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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冤狱七年 山东刘红梅被折磨致几度命危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今年五十一岁的山东法轮功学员刘红梅,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被非法劳教三年,期间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被非法转捕,关押到济南刘长山看守所,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被济南市历下区法院非法开庭,遭冤判七年。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刘红梅遭受惨无人道的迫害,几度出现生命危险。

刘红梅,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生于山东省乳山市,曾在济南市一外商独资企业从事文秘和人事工作。修炼法轮功后,刘红梅一身病全好了,积极生活、乐善好施,在工作中恪尽职守,深受上司、同事喜爱与信任。

然而,刘红梅却仅因为坚持按真、善、忍做好人,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遭受酷刑、虐待。

一、修炼法轮大法 沉疴痊愈、心情开朗

一九九六年,法轮功已弘传中国大江南北,随处可见法轮功的炼功点,刘红梅家附近的广场就有一处。在偶然的机会,刘红梅在书店里看到《法轮功》一书,书中的每句话每个字似乎都在破解刘红梅心中久悬未解的疑惑,受书中博大法理的感召,刘红梅自然而然的走上了修炼的道路。

刘红梅得法修炼后,身心得到了极大的净化和升华,通过学习法轮大法,明白了所有以前苦苦思索而不得破解的困惑,以谦卑的心态面对浩渺神秘的宇宙,毕业多年的她突然升起学习探索的向往。在踏实快乐的修炼中,总是感到有种乐观向上的力量在牵引着自己,从此生命不再迷惑,沐浴着大法的恩泽,身心受到极大的荡涤。

原来,刘红梅性格内向敏感、清高自负,不愿与陌生人打交道。修炼后,周围的人都看到了刘红梅的变化:整天乐呵呵的,热情开朗,乐善好施,在利益面前不计较、不争抢。随着精神层面的提升,身体方面也出现了根本的改变,使大家见证了大法的美好和殊圣。

别看当时的刘红梅才二十多岁,可是身体却很糟糕:神经衰弱、神经性头痛、过敏性鼻炎、慢性咽炎、肩周炎、胃溃疡、胃炎、痛经、风湿性关节炎、缺铁性贫血等,晚上睡不着,早上起不来,所以经常迟到,为此父亲把家里所有的钟表都拨快五分钟,为的是让刘红梅能不至于迟到。因为早上老是头晕起不来,所以从不吃早饭,因此就把胃饿出毛病了。刘红梅高中毕业,就放弃了考大学,已经预选上了,可是考虑到身体原因实在无法继续上学,经常是头疼,几乎每天上午都是昏昏沉沉的,老师讲的什么根本就进不到脑子里去。

可是,刘红梅第一次参加集体炼功,凌晨三点半就起床了,刘红梅家里人都惊讶得不得了,二十多年以来,从没见过日出的刘红梅,迎着凌晨的清风,到炼功点,把五套功法全部学会了,随后上班精神状态非常好,一上午觉得神清气爽,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愉悦……“无病一身轻”在过去的刘红梅连想都不敢想,这在刘红梅的家不能说不是一个大大的震撼。

家中除了父亲,刘红梅姊妹和母亲四个几乎都是体弱多病,其中胃病、头疼是刘红梅母亲家的遗传病,姥爷因胃癌去世的,姥姥胃溃疡几十年,母亲及其姐弟六人全部有不同类型和程度的胃病和头疼病。那些病几乎都是些不好治疗的慢性病,暂时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却很折磨人。而刘红梅修炼法轮大法仅仅不到一个月,所有的病就全好了,并且从没复发过。

修炼法轮大法后,刘红梅按照大法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为人处世懂得为别人着想,不再以自我为中心,人生观、价值观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刘红梅用在大法中修出来的慈悲心与人为善:在工作岗位上不争不抢,获得领导、同事的信任与佩服;在被非法关押时仍慈悲劝善,感化无数犯人、警察,有人甚至因此走入修炼。

那时刘红梅在总经理办公室工作,并且保管单位的印章、资信、档案等,需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责任心。单位先后换了三任领导,每次都在人事方面大调整,每次都有不少人为了奉迎新领导而上下活动,而刘红梅抱着平常心被留在原岗位没动。很多人说刘红梅运气好,其实是因为刘红梅修炼了,心里有真、善、忍大法做指导,不计较、不耍态度、不欺上瞒下、不损公肥私……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大度忍让,有时间刘红梅会不计报酬,主动帮助同事。

有同事曾提醒刘红梅说:“你去干可以,但得摆条件,得让他们领你人情,要不,领导会觉得你能胜任又没有怨言,就不会给你加工资。你比你的前任干活多多了,可是领导只是口头表扬你,工资没给你涨一分钱,有什么用?”刘红梅没有听信同事的话在心中计较,大法修炼者不会在这些方面衡量得失的。

“大锅饭”时代占单位点便宜,好像不算为过,公话私打、公车私用之类的,在很多人眼里那简直就是理所当然的。修炼大法后,刘红梅懂得用高标准要求自己,她经常想起师父在《转法轮》里说的山东某针织厂的那件事,不断归正自己,不随波逐流。大家看到了刘红梅的变化因此给刘红梅起了个外号叫“不求人”——不利用单位人力、资源为自己办私事。

有一次,刘红梅去领办公用品时,负责人员多拿了一些对刘红梅说:“不给你定额,不够你尽管要,你可以多领点拿回家用。”刘红梅先谢谢她,然后告诉她自己是大法修炼者,不贪不沾,自己用会去商店购买。后来那位负责人不再拿公司的东西送人情了,还修炼了大法。

在九十年代,几乎办任何事都要单位开具介绍信、盖公章,甚至个人到邮局取包裹和汇款单都要单位开具证明,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就成了特别重要的事项。单位有一任领导把单位除了财务专用章外,其它所有的印章(包括行政章及党、团、工会的)全部交给刘红梅保管,他说印章交别人保管,他不放心。而刘红梅根本不是中共党员,按照当时规定完全不符合保管条件,即使是党员,按规定也不能那样做。

◎警察:“我觉得他(李洪志师父)一定是一位很了不起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发生后,有一次,刘红梅去北京和平请愿,被北京公安便衣绑架后,又转到了济南驻京办,刘红梅非常平和的讲真相,真心希望他们不要被利用对大法犯罪而将来后悔。

