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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胡辉女士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邢台法轮功学员胡辉,女,五十三。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她到襄都区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一起阅读法轮大法著作时,被邢台信都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跟踪、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邢台市一看至今。八月十七日上午,胡辉被构陷案在邢台襄都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襄都区法院马军骁利用胡辉亲属的亲情,并帮助找了一位当地律师。

开庭前,马军骁故意为难北京正义律师,并给胡辉家人做工作,让辞退北京律师。

胡辉不接受他们的说辞,并辞退了当地的律师,一定要北京律师为其辩护。几经周折北京律师進法庭为胡辉做了无罪辩护。

在庭审过程中,北京律师依照中国现行相关法律,有理有据、义正词严的为胡辉做了无罪辩护。在法庭上胡辉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当被问到,“还炼不炼(法轮功)”时,她都是坚定的回答“炼”。

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修炼者怎样做好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福益家庭社会。目前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犯罪,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奉劝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认清形势,不要再跟随中共与真善忍为敌了,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无辜善良天理不容。请抓住救赎自己的机会,退出党团队,立即停止迫害,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光明未来,不要等到后悔莫及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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