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最近听A同修跟我说一件事情,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值得与同修交流、切磋。 A同修在赶集讲真相中,认识了一个卖杂货的人。这个卖货人很认同A同修讲的真相,于是她告诉A同修自己最近有一件很纠结的事情。A同修告诉她就诚心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这个人就按照A同修说的做了,结果效果很好,所以对大法很是认同,说也想修炼法轮功。A同修每次去集市讲真相都要到这个摊位和货主说几句话,有时这个货主也给A同修几个三退名单。 可是有一天,A同修又去集市和这个货主说话,这个货主告诉A同修一件事情:她说有一个也是炼法轮功的,卖给她点货,好像是小豆,小豆不是很好,小豆里边很多杂质,结果她没挣钱还赔钱了,后来这个卖她小豆的人一直没去。她说心里很不理解,因为她知道炼法轮功的人应该都是好人。 我听后心里也是很不是滋味,就想写出来与同修交流这件事情。可是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心里突然有个想法,心想师父告诉我们遇事要找自己,这件事情让我听到也有我要去的心,就先找自己吧,这是去我什么心呢?是利益心吗?一找自己确实还有利益之心,我觉得,这件事情不只是利益心,还有很多的人心,例如:不为别人着想,“私心”在人这层理还得讲个道德问题呢,更何况我们是修炼人,还不是一般的修炼人,我们修的是宇宙大法,都是为别人着想,为众生而存在的大法徒,怎么能做损人利己的事情呢?我就想找A同修把这件事情处理好,默默圆容吧。 我现在已经决定,让A同修找这个货主问她小豆赔多少钱,我给补上,不能让货主对大法有负面思维,否则对她不好,现在救一个人有多难哪!更可贵的是她将要走入大法修炼,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行为不在法上,而把她推出去。虽然她在大法中受益过,对大法有正面认识,但是对大法不可能有更深的理解。因为我当初得法的时候,就是学人,在看老学员怎么做就跟着怎么做——跟不精進学员在一起,就学他们;跟精進的学员在一起又是一种状态;后来在学法中才逐渐的知道了,认识到了不能学人,大法才是庞大的全宇宙的真理。 目前粗浅的认识,有不妥之处,请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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