有个负责夜间监视大法弟子的警察非常感慨的说:“我虽然没见过你们的师父,但是通过你们的表现,我觉得他一定是一位很了不起的人!(中共)政府对你们镇压得这么厉害,你们还冒着这么大的危险,一次次来为你们的师父申冤,他一定是值得你们这样做。有时看着你们我就在心里想:我是(中共)党员,如果党的总书记江泽民出了事,我肯定立即离他远远的,怕受牵连。”

回到单位,很多同事紧紧的握着刘红梅的手,有的眼里还噙着泪,有个同事攥着刘红梅的手激动的说:“如果连你这样的好人都被抓,我不能接受!”一位领导对刘红梅说:“原来我只知道我们领导层对你印象不错,觉得你工作、人品都很好,把你当自己家孩子似的看待。前些天他们来调查,没想到你在下面的反应更是有口皆碑。”他们通过刘红梅所作所为看到大法的美好和高尚。

在山东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的时候,有一次原单位同事去看刘红梅,其中一位对刘红梅说:“红梅姐,以前我妈妈病重住院欠了债,生活拮据,你借给我钱,过年时还给我买了新鞋子,后来即使你被迫离婚后,还给我买了手表,我至今还戴着……现在我们家的状况好转了,而你却落难了……你想吃什么,想买什么尽管说,我给你买!”

另一位同事说:“跟她们(指狱警)说说,你家人离这太远,能不能把我们算作你家人经常来看你啊?我现在买车了,也考出驾照,等你回家时我们来接你!”

当时监狱七监区区长金闽华非常感慨的对刘红梅家人说:“看来她为人很不错啊,离开单位这么久,还有人来看她。现在的人多势利啊,你在职时都不一定对你好,何况她现在这个样子,对人家没有丝毫的帮助和利益可沾,这可是纯粹的没有任何功利心的来看她。”

◎与人为善 感化无数狱中犯人

无论身处何处,刘红梅都本着法轮大法教给的真、善、忍原则做人,没有因为环境的恶劣而放弃做好人的准则,更没有因为坏人的行恶而跟他们对立、仇恨,相反却因他们无理智的毁人害己而对他们心生怜悯,进而一再对他们讲真相制止他们继续行恶。

刘红梅在济南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四个月,刘红梅尽己所能帮助那些心情、身体不好的,没有换洗衣服、缺乏日用品的人员,不断感化、带动那些迷失、自弃的生命,在自己遭受极度冤屈的情况下,还得充当很多人的精神支柱。看到很多人没文化、无所事事,刘红梅就教她们认字、学文化,启发她们弃恶扬善。

在看守所里几乎每个被提审的人回去心情都很糟糕,她们就会找刘红梅说说心里话,有时她们坐在刘红梅旁边,挽着刘红梅的胳膊,什么也不说,就感到心里有支撑。有时警察就会提醒她们找刘红梅聊聊天。有一次,副队长尹英送一个刚提审完哭丧着脸的女孩子回监室,她一边开门,一边对她说:“你坐到刘红梅旁边,叫她开导开导你。”大法弟子在哪里都会把大法的美好带到哪里,他们的真诚、善良、忍让让狱警和犯人佩服。

这样一个善良的人,却因为坚持信仰,坚持慈悲向世人讲清真相而遭到残酷的迫害。

二、被非法关押、强制洗脑

(一)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六日下午至一月二十八日,刘红梅被北京公安(具体单位不详)、济南驻京办、济南市科院路派出所非法拘禁三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两点左右,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刘红梅被不法人员暴打、绑架到一辆白色面包车上,被他们拳打脚踢、辱骂、非法搜身,并抢走刘红梅随身带的六千八百元钱及物。晚上将刘红梅们转到济南驻京办,当晚他们随即用从刘红梅身上非法搜走的钱大吃大喝,并在宾馆开了房间非法拘禁大法弟子们。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第二天刘红梅被强行押送回济南,直接被送到济南市科院路派出所非法审讯,并扣留了刘红梅的居民身份证及随身携带的所有钱、物,没有合理解释,没有开具任何票据。非法审讯、拘禁刘红梅一天多,于第二天下午把刘红梅丈夫叫去,威胁不准去北京,不准和其他修炼法轮功的人员见面等等,让家人下保证、看管。自此刘红梅就被长期监控。

(二)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四日,科院路派出所以欺骗的方式将刘红梅骗到所里非法拘禁一天,十月二十五日晚将刘红梅送到历城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并克扣饭食、强迫看污蔑诽谤大法的音像、非法洗脑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四日晚上六点左右,刘红梅正准备下班回家,单位负责人事的李军忽然对她说:“科院路派出所打电话让你去一趟问点事。”到了那里,警察什么话都没说立即把刘红梅扣下不让回家,还把丈夫叫去,和刘红梅一起被非法拘禁起来。夜里十一点多,他们把刘红梅叫到值班室非法审讯,主要问刘红梅十月一日左右去没去北京,让刘红梅详细说明十一放假期间的行踪。刘红梅和丈夫都没有吃饭,没人理会,羁押室内除了监视他们的值班人员坐了一把椅子外, 就是水泥地面,无奈丈夫把外衣铺在地上,他们就那样在地上蜷缩了半夜。第二天直到晚上七、八点钟,派出所把刘红梅和其他好几位大法弟子非法送到了历城看守所被非法拘禁一个月,还强迫家人交了一千一百五十元钱。

虽然家人交一千一百五十元钱,却得不到最基本人权保障。被克扣饭食(每顿饭只给一半又黑又粘的馒头,周日一天只给一个馒头。一天两顿咸菜,中午半碗菜汤。)、清光水泥通炕,每人只卖给一床小薄被子,天寒地冻中无法御寒。不给热水,没有日用品。厕所直冲监室门与监控,毫无遮拦。还每天在喇叭、电视上播放超大音量的污蔑诽谤大法的音像,强迫观看、非法洗脑。威逼利诱大法弟子们写放弃修炼的保证,同时还经常恐吓、威胁大法弟子不转化不能回家,要将刘红梅们送到漫无人烟的大沙漠,对大法弟子们的身心造成极大摧残。

(三)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四日在济南市郭店洗脑班(位于济南市历城区郭店一体育竞技学校招待所)被非法拘禁十天(其中十二月三日晚至四日下午在历下区医院被非法拘禁一天)。期间用株连、离婚威胁刘红梅放弃修炼、非法洗脑、野蛮灌食、殴打待。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非法关押了刘红梅一个月以后,科院路派出所杨家忠等胁迫刘红梅单位出车直接到历城看守所,把刚刚看到释放证明书的刘红梅劫持到郭店“洗脑班”非法拘禁、强制“转化”。当时距过年还有两个月,而他们告诉家人洗脑班暂定三个月,他们这样做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强迫刘红梅家人交纳一万元的生活费,当时因丈夫没带现金,只得在刘红梅单位财务开具借条借了三千元交上。

