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上午,茂名市中级法院委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南区法院刑事法庭远程视频宣判,非法维持对茂名市法轮功学员罗基老太太的冤判:判刑三年,罚金一万元。审判长张弛,审判员林景朴、邹辉球。 在中级法院还没有裁定之前,罗基的儿子接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电话,罗基两天起不来了,破例让罗基的儿子来见罗基,罗基的儿子对看守所的人说:“你们要尊重我妈的意见,不要逼我妈吃药看医生,以前,她在家里这样,休息两天炼功身体就好了。”之后,得知罗基身体有所好转。 七十三岁的罗基被迫害成高血压等病,她亲人对她以后的身体健康状况非常担忧。 罗基老人,一九四八年十二月生,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罗基曾屡遭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广东省三水妇教所受尽种种的酷刑折磨,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被迫害得骨瘦如柴。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警察撬门入屋,把罗基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注射不明药物 |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上午,罗基因发放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而被绑架后抄家,警察什么也没有抄到,罗基晚上被放回家。八月十日下午一点,方兴居委会一男子拿了三张表,给罗基签名。罗基一看,上面写的是“保证书”,罗基不签。来人说:“你不签,那好,那我们就送检察院起诉你”。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中午,警察通知罗基儿子来接她回家,警察给了一张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监视居住决定书”。 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罗基被茂南区公安分局构陷到茂南区检察院起诉。同年十一月十一日,茂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罗广森非法把罗基起诉到茂南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罗基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再次签逮捕,送看守所体检血压高压218,低压140,冠状动脉硬化,身体不合格,放回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茂南区法院下达对她监视居住六个月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上午九点半,茂名市茂南区法院第二审判庭非法对罗基开庭。茂南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吕妙玲出庭公诉。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茂南区法院下达逮捕令。二月五日上午,有二辆公安车、一辆法院车来到罗基家楼下,把罗基带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九点,在茂名市茂南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对罗基非法宣判:罗基被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审判长:谭卫,审判员 周晋锋,吴碧洁,书记员 涂源,检察官:茂南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罗广森、吕妙玲。罗基当庭不服判决,要上诉。 非法判刑的所谓“理由”是:罗基曾经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中旬,被行政拘留过十天。二零二零年六月中旬,一天上午十点多,罗基去公馆镇发真相资料,被人恶意举报,被公馆镇干部、居委会非法抓到公馆派出所,抄她的包,包里只有一本小册子,后来茂南公安分局大队长、610头目周文来到公馆派出所,一看到罗基就说:又是你。在公馆派出所非法提审后,又到罗基家非法抄家,什么也没抄到,当晚十二点,把罗基放回家。没有行政拘留十天,家属也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 家属聘请了律师维权。律师向茂名市中级法院递交了罗基的上诉书,并递交了一份一审程序严重违法法律文书,要求茂名市中级法院重新开庭审理。维权律师在给茂名市中级法院的文书中说:“1、罗基行政处罚没有实际执行,不可以作为对罗基定罪量刑的依据。2、原判以罗基妨害疫情防控为由对其从重处罚没有法律依据。综上,本案一审程序严重违法有必要重新审判,对罗基判处无罪释放。” 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主审法官张弛,根本不讲法律,不采纳维权律师的法律意见,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上午,茂名市中级法院委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南区法院刑事法庭远程视频宣判,非法维持原判。审判长:张弛,审判员:林景朴、邹辉球;法官助理:梁倍宁、周靖茵;书记员:柯倩雯。 涉嫌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一、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 茂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 、610头目周文,出生日期1965-06-08,13702867772,(参与迫害多位法轮功学员)。 负责人 柯科(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谭国荣(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13509928932.方雅春、 二、茂名市河东派出所: 办案人员1、河东派出所副所长:杨伟杰,13929719233(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办案人员2、黎志宏,13828699020,(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办案人员3、茂南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河东中队 郑伟岗,13824892988(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冯智锋,13929772138,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江亚洲,13926702444,(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陈文波,林晓锋、吕家良。 