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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女青年刘紫璇和叶琳琳在北京再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法轮功学员刘紫璇、叶琳琳,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再次被北京市海淀区山后法院非法庭审。据知情人士透露,本次庭审主要是中共当局为了达到定罪的目的罗织更多的“证据”。

在刘紫璇和叶琳琳被非法关押的事件中,这种先定罪,后举证的做法,凸显此番庭审的非法性。

刘紫璇八十多岁的奶奶从五百多里外赶到法院,却被谭姓法官等人员拒之门外,理由竟然是“不是直系亲属”。一个庭审法官居然不知道爷爷奶奶是直系亲属?!

两位善良的女子被绑架关押

法轮功学员刘紫璇,今年29岁,河北省沧州市人。法轮功学员叶琳琳,今年31岁,山东人,她们租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怡情园小区,都是“九零后”。刘紫璇和叶琳琳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找到了生命的归途,在生活中真诚、善良。

两年前的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北京西三旗派出所警察闯入刘紫璇、叶琳琳的住处,绑架了两人并非法抄家,抢走很多法轮大法书籍、打印机、多个笔记本电脑,还有四、五十本真相册子,又将她们绑架到海淀看守所。

刘紫璇和叶琳琳拒绝写“转化书”,警察让她们看别人写的“转化书”,让她们看别人把责任推到她们身上了,但是这些没有动摇两位姑娘的正信。检察院的人给她们看监控视频,说看到她们在某个小区进出单元,由此判断她们在散发材料,并把据说从“现场”捡回来的材料凑上。刘紫璇说:“我没有罪!”

即使在被非法关押、批捕后,刘紫璇也善待周围的人。刘紫璇转告奶奶和爸爸:“不要怨他人,不要记恨别人把责任推到我身上,要善待。”刘紫璇这种在自身处于危难时,还记得善待他人、不记恨他人过错的行为,是在大法修炼中证悟所得,体现了修炼人的纯净,与当今社会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的众生相形成鲜明对比。紫璇带出的话,让长辈家人既高兴又心酸。

非法庭审 八旬奶奶被推出法院

八月四日上午,北京山后法院对刘紫璇和叶琳琳两位年轻人再次非法开庭。刘紫璇八十多岁的奶奶从五百多里外、叶琳琳的妈妈从千里之外,赶到山后法院现场。

刘紫璇的奶奶作为唯一能赶到现场的家人,却被谭姓法官等人员拒之门外,连进法庭旁听的机会都被剥夺了。

谭姓法官等人的理由是,刘紫璇的奶奶不是直系亲属。在交涉的过程中,一个看上去人高马大的便衣走出来,对刘紫璇的奶奶大喊:“走、走、走,你已经影响到我们的工作了,赶紧出去!”然后连拉带扯,强行将这名八十多岁的老人推出法院门外。

刘紫璇的奶奶辗转五百多里路赶到北京,路途之艰辛,对于一个八十多岁的农村老人来说,可想而知。整个庭审过程,只有叶琳琳的妈妈一名亲属参与了旁听。

两位年轻人修大法 被非法关押两年余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刘紫璇和叶琳琳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末,刘紫璇、叶琳琳案卷被检方退回。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构陷她们的案卷再次被交到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刘紫璇、叶琳琳家属在律师处获悉,两人被构陷的案卷再次被检方退回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或十九日),刘紫璇、叶琳琳的案卷第三次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西三旗派出所递交到海淀区检察院。

案件经检察院两次退回、三次延期后,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刘紫璇、叶琳琳被非法起诉到海淀区山后法院。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北京市海淀区山后法院对刘紫璇、叶琳琳进行非法审判,两位律师对检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反驳,当庭未宣判。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所有“定性”、“审判”,一直处于没有真正的法律依据的非法状态,例如:

1、所谓“邪教”的说法是非法的。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时报》的记者采访时,第一次提出了“邪教”说辞。第二天《人民日报》便发表了同样标题的社论。江泽民针对法轮功的讲话属于个人言论,不是法律。《人民日报》评论员的文章,同样没有法律效力。

2、查抄法轮功出版物是非法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签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令,废止了江泽民时代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生效。也就是说,国家依法废止了对法轮功出版物的有关禁令,在法律上法轮功书籍及资料是合法的。传播法轮功真相和宣传法轮功都是合法的。

3、利用《刑法》第三百条为法轮功学员定罪是非法的。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二年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常被用来给法轮功学员判刑。但法轮功并没有被认定为“邪教”(从上可知),所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案例中,都无法指出法轮功学员到底破坏了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

4、“天安门自焚”事件是伪造的。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江泽民邪恶集团导演了漏洞百出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于法轮功,目的是掀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并表示: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

纵观人类的历史,所有有违天理、违反法律的行径,没有不被清算的。时下,天灭中共已是大势所趋,一旦清算开始,无论从天理还是法律层面,迫害者都找不到任何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奉劝那些至今还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赶紧悬崖勒马,弃恶从善。你对法轮大法的正面认识或对法轮功学员的一个善念,将会奠定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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