他们从各单位临时抽调人员昼夜监视大法弟子。为了达到非法毒害洗脑的邪恶目的,他们每天通过高音喇叭不间断地播放污蔑、诽谤法轮大法及李洪志师父的音频,狭小的房间,超高音量的污蔑诽谤之词对大法弟子的身心均造成严重伤害。白天不允许大法弟子们开门,晚上不让关门。

警察刘峰在非法审问时态度恶劣,非法强迫刘红梅在家庭和法轮功之间作唯一选择,以株连、离婚威胁刘红梅放弃修炼。一天早上,司里街派出所的警察在进房间监视检查时发现大法弟子们在炼功,就对他们拳打脚踢,他一脚就把刘红梅踢倒在地上,并将年龄最大的一位学员拖走,把大法弟子们隔离开,并非法搜查他们的物品……。为了抗议他们的暴行,刘红梅于当天开始绝食绝水,洗脑班的头目们不仅不重视生命的安危,反而说绝食就是对抗政府,要加大打击力度,逼迫那里的医生违背医德和良心,对大法弟子们野蛮灌食,送医院捆绑、强迫打针,为了达到转化洗脑的目地,全然不顾及大法弟子们的任何人身权利和生命安全。

十一月二十九日,早上由于他们打骂、虐待大法弟子,刘红梅就开始绝食抗议,十二月三日晚,刘红梅被送到历下区医院强迫打针,继续非法拘禁,直到十二月四日上午,历下区委见刘红梅身体太虚弱怕担责任,就联系丈夫将刘红梅接走(离开时已下午两点多)。但随后丈夫去结账,洗脑班不给结,只让把衣物取走。一个星期左右,历下区委、区政府又派车去刘红梅家里企图将还未恢复健康的刘红梅再次绑架到洗脑班,因刘红梅当时不在而绑架未遂。

(四)二零零一年四月初,在山东省威海至乳山的高速公路上,被文登市公安(大概是草甸子附近)绑架非法拘禁数小时,后被乳山公安局非法押送到乳山拘留所非法拘禁五天。

那天,刘红梅与父亲从威海坐车途经文登时,当地警察严重的执法犯法——在公路上设卡逼迫过往行人践踏摆在地上的法轮功创始人的像片方可放行,如不服从就非法审讯、关押。刘红梅和父亲(不修炼)因不肯踩踏,被他们扣下不让上车,随即把他们带入一间屋子里非法审讯,还逼迫刘红梅及其父亲对着李洪志师父的像片、大法书辱骂。刘红梅说:“我们国家是文明礼仪之邦,身为警察你怎么能教人骂人呢?”他自知理亏就胡乱打岔,父亲拿出工作证,向对方说明自己也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方看都不看,自顾自的说:“我不看,也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不按照我们的规定办就不行。”最后,他们通知乳山公安局驱车将他们父女带到他们那里。岂料乳山公安局直接把刘红梅送拘留所非法拘禁五天。

(五)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至六月九日,刘红梅被天桥区公安分局绑架并送天桥区洗脑班非法拘禁一天。六月九日至七月八日被天桥区公安分局暴力绑架至济南市看守所非法拘禁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刘红梅和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去她租住的房屋时,被提前蹲坑的警察绑架。他们非法开锁、私闯民宅,藏在房间里,当刘红梅开门时,他们(两人)从门后窜出去暴力绑架了她们俩,在光天化日之下,动用大量警力暴力将她们拖上车,三个人用拳头、步话机围打她们的头和脸,最后把她们送到天桥区洗脑班非法拘禁,用手铐反铐住刘红梅的双手,拽着手铐将刘红梅拖到三楼的一个房间里。手铐深深地陷入皮肉中疼痛难忍,很快就血脉不通失去知觉。整个晚上,他们不断找人去胡言乱语企图毒害、转化刘红梅,参与的所有警察始终都没公开身份。

第二天早上八点多钟换班的警察吓一跳:刘红梅的双手已经完全变成黑紫色,肿得象馒头似的,血脉彻底不通,完全失去知觉,连胳膊都木木的(直至好多天才消肿,左手手腕处留下了疤痕,大拇指很多天以后还是麻木的,没有知觉)。

六月九日,他们见软硬兼施也转化不了刘红梅,就气急败坏的把刘红梅送到济南市看守所非法拘禁一个月。看守所的人一眼就看到了刘红梅鼻梁、膝盖等处的伤痕。刘红梅被非法关押在五〇六监室,没有人通知刘红梅的家人。

(六)二零零一年七月八日,刘红梅刚走出济南市看守所的门,就被等在门外的科院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拘禁一天。

当时警察未作任何说明,暴力将刘红梅拖入警车押到派出所非法拘禁,图谋进一步构陷,将刘红梅送劳教所,刘红梅被逼无奈,于七月九日早上毅然从派出所二楼的窗户跳了下去。他们就派人到处非法追踪刘红梅,从此刘红梅有家不能回,被迫过着流离失所的痛苦时日。

(七)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被济南市槐荫区公安分局绑架并非法拘禁数小时,后被济南市科院路派出所非法拘禁一天。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刘红梅在山东省体育学院院内刚打上出租车准备离开,被提前布控在那里的济南市槐荫区公安分局绑架(他们逼迫一个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转化”,然后逼使她带领他们到处诱捕绑架她所认识的大法弟子)。当时上述人员全部穿便衣,未出示任何证件,也未作任何解释,拉开车门就把刘红梅拽到地上,然后拳打脚踢,手段非常粗暴。

晚上,负责值班的警察过去将手铐的一端铐住刘红梅的左手,另一端铐到距离地面十厘米左右的一根钢管上,狠狠的攥紧,确定齿轮都卡到肉里还晃晃丝毫不动才离开,毫不顾忌对刘红梅身体的伤害。

夜里陆续抓进六、七个男犯罪嫌疑人,整个房间挤得满满的。二十九日上午,王立刚等为了进一步迫害刘红梅,不作说明强行送刘红梅至山东省妇幼保健站非法暴力体检,伙同那里的医生假冒化验、侮辱人格。在没有法律手续,没有体检证明的情况下与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相互勾结,将刘红梅非法劳教迫害。在一天多的时间里,槐荫区公安和科院路派出所两个执法机关不仅非法打骂体罚、还不让刘红梅吃饭喝水。

