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吴爱英(Wu,Aiying),女,汉族,1951年12月生,山东省昌乐县人。1998年4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2002年3月任山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03年11月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2005年6月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2017年10月被中共抛弃,据悉被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 吴爱英是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重要成员,她曾长期在山东省担任要职,并在司法部担任副部长和部长长达13年多。然而无论在哪里任职,她都积极执行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以此作为仕途升迁的资本。在中共及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这些年中,她不仅是执行迫害政策的帮凶,也是制定迫害政策的主谋,她对法轮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从2021年7月14日起,30多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开始将最新整理出的一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恶人名单,陆续送交所在国政府,要求对这些迫害人权者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吴爱英也在此次举报名单之列。 一、在山东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吴爱英曾长期在山东省任职,自1998年起,吴爱英出任山东省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1999年7月,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吴爱英又兼任山东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迫害法轮功。吴爱英在山东任职期间,积极执行中共及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先后与两任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张高丽一起残酷迫害省内法轮功学员。以下是吴爱英在山东省内迫害法轮功的主要罪行: 1.多次在公开场合以省委副书记的身份发表讲话,强调要加强对法轮功的迫害力度 1)2001年1月21日,在中国新年前夕,吴爱英到山东省女子劳教所慰问,她强调劳教所要继续开展同法轮功的斗争,加大“教育转化”力度。 2)2001年2月1日,吴爱英出席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表示要加强与法轮功的斗争,并严厉打击法轮功。 3)2002年1月7日,吴爱英出席山东省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强调要继续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加大对法轮功的打击力度。 4)2002年7月6日,吴爱英在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要严厉打击法轮功。 5)2002年9月27日,吴爱英出席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她在讲话中强调要将法轮功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以确保中共“十六大”的顺利召开。 2. 残酷迫害省内法轮功学员,在其任内山东省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94人 山东省对法轮功迫害的残酷程度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截至2003年11月吴爱英离开山东到司法部任职,山东省经证实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为94人,居全国第三。其中仅潍坊一地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就有30人,居全国地级市之首。 全国第一个曝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就发生在山东省。1999年9月27日,山东省招远市法轮功学员赵金华(女)被当地派出所抓走,只因为她不肯放弃信仰,竟被活活打死,死时年仅42岁。 全国第一个被媒体报道的被精神病院强制注射损害中枢神经药物而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例也发生在山东省。2000年5月23日,山东省淄博市法轮功学员苏刚被当地警察强行劫持到昌乐市精神病院关押迫害,期间被强制注射损害中枢神经的药物,仅9天的时间他就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回家后仅10天就在痛苦中离世,死时年仅32岁。 第一个被外媒报道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也发生在山东省。2000年4月20日,Wall Street Journal记者 Ian Johnson在该报发表文章,报导了山东省潍坊市法轮功学员陈子秀(女,58岁)于当年2月21日被当地官员殴打致死的经过,并就此发表了评论,从而使该案例成为首个被外媒报导的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的案例。 这些迫害案例均发生在吴爱英任职在山东期间,吴爱英作为山东省主管迫害法轮功的省委副书记和省维稳领导小组组长对此罪责难逃。吴爱英凭借其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官职一路升迁。2003年11月,吴爱英进入司法部担任正部级的副部长,2005年6月又晋升为正部长,直至2017年2月因严重违纪被免职。 二、在司法部任职期间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 中共动用了全部国家机器,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宣传(各媒体)、行政(各级政府)、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监狱、劳教)、军队等部门。司法部统管全国的监狱系统和劳教系统。吴爱英主掌司法部长达近12年(2005年6月至2017年2月),是全国监狱、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洗脑”迫害极为严重的时期。 据不完全统计,在吴爱英执掌司法部期间,在中共的严密封锁下,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并已核实的至少有555人被迫害致死,其中劳教所347人,监狱208人。(这个数字仅仅是实际迫害致死案例的冰山一角,远非所有案例的全部。就如同当年纳粹集中营的死亡案例一样,实际数字有待迫害结束后更广泛而深入的调查取证。)这些迫害致死案例,其中为数可观的法轮功学员是由于遭受酷刑死于中共的监狱、劳教所。 