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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真相遭枉判七年 曹淑莲被劫入吉林女子监狱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曹淑莲女士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在早市发放真相资料,被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老站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抢劫,遭通化市公检法合谋构陷,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被通化市柳河县法院秘密开庭,枉判七年;上诉后,法院枉法维持冤判。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曹淑莲被秘密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曹淑莲女士,59岁,二零一一年开始修炼大法。修炼前,她身体不好,是个病人;修炼一段时间身上的病好了,无病一身轻,内心无比喜悦。曹淑莲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别人,让更多的人受益,却遭到中共邪党的迫害,三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七日,曹淑莲在吉林省白山市老营附近发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在白山市拘留所被非法关押迫害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曹淑莲和另一法轮功学员赵亚鹏在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向民众赠送真相台历,被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新站派出所警察绑架,劫往通化市拘留所关押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又被劫往通化市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通化市柳河县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曹淑莲非法开庭,枉判三年缓五年执行。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曹淑莲从通化市看守所回家。四年多来,曹淑莲及家人饱受监控、骚扰之苦。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曹淑莲在通化市东昌区老站街早市向民众发放真相资料,被一群城管围住;随后,曹淑莲被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老站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抄家,警察抢走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私人物品及现金三千六百元钱。后来警察通知家属到派出所,并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勒索家属一千六百元钱,其中六百元作为体检费。当天下午,曹淑莲被劫持到通化市看守所关押迫害。

通化市司法部门以曹淑莲非法刑期未满为由,对曹淑莲加重迫害。通化市司法系统,下令通化市的律师不得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为此,曹淑莲的家属从外地为曹淑莲聘请了律师。当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时,却被通化市看守所要求律师必须到通化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登记,报预见排号。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通化市柳河县法院短信通知曹淑莲的家属,构陷曹淑莲的材料已到柳河县法院,刑事一庭庭长鲁旭是责任人。律师通过微信与通化市司法局律协联系办齐了手续。

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曹淑莲的律师带全手续和核酸检测报告到柳河县法院,被告知查无此人。律师随后到柳河县检察院查询,一刘姓女检察官查询后告诉律师,曹淑莲的材料已到柳河县法院。律师再次电话联系法院刑一庭,一女法官说给查一查,让律师听电话通知。从上午十点一直等到下午一点半,律师再次打电话联系,电话却无人接,无奈律师只好换个电话再联系,接通后律师要求阅卷,那个女法官推诿称主管此案的庭长鲁旭下午要开庭没时间,让律师听电话通知。之后就再也没有音信。

随后,律师又通过电话与通化市司法局律协联系要求会见事宜,司法局律协的陈姓女会长告知看守所还没有给答复。律师告诉律协人员:曹淑莲的案卷已到法院,要求尽快接见。律协答应给催一下。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曹淑莲被柳河县法院秘密开庭,枉判七年。上诉后,法院枉法裁决:维持冤判。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曹淑莲被秘密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至今未让接见。

附:部份相关信息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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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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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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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区监区长:钱伟(女)18504301922
八监区主管教育副监区长:陈曦(女)
八监区副监区长:高阳(女)18504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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