三、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遭残忍折磨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至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被科院路派出所绑架至省妇幼保健站暴力体检,并径直送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拘禁八个半月。期间,被强行轮番“转化”、随意殴打、体罚、不让睡觉、野蛮灌食,多次呛入气管,差点窒息。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更是江泽民邪恶势力的黑窝,在不断的集中迫害洗脑暴行中积累了相当的邪恶手段与不法程序,布控了全套的“精神活摘”邪恶体系。在那里,劳教所收买了很多吸毒、诈骗、盗窃、卖淫等劳教人员,以减教期、发奖金为诱饵,诱骗她们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

期间,刘红梅一直被单独隔离在她们的一间办公室里,形同关禁闭进行“精神活摘”,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她们派已经邪悟的人员去转化、迫害刘红梅,白天有警察监督,她们先后更换“包夹”人员有几十上百人,更换人员就是变换方式方法,寻找突破口转化洗脑,从曾毕业于高等学府的高材生、教师到目不识丁的农村老农民,利用各种形式——假装关心、亲近、污蔑、诽谤、辱骂、讽刺挖苦、讥笑嘲讽、歪曲事实等等,在理屈词穷之后,又几天几夜的播放污蔑大法的录像及邪悟者歪曲事实的误导言辞、录像,还轮番在刘红梅耳边大声读污蔑诽谤大法的邪书,被刘红梅严正抵制和抗拒之后,又天天强迫刘红梅从早上五点多起床到第二天凌晨一、两点钟睡觉,强迫刘红梅每天坐小马扎十几到二十小时,如果刘红梅困了打盹,包夹就会立即推搡刘红梅,不让合眼。

那些随意殴打、体罚、无故抓捕大法弟子们、严重扰乱正常生活的执法者的恶行,都不依法行事,刘红梅以绝食绝水抗议、抵制他们的非法行径,他们就野蛮、摧残性灌食,经常使用武力,谩骂不断。狱医甚至指使她们拿筷子、螺丝刀撬刘红梅的牙,她们把刘红梅摁倒在地上,随意折磨,灭绝人性的摧残……,致使刘红梅的身体遭受严重创伤、经常吐血,而且她们强行灌注,多次呛入气管,差点窒息。从来不顾及刘红梅的身体,视生命如草芥。

那时劳教所有四个狱医参与了对刘红梅的野蛮灌食,其中有一个年龄大的姓孔的医生经常以伪善的面孔残害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及精神、意志。她每次野蛮灌食都企图配合狱警从其它角度毒害、“转化”大法弟子,如若不听从于她,立即就转换面孔狠狠灌食。

在刘红梅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还强迫刘红梅打扫卫生,体罚刘红梅,不让刘红梅睡觉,管教人员随意指使劳教人员殴打、辱骂刘红梅,除了她们强行“转化”刘红梅的那些歪理邪说、谣言谎话之外,对刘红梅封锁一切信息,不允许刘红梅接触任何人员、书籍等。几乎非法剥夺了刘红梅的一切权利。

在刘红梅父亲去看望刘红梅时,牛学莲甚至带领人员当着父亲的面对刘红梅进行野蛮灌食,让父亲心如刀割,心理造成极度的痛苦……然后经常跟父亲要钱,说对刘红梅的灌食费用很高等等。那位姓孔的大夫迫害了刘红梅,还说灌一次应该收费五十元。

此外,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科院路派出所王立刚等人没有任何说明,强行送刘红梅至省妇幼保健站暴力体检,随后在没出示任何手续,也拒不回答刘红梅疑问的前提下,将刘红梅绑架至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劳教所也在刘红梅几经询问拒不出示任何手续,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解除劳教(刘红梅二零零三年四月才知道)时,也未告诉刘红梅,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六日科院路派出所杨家忠去劳教所找刘红梅在“劳教决定书”上签字,被刘红梅拒绝后,劳教所管理科科长田薇指使杨家忠代签名字,并落款二零零一年底的时间。

四、在济南市看守所受尽酷刑折磨和虐待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五日,被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绑架至济南市看守所(在刘长山)非法拘禁十三个月零十九天。期间,惨遭野蛮灌食、“死人床”等酷刑折磨致皮肤几乎溃烂、险致残疾,还在解铐后,强迫骨瘦如柴的刘红梅夜间值班等。还指使犯人加入迫害的行列。

刘红梅在济南市看守所受尽酷刑折磨和虐待。当时从劳教所被直接绑架过去,身体还没恢复,看守所根本就不顾忌这些,仍然指使留所执行的犯人对刘红梅野蛮灌食、继续摧残。狱医只是在旁边看着,整个犯罪过程全部指使犯人做,每天都把刘红梅折磨得伤痕累累,最后还违法指使犯人替警察使用戒具把刘红梅铐到铁床头上不让动。不仅他们自己执法犯法,还使那些罪犯罪上加罪。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一日至二十六日,为了逼刘红梅放弃信仰,看守所用手铐和脚镣把刘红梅铐在“死人床”上长达十六天之久,差点残疾。看守所动用男警察及留所执行的男犯人冲进女监室,把刘红梅摁倒在地上,用脏抹布堵塞刘红梅嘴不让说话,用手铐和脚镣把刘红梅的手脚分别铐在铁床两头的铁栏杆上,连床带人一起推到监室靠近厕所的墙边上。手腕和脚踝被勒扣得血迹斑斑,脚一动就是一道血口子,双手已经麻木,手腕处磨出了血泡,剧痛难忍。刘红梅不能翻身、移动,每天被蚊虫叮咬却无法驱赶和抓挠,这种痛苦的折磨使刘红梅很少能睡得着。

为了不给别人增加麻烦,刘红梅每天吃几口饭,几乎不喝水,只是润润嗓子,十六天没解过大便,小便已经变成红色的了,而且几天才解一次。当时济南持续四十度高温,身下的棉褥子天天被汗水浸湿,几乎二十四小时泡在汗水里,全身长满了痱子。几天后,刘红梅的腰部以下及臀部长了很多血泡火辣辣的疼痛,那里的皮肤都是紫褐色的,全烂了。