所有这些发生在监狱和劳教系统的迫害案例,都与中共司法部的纵容和支持分不开,而作为司法系统的最高行政长官,吴爱英对发生在其任内的各种对法轮功的迫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是迫害的幕后黑手和元凶。下面分述在劳教所和监狱系统对法轮功的主要迫害罪行和手段。 1.劳教所中的罪恶 劳教制度是现代文明的毒瘤,世界上除了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有这种奴隶式的关押强制劳动制度外,没有任何一个文明国家认同这样的制度存在。尽管中共的劳教制度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于2013年被废止,但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劳教这种无需经过法院审判程序而又完全等同于监狱劳役迫害的手段,被中共当局滥用到极致。 根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从吴爱英始任司法部副部长、中共党组副书记的2003年11月至2013年劳教制度废除,在明慧网曝光的至少1634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一些人被多次劳教迫害)。 劳教所通过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上的摧残和精神上的“洗脑”,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劳教所里充斥着各种强制法轮功学员“转化”的邪恶手段,而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拒绝所谓“转化”而被迫害致死、致伤、致残、致疯的人数则难以计数。 根据明慧网2013年《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统计,在3653个被中共迫害致死案例中,共有714个致死案例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受过劳教所的关押迫害,其中546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所直接酷刑虐杀致死,共涉及全国127个劳教所。 法轮功学员高蓉蓉,女,37岁,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在2004年5月7日下午3点,被辽宁沈阳龙山教养院连续电击致面部严重毁容,生命垂危,送医院抢救。后高蓉蓉在当地法轮功修炼者帮助下从医院逃出。明慧网于7月7日刊登了高蓉蓉面部被严重毁容的报道和照片震惊世界!8月30日,联合国特派专员波文(Theo van Boven)对有关法轮功修炼者高蓉蓉被迫害事件,给联合国相关组织和人员送出一项联合紧急控诉。为掩盖迫害事实,中共将高蓉蓉走脱事件定性为26号大案。2005年3月,高蓉蓉在流离失所中再次被抓捕,送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关押,同年6月16日在劳教所被灭口杀害。 法轮功学员江锡清,男,66岁,于2009年1月28日被重庆西山坪劳教所迫害致死,家属们用相机拍下了一些(疑点)镜头,被发现后当场被20多个警察(包括火葬场的人)抢夺、毁掉。家属坚持要守灵,当局不准,并宣称是家属闹事,随后,家属们被警察拖出殡仪馆,身体还有余温的江锡清被强行火化。 这些被曝光出来的迫害致死案例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数量庞大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劳教所酷刑虐杀后,一直被严密掩盖着,外界难以知悉迫害的真实情况。 2.监狱中的迫害 1999年至今,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长期的迫害,把公、检、法、监狱,变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链条,导致整个监狱沦为犯罪体系之一。根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从吴爱英任司法部副部长的2003年11月至其2017年2月下台,共有1170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有些人被多次非法判刑)和入狱迫害。其中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数量排名靠前的省份依次为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四川省和吉林省。而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数量最多的年份分别是吴爱英在任司法部长的2004年和2016年。 这些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阶层,他们中专家、学者、教授、博士、硕士、大学生、教师、设计师、企业家、IT界精英、军人、工程师、医生、法官、警察、机关干部、国家公务员、工人、农民、职员等等。 仅以2016年为例,2016年明慧网发表揭露中共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文章491篇,证实至少有109所监狱使用暴力、酷刑,强制“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就是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监狱为了所谓的“转化率”,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 根据明慧网2013年《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统计,在3653个被中共迫害致死案例中,其中有404个致死案例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受到监狱的关押迫害,共涉及全国122座监狱。 同劳教所一样,由于中共当局的严密信息封锁,那些因在监狱中遭受迫害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的人数尚无法完全为外界所知,实际迫害致死的人数远高于此。 3.劳教所和监狱摧残虐杀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提升所谓的“转化率”,监狱和劳教所不惜运用各种酷刑手段折磨和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些迫害手段大体可以分为11大类,包括:毒打、上刑具、体罚、灌食、电击、超负荷劳役/奴工、虐待、性摧残、强制“洗脑”、禁闭、精神药物/毒药”,而每一大类又细分为若干小类。这些酷刑手段被广泛的用于监狱和劳教所。 下面仅列举数类酷刑手段予以说明。 1)毒打:监狱和劳教所毒打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和方式种类繁多,常见的如使用警用器械、棍棒、铁器、皮带、皮鞭、竹条等毒打法轮功学员,用皮鞋踢、踹法轮功学员身体的要害部位,掌掴法轮功学员,揪住法轮功学员的头发撞墙和撞门框等。打击的部位包括头部、脸部、五官、四肢以及生殖器等。2013年3月6日左右郭小文被送到晋中监狱。在狱警的指使下,仅仅6天时间,郭小文于3月12日被毒打致死,年仅40岁。 2)刑具折磨:监狱和劳教所经常使用的刑具多达数十种,如手铐、脚镣、压缩带、绳索、老虎凳、死人床、刀、火等工具。法轮功学员被按照某种固定的模式进行肉体折磨,例如上大挂、老虎凳、死人镣、吊挂、上绳等,直接导致法轮功学员身体极度疼痛,甚至当场死亡。