秀发现泸州市南城派出所有位姓陈的警察在跟踪她。过了一个礼拜后,赵永秀就被绑架。

赵永秀在泸州的住处被绑架前属于泸州市南城派出所所辖范围,目前尚不清楚是合江县公安局国保绑架赵永秀,还是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国保绑架。

打击善良一定是邪恶的,作恶者必将受惩,只是迟早而已,无论是直接的或是间接的参与谁都推卸不了责任,都将为自己犯下的罪去承担。中国也不会永远这样无法无天下去。历史的审判终究是公正的,在不久的将来当真相大白时,当法轮功有个说法的时候,决不会因为谁执行的是上级的命令就可以逃脱历史的责任。

以下是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两位主要责任警察:
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国保610,任伟, 手机:13982484833
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国保610,王中和,手机:15183045667

当日前一篇文章: 给89岁母亲过生日 孝女遭警察绑架
当日后一篇文章: 四川苍溪县79岁何秀珍遭受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