她们害怕破裂感染就给刘红梅解开一只手铐,仅仅让刘红梅稍微侧一下身,除此未给刘红梅采取任何措施。为了逼刘红梅就范,以赵琳琳、姜媛为主的警察就以株连、体罚为手段煽动仇恨,挑起事端,指使和逼迫同监室的在押人员辱骂、殴打、整治刘红梅。她们在四十度的高温天居然把门关上,不让通风;不许五〇四号里的所有人员出去放风; 而且不允许她们照顾和接近刘红梅,不允许任何人和刘红梅说话……,谁如果帮助或同情刘红梅就被提出去体罚。

到二十六日下午解开镣铐时,刘红梅已骨瘦如柴,站起来明显感觉头重脚轻,行走困难。双手严重的不听使唤,两只手连一个空的塑料碗都拿不起来——端、抓、握东西都不行,胳膊从肩膀开始痛,而且手伸不到背后,浑身酸痛,腿脚肿胀,从腰往下胀痛、麻木,站立一会就坚持不住,好多天走路困难。可是隔了一天,号长郑素兰就对刘红梅说警察安排让刘红梅参加值日(打扫卫生、接开水、打饭、分饭等等)、值岗(每晚替警察看管所在监室的情况,要连续站立几小时)。

五、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惨遭近六年折磨、几度命危

二零零三年八月五日至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三日,刘红梅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惨遭五年十个月零八天的非法关押与折磨。

二零零三年八月五日至二零零四年二月底,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出入监,那里的警察孙萍(区长)、刘春、房妍指使着罪犯韩晓燕、李亚辉、邢素云、王清玲等对刘红梅进行了残酷的迫害。二零零四年二月份,监狱又将刘红梅转到七监区继续迫害(之前七监区是专门迫害转化大法弟子的监区,而教导员邓济霞是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

二零零三年八月五日至二零零四年二月底,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出入监,那里的警察指使着罪犯对刘红梅进行了严管、热天不让洗澡、怂恿犯人暴力殴打、恐吓、野蛮摧残性灌食、暴力拖行、强行打针等残酷的迫害,造成刘红梅几度吐血、窒息等生命垂危,甚至搞歧视、严管、洗脑、转化、欺骗家属造成间隔、不让家人见面等,让刘红梅身心都受到极度的摧残。里头的狱医伙同犯罪,毫无人性可言。

八月八日,孙萍(监区长)伙同狱政科的几个警察语言攻击刘红梅,指使许多犯人把刘红梅弄到禁闭室,用手铐铐到椅子上,强行将刘红梅的头发剪成很短的短发,又从刘红梅头顶浇下几盆水,把刘红梅的衣服全部扒下,连内衣都没穿,直接换上囚服,然后指使犯人王清玲将刘红梅所有的衣服(包括内衣裤)都偷走,好多天不归还,那么热的天,不让刘红梅洗澡、换衣服。天天安排包夹二十四小时盯着刘红梅,连去厕所都跟着,不让刘红梅和其他人说话,特别是同修,无论洗漱、去洗手间等任何时候和场所都不让大法弟子们碰面、接触。用她们的话说就是对刘红梅 “严管”,不许刘红梅订购食品,只能购买最基本日用品。家里给邮寄的食品还被狱警刘春克扣。

她们还指使犯人暴力揪住头发,强迫刘红梅照像,欺骗、逼迫刘红梅劳动。狱警、犯人头子多次辱骂、恐吓刘红梅。监狱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李书英及狱政科的警察多次去训斥、恐吓刘红梅,有一次李书英带领狱政科的两个警察去对刘红梅大声吆喝说上面如何开会布置镇压大法弟子,临走还气势汹汹的说:“我告诉你,中国永远是共产党的天下,不转化就治你!”。

二零零四年,将刘红梅转到七监区继续迫害,教导员邓济霞强迫刘红梅像罪犯一样到车间干活,被刘红梅拒绝,就指使值班犯人将刘红梅从宿舍楼七楼拖下去,扔到一楼车间的水磨石地上,然后找邪悟者前去“转化”刘红梅。很多犯人看到刘红梅直接坐到地上都担心刘红梅受凉,就拿块纸箱板垫到刘红梅身下,后被邓济霞制止。为了抗议她们的迫害,刘红梅开始绝食,她们每天就召集身强力壮的犯人把刘红梅拖到叉车上,推到监狱医院野蛮灌食。

每天早晚从宿舍楼七楼到车间一楼来回拖,身子经常摔碰到楼梯水泥地及铁栏杆上,后来邓济霞找犯人缝制了一个像床单多么大的布单子,每天把刘红梅拖到布单子的中间,然后她们从四个角拽起往车间拖,布单子又大又软,人在中间,就沉到地面或接近地面,这种非人的摧残既严重地伤害了刘红梅的身体,造成多处摔伤碰坏扭打致伤等等,而且对刘红梅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侮辱。每天在几千人出工时那样拖刘红梅,造成多少人围观,说什么的都有,连犯人都看不过去了。

在她们的长期摧残下,刘红梅的身体每况愈下。从二零零六年夏天开始经常心慌气短,有时候上楼都困难。检查说是早搏、房颤、心律不齐,血压也不正常。可还是强迫刘红梅到车间劳动,甚至到深夜、通宵。有一次通宵加班的犯人早上全部休息不出工,杨崇珅、邓济霞却逼刘红梅到车间不准休息(那晚刘红梅也通宵未休息)。十月左右,她们看刘红梅身体实在不行,就把刘红梅弄到监狱医院里强迫住院治疗。

所谓的医治过程就是另一种摧残,不仅是警察,在那里医生也丧失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狱警下达迫害指令后根本就不监管,任凭犯人对刘红梅们恣意迫害。检查结果、打针用药根本不向刘红梅说明。如果刘红梅因此而拒绝,她们就把刘红梅绑到床上强行打针。

十一月底,杨崇珅、邓济霞因为在车间发现法轮功经文而借机挑起事端,嫁祸于人,制造已经邪悟者与大法弟子之间的间隔与怨恨,发起了对大法弟子新一轮的迫害。每天逼迫那些邪悟者拖刘红梅到车间,刘红梅那时不止是心脏,已经饱受折磨的身体根本就经不住进一步折腾了,两天后躺在地上的刘红梅突然开始吐血,胃痛难忍。她们就把刘红梅抬进监狱医院继续迫害。

