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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里被开庭判决 内蒙段莲英上诉 中院退案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法轮功学员段莲英,二零二零年十月,在汽车里,被所谓“开庭”,并被非法判刑三年。段莲英依法上诉到赤峰市中级法院,据理力争之下,中级法院将判刑结果发回松山区法院重审,她的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

松山区法院在汽车里非法开庭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段莲英讲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时,被伪装的便衣警察骗取台历后,遭绑架,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被非法抄家。段莲英被非法关押在松山区看守所,她绝食反迫害,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正念闯出魔掌,从此流离失所。

赤峰市红山区警察伙同西城派出所警察霍俊超,非法监控法轮功学员于桂兰家,在监控视频中,查到去于桂兰家的人中有段莲英,于是跟踪段莲英。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大约十二日,自称是赤峰市红山区的警察在元宝山段莲英租住的房屋,绑架了段莲英。段莲英又被非法关押到松山区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月的一天,赤峰市松山区法院要给段莲英非法开庭,段莲英说,她必须聘请律师。但法院不许她聘请律师,强行开庭。

段莲英据理抵制,法院的所谓“人民法官”竟然强行把段莲英挟持到汽车中,在车里给她非法开庭,并非法判她三年。

段莲英上诉 律师做无罪辩护

邪党公检法给法轮功学员判刑,都是中级法院先定刑期,基层法院再走过场。多年来,迫害法轮功的赤峰市松山区法院有恃无恐,竟在汽车里给段莲英“开庭”,走完过场。

段莲英上诉至赤峰市中级法院后,原本就是中级法院定的刑期,还要维持原判,根本不是依法办案。

几个月来,段莲英一再反迫害,中级法院不得不发回松山区法院重审。

二零二一年年五月三十一日,松山区法院才再次开庭。律师当庭为段莲英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法轮大法修炼不违法,没有一条现行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散发真相资料符合宪法言论自由的规定,而且宣传真、善、忍的法轮大法,是善化民众的,对社会有好处。

检察院人员拿不出来哪条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大法是违法,却主张给善良人判刑。

目前,段莲英被非法关押已一年六个月了。

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人和提高道德修养,在任何时候,都是光明正大的。法轮功学员在信仰被迫害、上告无门的情况下,利用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讲清真相、发资料也是在中共严酷的迫害下,慈悲、勇敢的表现,他们帮助更多的百姓破除了谎言的迷惑,选择了光明的未来。

赤峰市相关电话:邮编:024005
松山区检察院电话
电话:8466635 电话:8429806电话:8429817
电话:8429896 电话:8429820电话:8429820 电话:8429833
松山区法院院领导:
李凤祥 16604763001 和15703639888
腾玉明 16604763003和13904767125
王金明 16604763005和13948564977
赵知远 16604763006和13947612771
尹宝泉 16604769111和15847399111
李金树 16604763008和15904766971
张秀玲 16604763009和15904761519
柳晓军 16604763004和1370476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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