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有一次,我和A、B同修一起去讲真相救人。我们走在一个小区里,刚走進大门口,迎面走来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我就跟他搭话说:“你好!请问这小区能穿出去吗?”他说:“可以!再往前拐个弯就可以出去。”可是他的眼神却往旁边不远处盯着。我就随着他的眼神看过去,啊!他在看着远处的A同修,A正在弯着腰给一个蹲在地上的人讲真相呢! 我想:怎么办?我那天还带着女儿,孩子从小有智障。我感觉他要往同修那儿走,我就和女儿挡在他面前特意和他说话,好拖延时间让同修把真相给那个人讲明白,让那个人得救。我在心里默默的发正念,清除小伙子背后不好的因素,不能让众生犯罪!我说:“今天休息吗?”因为那天是周末,他回答:“嗯!”但是,眼睛还是盯着同修。这时,我感觉到这小伙子不是做一般工作的,因为我们离同修有三米多远的距离,一般的人不会注意周围这些小事情的。 我问他:“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他说在派出所工作。我听了心里一惊,但是很快就平静了。这小伙子个子很高,眼睛一直在盯着A同修。随后他问我:她(指A同修)在讲什么?我说:“她在告诉人怎么能平安躲过现在的疫情,在做好事呢!”这时小伙子看看我,再看看我的女儿说了一句:“你说我抓不抓你们啊?” 我从小伙子的眼神里感觉他不是很恶的那种人,这问话中有善的一面,我问自己:“给他讲真相吗?” 师父说过:“你们在偶然中碰到的人,在生活中碰到的人,工作中碰到的人,大家都要去讲真相。就是在人世匆匆的一走一过中来不及说话你都要把慈悲留给对方,不要失去该度的,更不要失去有缘的。”[1] 我就赶紧对小伙子说:“阿姨感觉到你很善良。孩子,法轮大法是佛法,是救人的,现在已经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了。‘天安门自焚’是骗人的,是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而且迫害佛法要遭报应的。孩子,共产党让咱们入党团队时都要举手发誓:要把一生献给中共。中共作恶多端,老天要灭它了,咱们不能为它送命,倒楣的事咱们不能干。你也从心里退出来吧!”看小伙子没有反对,我说:“阿姨给你起个化名退出你入过的党团队好吗?”小伙子同意退了。然后就像没事一样走了。 一场即将要发生的风波平息了!回头想想这件事,自己当时好像挺平静的,脑子里没有负面的东西,所以事情的结果就比较好。 是大法给了我智慧,改变了我,是大法给了我正念,让我稳当的处理好了这件事。也是因为这段时间自己抓紧背法,在背法中有了一定的提高。 师父说:“法能破一切执著,法能破一切邪恶,法能破除一切谎言,法能坚定正念。”[2]我也体会到同修们所说的:心中有法,脚下就有路。学好法才能有这个状态! 谢谢师父! 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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