杨崇珅、邓济霞伙同医院的狱医授意犯医用最粗的管子(几乎能当煤气管子了)非常猛烈急促的用力往刘红梅的鼻子里插,每次鼻子、口腔都鲜血直流,带给刘红梅的是剧痛和窒息感,旧伤没愈合又添新伤,犯医王丽还拿着针头恶狠狠的往刘红梅的眼睛上扎,而狱医张瑾根本就不予制止。她们把刘红梅绑到床上,暴力按住刘红梅强行打针,扎针、鼓针,有时一天要反复扎几十针,手、胳膊、脚到处扎,弄得遍体鳞伤。每天用约束带把刘红梅绑到床上强行打吊瓶,中间还要摧残性灌食,直到晚上打完针才解开,第二天再绑上。

几天后刘红梅的心脏出现极度危险症状,为了避免承担责任,邓济霞、杨扬又把刘红梅送到了山东省警察总医院(实际是“新康监狱”)继续迫害。那时刘红梅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洗漱时蹲下拽着暖气管子都起不来,而且一站起来就晕厥,眼前漆黑、身体失控,心脏就像瞬间失去血液无法形容的痛苦。可是她们更加残酷的摧残,更野蛮的灌食、打针,每天灌食次数是女监的三倍,吊瓶在胳膊和脚上同时打两个。

后来直接在胳膊埋入滞留针头,将刘红梅绑到床上强迫打针、灌食。刘红梅已经不知道从死亡线上挣扎过多少次了,每一次的灌食都面临着窒息。一个多月后(已经过了二零零七年元旦),女监又去把刘红梅接回监狱医院直接住院继续迫害。在迫害刘红梅身体的同时,狱警们还对刘红梅进行精神摧残,他们把集训队的邪悟者找去转化刘红梅,又从社会上找去什么所谓心理教授之类的去毒害刘红梅。

狱医丁炜还一度企图将刘红梅一直绑到床上,插上胃管一直不拔出,每天随意打针、灌食。她们真的把活生生的人当成任人屠宰的牲畜一样对待。那个屠宰厂的动物被屠宰的时候还能哀嚎,可是人被绑到床上被狱警指使着犯人随意迫害整治的时候连喊叫的权利都没有,你出声,她们就会用手捂、用胶带粘你的嘴。刘红梅被摧残得呼吸、脉搏都很微弱,从手腕处已经试不出脉搏了,需把听诊器放到心口上才能勉强听到,很长时间心脏每分钟跳动只有四十几下,有几次抽血都抽不出,一滴都抽不出,血管就像空的一样。胃经常出血,几乎每天都吐血。

刘红梅不知道她们给她打的什么药,反正打一会儿吊瓶之后刘红梅就会感到心脏剧烈的跳动,心慌得刘红梅几乎要吐出来。刘红梅被迫害得每天都奄奄一息的躺在那里,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那个包夹的小犯人经常过去摸摸刘红梅的鼻子看是不是还喘气,她说看到刘红梅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半天不动,有时会莫名的害怕刘红梅停止呼吸了。快过年的时候,监区长徐辉(杨崇珅调走)、邓济霞叫犯人去把刘红梅接到七监区。

刘红梅修炼后一身病全好了,却被迫害得几度出现生命危险。

有时刘红梅盘起腿,她们就暴力给刘红梅搬下,杨崇珅交代包夹如果刘红梅再打坐就把刘红梅拖到水泥地上。冬天很冷,没有暖气,用热水和洗澡又成了被要挟的因素,在严冬腊月,刘红梅无奈只能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扶着墙,到洗手间用冰冷的水冲澡,当时冻得两只手严重痉挛,整个手很僵直,根本就不听使唤了,心脏也剧烈难受。

晚上两个犯医上去给刘红梅做心电图,她们听说刘红梅洗凉水澡,以为刘红梅会出危险(就是说刘红梅的身体状况她们非常清楚)。深受邓济霞喜欢也利用得最顺手的邪悟者鞠辛还故意爬上窗户,把刘红梅极度艰难洗出的衣服挂到最上面,让刘红梅够不着,还不让任何人给刘红梅拿下来。

监狱一直对大法弟子们搞歧视、严管,在那个满是罪犯的地方还制造狱中狱,制造谣言、迫害,把大法弟子降到最底层、最弱势的群体。打骂、体罚、虐待,如杨崇珅对刘红梅们几个坚持修炼大法的,经常克扣改善的伙食或节假日发放的食品(如西瓜、月饼)等,还故意跟犯人叫嚣说不劳动没资格享受,搞孤立、歧视。

据老犯人讲,监狱警察杨崇珅、赵鸿艳等都曾因为随意体罚、打骂犯人被监狱处罚过,但是在江泽民对法轮功灭绝性迫害指令下,她们被利用疯狂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不仅没有受到惩罚,反而得到奖励、升迁。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法律界的耻辱。按照法律规定,即使警察随意打骂犯人都是违法行为,在女子监狱犯人打骂犯人,狱警也要对责任者处分、关禁闭,而任何人打骂大法弟子都可以得到狱警的支持、纵容和奖励。

有一次,宿舍值班员把刘红梅从医院弄上楼就拖在地上,刘红梅当时很难受,就没动,躺在地上喘息。她就过去用脚踢刘红梅,还一直骂个不停。刘红梅就那样在地上躺了很久,最后她使够性子了,才把刘红梅拖到床上。

还有一次早上,七、八个犯人被邓济霞指使着去拖刘红梅下楼灌食,有个杀人犯用手揪住刘红梅的头发发疯似的往起拖拽刘红梅。而这种被利用干坏事很顺手的犯人既加分多又减刑快。除此之外,随意克扣、贪污刘红梅家人朋友寄送的物品,借清监之名随意拿走、没收刘红梅的衣物。在她们迫害刘红梅严重的时候,因为害怕家人看到刘红梅的悲惨状态就非法阻止家人接见,还撒谎欺骗家人说刘红梅不愿见他们。既达到不让接见的目地,又间隔了刘红梅与家人的关系,人为制造矛盾,想让家人生气不管刘红梅,她们好肆无忌惮的迫害。

总之在那些地方,刘红梅们不仅深受身体上的残酷虐待、体罚、迫害,还要承受没完没了的精神折磨,没有一点法律赋予的权利,一支笔在她们眼里就像一杆枪一样危险。原因就是江泽民流氓集团对刘红梅们的一切打压全部是非法的,采用的一切手段都是见不得人的,所以他们才会如此的胆战心惊。