李希望,男 ,49岁。2011年7月18日,李希望被劫持到港北监狱(现滨海监狱)。仅仅11天,7月29日,李希望就被天津港北监狱以“地锚”酷刑迫害致死。 3)电击:高压电棍的使用在监狱和劳教所也极为普遍,警察经常用1根或数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法轮功学员,电击的部位包括生殖器、脸部、五官、四肢、头部、胸部或女性乳房、颈部、背部、腰部、肋部和肛门等身体敏感部位。2010年7月3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戒毒劳教所,法轮功学员刘术玲被折磨致死。据目击证人透露,刘术玲是被身着制服的警察绑在铁椅子上,用电棍活活电死的。刘术玲的左耳后侧和颈底部有一圈被电棍电的黑色瘀斑。 4)灌食:监狱和劳教所还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灌食迫害。他们灌食的目的不是为了维持法轮功学员的生命,完全是为了摧残折磨法轮功学员,让法轮功学员在痛苦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们给法轮功学员灌食的东西有:浓盐水、辣椒面、芥末面、芥末油、生玉米面、开水、烫的饭和汤,甚至灌粪便等。2011年2月25日,佳木斯监狱狱警把秦月明抬到医院一楼卫生间灌食,用止血钳夹住他的舌头,拉出来,强制插入胶皮管,用漏斗将加了半袋咸盐的稀释奶粉灌入。秦月明被拖出卫生间的时候,满嘴是血、呼吸困难,不停地惨叫。秦月明在极度痛苦中挣扎了一整夜,第二天停止了呼吸。 5)体罚:监狱和劳教所经常使用体罚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如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蹲、跪、爬、跑、站,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地板、坐小板凳,或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做“喷气式”动作。这些酷刑迫害虽然造不成明显的外伤,但是却会对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各部位和器官造成严重的内伤害。 6)虐待:中共当局对法轮功学员共使用的虐待摧残手段包括,长时间剥夺睡眠,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准上厕所大小便,不准与他人交流,用粪便、尿、痰、辣椒水、肥皂水等各种污秽物往法轮功学员的嘴里灌,用臭袜、抹布、衣服、胶带等长期封堵法轮功学员的嘴巴,扒光法轮功学员的衣物进行羞辱等。法轮功学员陈瑞芹因不放弃信仰,在天津女子监狱长期遭受凌虐。她被长时间罚站、不允许大小便,只能便在裤子里。她的双脚脚趾曾被踩得鲜血淋漓,身体被殴打得伤痕累累,刑事犯包夹用热水往她脸上泼,更下作地掐乳头、猥亵下身,甚至让她吃屎喝尿。2017年2月10日,陈瑞芹在天津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 7)精神药物和毒药迫害:监狱和劳教所还毫无人性地使用精神药物和毒药摧残法轮功学员,如强行给法轮功学员注射或灌食损害中枢神经的药物,或往法轮功学员的饮食中暗中下毒。据2013年的统计报告,中共精神药物/毒药致死率高达53%。被中共精神药物/毒药摧残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33%在劳教所被精神药物/药物迫害致死,18%在监狱被精神药物/毒药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祝艺芳女士在成都女子监狱,她被长期锁门关押,受尽了极其卑鄙的歧视和侮辱。后来她被两度送到医院。在那里,四个男犯把她强行按在床上,用布带把她的手脚绑在床的四角,把肚子和膝盖也用布带绑在床的两边,然后输入不明药物。不明药物输入后,心里发慌,血管疼痛,肚子肿胀,使她生不如死。2012年3月6日,祝艺芳被迫害致死。 其它迫害手段诸如强迫法轮功学员从事高强度的奴工劳役,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性侵害及强制“洗脑”等等在监狱和劳教所都是司空见惯。但限于篇幅,本文不能将其一一列举。 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作为监狱和劳教系统的最高监管机构司法部,沦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工具,对法轮功学员在这些场所遭受酷刑折磨采取纵容、支持和包庇的政策。在吴爱英执掌司法部期间,法轮功学员在监狱和劳教场所被酷刑折磨致死、致伤、致残的案例屡屡发生,吴爱英对此罪责难逃。 三、打压维权律师,阻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 司法部还管理全国的律师事务工作。吴爱英在位期间,积极配合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孟建柱等人打压维权律师,操控各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不许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等,对敢于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进行打压,甚至非法吊销律师的资格证。比如对中国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的迫害案例和震惊中外的“709”维权律师大搜捕案例等。 面对中共的迫害,更多法轮功学员家属在中共高压逼迫下忍气吞声,只有部份家属敢请律师,而其中有的家属找遍整个地区也没有律师敢接法轮功的案子,另外的家属虽然请到了律师,但在当局威胁下,律师被迫中途退出。 2014年3月21日,四名维权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为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建三江“法制教育基地”(实为洗脑班)的几名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遭到绑架和酷刑虐待,去营救的另外三名律师和几十位公民也全部被抓。此案在国际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2015年7月9日中共当局开始发动了波及全国的“709案”,作为律师主管部门的司法部伙同中共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大肆抓捕和传唤各地的维权律师。截至2016年12月16日,至少有319名大陆律师、律所人员、人权捍卫者和家属被约谈、传唤、限制出境、软禁、监视居住、逮捕、强迫失踪,被逼迫在电视上认罪、自污,被非法判刑,涉及23个省份。王全璋律师直到2020年4月才被释放回家。司法部长吴爱英是参与“709迫害案”的主犯。 结语 吴爱英是中共及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重要成员,无论其在山东省任职期间还是在司法部任职期间,都积极执行中共及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不遗余力地对法轮功进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群体灭绝式迫害。她虽然被其效力一生的中共邪党抛弃,但是她对法轮功犯下的罪行却不会因其下台而自动消除,她必将为此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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