广东省茂名市河东派出所人员: 周良云 副所长 13702868678,(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吕家良 18306680296(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黎志宏 13828699020(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陈文波 13709626933(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冯智锋 13929772138(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江亚洲 所长13926702444(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彭培锋 18806672005(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三、茂名市公馆派出所:成云龙。 吴振华,13727812211,(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负责人:梁启荣,(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龚莉芬,13824895411,(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茂名市公馆派出所人员 陈云龙 13580022192(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吴振华 13727812211(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梁智荣 13828694246(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龚莉芬 13824895411(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四、新华派出所:王俪勤,13926708766,(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五、不明真相的人员举报、构陷罗基: 1、茂名市公馆镇居委会人员:阮仪娴,女,汉族,1987年7月18日出生,家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石滩村27号,电话:13790949156。 2、茂名市公馆镇居委会干部:黄金海,男,1987年7月1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茂南区公馆镇车仔田村134号,手机:13432390790。 还有茂名市公馆镇居委会主任 易金莲、挂点书记杨劲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老太太。以上人员是在2020年6月17日,罗基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时,被他们报公馆派出所,绑架罗基到派出所,拘留10天,导致这次被非法判刑的因素。 3、黄耀良,男,1945年11月11出生,住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电白县玻璃厂宿舍1号。手机:19864931520。 4、谭亚助,男,1956年10月2日出生,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大塘村口村163-1号,手机:13686756681。 以上两名是在2020年8月4日,罗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派出所人员发现,11日抓到河西派出所做判刑的证人。 六、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罗广森 副检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检察员吕妙玲15820170109,(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全部人员(不含退休) 郭剑锋 检察长 13927558916(非法起诉构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余华丹13432379832(非法起诉构陷法轮功林武) 黄家源 19902433228 李杰 副检察长13922033039 张晓丽 13922030931(非法起诉构陷法轮功学员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一家三人) 戴建兰 13580018183(非法起诉构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麦治中、柯郑基、谢亦兰、李素明) 李树尧 13926701938(非法起诉构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黄晓丰 13432333244(非法起诉构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高金声 13580000506(非法起诉构陷、参与法轮功学员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一家三人) 黄梦园 13790938808(非法起诉构陷、参与法轮功学员梁广珍) 邓礼进 13927532053(非法起诉构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罗广森副检察长13509929038(非法起诉构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吕妙玲 15820170109(非法起诉构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罗基) 蔡林辉 18023997633(非法起诉构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七、: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审判长 谭卫, 审判员 周晋锋 出生日期1983-12-23,18806697375,吴碧洁,13790935071 ,书记员 涂源。李晓明、 黄波13828686375、郑海萍,15915286789 、刘冰、车文舒、张明丽。刑事审判庭的电话:0668-2270339。 非法判罗基的审判委员会十九人如下: 梁旭有(法院院长),13500071278、谢贤干13809768633、阮志强(副院长)13927559178 陈伟东(副院长)13926717222、蒋萍(办公室主任)13580022798、 梁长风(立案庭庭长)13926713282、李钦明(民三庭庭长)13702867808、 谭卫(专职审委员)、李忠兴(执行局局长)13927551898、陈耀荣13926713632、 柯学军(刑事审判庭庭长,出生日期1970-01-18)13702860793、江国伟,13902573814 黄波(民二庭庭长)13828686375、杨美安(民一庭庭长)、刘映霞(行政庭庭长)、 凌志青13828690805、陈权,13927552999、 李志强,13922031311(执行局副局长,出生日期1975-04-30,13922031311)、何松富15627506685。 八、茂名市中级法院:非法审判罗基的主审法官:张弛,13929726997;出生日期1983-02-28,(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审判长:张弛,审判员:林景朴、邹辉球。法官助理:梁倍宁、周靖茵。书记员:柯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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