六、金钱财物勒索、对家人的迫害

刘红梅被迫支付非法的罚款、遭非法没收财产、敲诈;家人、朋友去探望时留下的金钱及物品也被侵吞;找工作困难造成生活上的困境。

刘红梅的弟弟大学毕业,就业于威海一个外资企业,短短几年间,就进行过多次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并得到多次表彰和奖励,是单位的技术骨干、优秀中层干部、九九年度成为唯一一名上报其主管部门的优秀员工,而且被列为预备干部提拔名单报送威海市人事局备案。刘红梅的弟弟只因奉行真、善、忍,坚修大法而被威海公安和其单位双重迫害,不得不回到父母家中,又因时常遭到威海、乳山公安的骚扰和威胁而被迫流离失所。谁知,许久见不到儿子的双亲盼来的竟是乳山公安对其的非法抓捕和进一步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下午,刘红梅的弟弟在乳山被绑架,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被送到乳山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并一直未通知同在司法部门工作的父亲,隐瞒着家人,对她弟弟进行殴打、灌食。当父亲得知消息时,他们已经要将刘红梅的弟弟送山东省劳教所(位于山东省章丘市)非法关押。深谙法律知识的父亲面对江氏集团的血腥镇压,既无法为儿子辩护,又无力劝慰体弱多病的刘红梅的母亲。自己悲伤之余,还要安抚家人,夜深人静的时候,只能一个人暗自垂泪。仅仅二十天后,刘红梅又被无故绑架。同样,济南公安部门不履行任何法律程序,不通知家人,直接把刘红梅非法送劳教所。

刘红梅和弟弟被迫害失业,又几经非法罚款、流离失所,靠年迈的父母微薄的退休金维持生计,家中早已经济拮据。还要支付刘红梅和弟弟在劳教所的生活费用及其它非法开支(劳教所索要野蛮灌食及迫害刘红梅的所有费用)。所以父母每次去看他们都不舍得买卧铺,年老体弱的父母就坐硬座在火车上待一夜,两条腿都肿胀、麻木。刘红梅和弟弟还被非法关押在两个地区,弟弟被非法关押的地方非常偏僻,下了火车,还要转汽车再坐当地的那种叫蹦蹦车的出租才能到达。

刘红梅曾多次被绑架拘留,家人没有接获通知。见女心切的父亲多次探询未果,在最后一次去寻找刘红梅的时候,因几经找寻还是没有丝毫的消息,痛心、几近绝望的父亲在回去的路上心脏难受、腿也被冻得抽筋……,第二天父亲就心脏极度难受,虽经医院竭力抢救最终还是含悲离世。

对于父亲的丧葬问题,哥哥和堂哥征求母亲的意见,母亲上有八十六岁的老公公,下有仅仅几个月的小孙子,母亲含着泪说:“你们的爷爷需要赡养,红梅和她弟弟还得用钱,只有刘红梅这点退休金很紧张,只能对不住你爸了,就买最便宜的墓地先安葬下以后再说吧……”刘红梅的父亲十八岁就出去当兵,刚刚退休两年,去世后只落得个无名的墓地安身,至今没有墓碑。

原本凡事依赖父亲的母亲安葬完父亲以后,不得不拖着羸弱的病躯支撑起这个家。作为长嫂,还要安顿爷爷。母亲给爷爷的赡养费、买的东西、看望的次数都比父亲在世时多,令亲属们感动和钦佩。而母亲为了节省费用自己却只吃馒头和咸菜,消瘦得几乎让人认不出模样。

当刘红梅回家以后,朋友问起刘红梅:给刘红梅邮寄的衣服、鞋子都收到了吗?她们说给刘红梅邮寄了很多次衣服,因为都知道刘红梅家里的情况,所以大家怕刘红梅在那里没人管,很多朋友时常关照经常寄钱、衣服、鞋子,而刘红梅什么也没收到过,全部被监狱的人员她们侵吞贪污了。

经常有家境贫穷或无人接管的犯人出狱时,邓济霞总是会送给她们新衣服和鞋,连内衣裤都有,那些犯人会很感激邓济霞、感谢政府,大家都知道邓济霞是拿在押人员的衣物。邓济霞等狱警一边挑唆犯人协同她们迫害刘红梅,一边把刘红梅家人及朋友邮寄的食品衣物送给那些犯人,拉拢收买她们替她效力,然后还沽名钓誉让犯人叫她“邓妈”(三十多岁)。

此外,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三日至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在济南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刘红梅曾两次给家里寄过信(看守所统一印制的,填写跟家人索要钱款数目、衣服及回寄地址的单子)。那里很多人没有衣服和钱,警察不管,政府也不管,刘红梅带的几百元钱连自己买日用品带资助别人很快就所剩无几,于是就在看守所下发单子统计时也向家里写了两次,她们还卖给刘红梅邮票贴了上去,可是刘红梅家人一直没收到。而别人基本很快家里就回复了。当时女子中队长是陆萍,副队长叫尹英,管号警察是姜媛、赵琳琳。

即使前期相关司法人员有意隐瞒或无意失误没有履行法律程序通知刘红梅的家人,那么当时看守所能及时把那两张单子邮给刘红梅的父母,父亲也不至于一次次的到处找刘红梅最终含悲而去。

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刘红梅被迫停止工作,并且江泽民犯罪集团一再造谣诽谤,高压迫害,致使刘红梅找工作很难,几乎所有的单位都害怕株连不敢聘用,况且在那个年代,人才流动还不是那么方便。

自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六月,刘红梅除了先后被派出所、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监狱非法拘禁八年之久,其余时间皆被迫流离失所。在这期间,刘红梅被迫停止工作,没有丝毫收入,被迫离婚没要任何财产,被非法拘禁、迫害,家里还要被迫支付刘红梅在被非法拘禁场所的生活费用及其它费用,而且不能保证这些送进、打入刘红梅名下的钱、物悉数到达刘红梅手。由此可见江泽民流氓集团对大法弟子们经济迫害的一个突出体现。

由小见大,这是对上亿法轮功群体的全社会性的生存迫害,它牵连了法轮功学员们的家庭、波及迫害了大量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属群体,一个庞大的社会范围。经济迫害致使数千万的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陷入经济窘况甚至绝境,丧失最起码的生活来源、生存空间。无数家庭(包括刘红梅在内)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无数家庭流离失所、老无所依、孩子失学,造成极大的社会后果。

在江泽民邪恶的打压指令下,中国各级司法机关及人员对法轮功修炼团体及其法轮功学员们的亲属之所作所为很多时候都是知法犯法,给他们造成的伤痛及损失已经无法计数和挽回。

七、一纸上诉状背后的真相

刘红梅和弟弟均是信仰真、善、忍的大法修炼者,双双被非法关进铁窗;当时父母年近七十且体弱多病,他们本身需要照料,却还要含泪跋涉千里去看望被冤判深受折磨的儿女;刘红梅和刘红梅的丈夫感情笃深却被迫使离婚;刘红梅的单位培养了刘红梅,而正在需要刘红梅的时候却又失去了刘红梅,且被公安多次搅扰、胁迫和连累……

刘红梅于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被绑架,九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拘禁于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被非法拘禁于山东省济南市看守所,二零零三年八月五日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济南市历下区法院非法冤判刘红梅七年。虽然在江泽民的一手遮天下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打压,但在冤判下,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对于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刘红梅九个月的时间还抹掉不予计算,也就是说按照那个冤判七年也是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八日结束,而不是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三日。可是历下区法院硬是冤上加冤,把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刘红梅九个月的时间非法不予计算,相当于对刘红梅又非法加刑九个月。

刘红梅从小在部队里长大,刘红梅的父亲从军二十四年,转业后成了一名地方法官,历任民事诉讼庭庭长、政工科科长等职,刘红梅的几个姨夫、姑夫、堂哥、表弟等也都当过兵或在司法部门工作,因此刘红梅对军人、警察一直是非常敬佩和具有亲切感的,刘红梅热爱祖国,热爱这片土地上所有的美好,正因为刘红梅这种强烈的情感,赋予刘红梅勇气与意志去指正那些错误与邪恶,去维护伟大祖国、护警察在刘红梅心中美好的形象,去维护道德、正义、真理的神圣与庄严。

江泽民为了拉拢高级干部协助他迫害法轮功,用的是“利诱”,给他们本不应该得到的权力地位来诱惑他们;而他对中下层直至最基层的公检法人员及政府人员包括街道、居委会,使用的则是“威逼”。用他们正常工作中本应得到的工资、奖金、职位等等,作为筹码来逼迫他们去迫害好人,让他们不得不在维持正常生计、还是维护道德良知之间做选择。这是赤裸裸的流氓行径。所有参与这场迫害的人都是被江泽民用各种手段欺骗和胁迫的。

因此,出于不想让这些执法人员为江泽民流氓集团陪葬的善心,刘红梅依法写了申诉,陈述了邪恶江泽民以一己之私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对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的污蔑、诽谤以及几年来对无数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讲述了自己几年来的悲惨遭遇及不同司法部门对刘红梅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济南市科院路派出所、济南市看守所等对刘红梅的迫害。要求主管检察机关依法调查、撤销对刘红梅的一切非法冤判,无罪释放。

刘红梅于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交上《上诉状》,六月九日济南市中级法院一位姓吴的法官到看守所简单问了刘红梅几句话,对于刘红梅的冤情及上诉状中涉及的诸多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丝毫不提,对于刘红梅提出的许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和疑虑,他只字不答,并且无奈的告诉刘红梅说:“我只是一名执法人员。我不跟你谈法律。”刘红梅说:“正因为你是一名执法人员,我才跟你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啊!为什么不敢说呢?不提法律怎么解决问题?”他们稍作敷衍就匆匆离开了。

七月二十一日中院发下了维持原判的裁定。让当时的刘红梅再一次见识了中国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法律只不过是江泽民等邪恶之徒的“挡箭牌”、“遮羞布”,但最终什么都遮挡不住,谁做坏事谁必然承担罪责。后来有人告诉刘红梅说《上诉状(概要)》在明慧网刊登,题目是《山东大法弟子刘红梅的一份迟到的上诉状》

自古正邪不两立,其实中共邪党越不择手段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越说明他们的邪恶与无理,因为只有邪恶才怕正义,只有凶恶才怕善良。在此正告所有的执法者不要恶事干绝、自堵生路。上天有好生之德,网开一面,当知珍惜!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乌云永远遮挡不了太阳的光辉!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

以下是非法抓捕刘红梅、将刘红梅送到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和/或监狱的人员的职位与头衔。

(1)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郭大队(具体单位与职务不详,只是听到他的同事这样称呼他);历城区公安分局宋善民(职务不详)等。
(2)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派出所所长张贵生(音)及其妻子、教导员王立刚(音)、警察杨家忠、刘峰等。
(3)山东省文登市公安系统在高速公路非法设卡绑架刘红梅的警察(因对方不出示证件,加之非法设卡处比较偏僻,具体地点不太明确。姓名、职务不详);山东省乳山市公安局高海岩等警察。
(4)济南市天桥区公安分局绑架刘红梅的警察(因他们从未出示证件,姓名、职务不详);科院路派出所梁健等。
(5)济南市槐荫区公安分局绑架刘红梅的警察(因他们从未出示证件,姓名、职务不详);科院路派出所教导员王立刚(音)、警察杨家忠等。
(6)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 所长江丽杭(音)、政委杨青、副所长刘玉兰、管理科科长田薇、五大队大队长牛学莲、副大队长赵杰、警察孙玲及原五大队所有警察;驻劳教所检察官吴萍等;济南市历下区警察宋××、科院路派出所警察等(因他们从未出示证件,姓名、职务不详)
(7)山东省济南市看守所副所长李××、女子中队长陆萍、副队长尹英、警察赵琳琳、姜媛、孙元、张文琳、王翠、李诺等。
(8)济南市历下区法院 审判长朱庆臻 、审判员王宪林、书记员沈敏等;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 检察官柳月莲(系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历下区法院开庭时身份)。
(9)济南市中级法院 法官吴××及一名书记员
(10)二零零三年八月五日至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三日,山东省女子监狱历任责任者:
监狱长:尹光霞、赵来春;
政委:隗建华;
分管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李书英;
监狱长助理:黄健(音);
狱政科:付蓉、赵鸿艳、徐辉(后调七监区)……
教育科:薛彦芹(后调集训队专门迫害法轮功)、王(博士)……
监狱医院:院长-秦世梅(音)、丁炜(负责迫害法轮功)、张瑾;
出入监:孙萍、刘春、房妍;
七监区历任区长:金闽华、杨崇珅、徐辉、束茜(副区长);
七监区教导员(主要负责迫害法轮功):邓济霞;
七监区其他狱警:张爱玲、侯长青、郑继红(非正式警察,没有警服但多年一直行使警察的权力)、武云霞、齐爱华、杨扬、万国萍、张丽(后调走)、董静(后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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