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丰台区现年73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君平女士,被劫持构陷半年,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遭北京丰台法院非法开庭。 王君平女士一九四八年出生,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在北京市丰台区发护身符被受中共谎言毒害的人诬告,被丰台区卢沟桥派出所非法抓捕,后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王君平当庭为自己做了辩护,她说法轮功没有组织,都是自己在家炼功,不危害社会;她讲述了自己修炼后,无病一身轻;法轮功叫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讲真相不是犯罪,宪法规定言论自由等。期间几次被法官胡春生打断。 辩护律师梁小军也从几个方面为王君平做了无罪辩护。 法庭上检察官照本宣科,法官没有讲污蔑大法的话。律师的辩护也没有遭到干扰。 责任单位: 1、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南路69号 邮编:100070 电话:010-83835245、83835461 院长:祖鹏 责任法官:刑庭副庭长胡春生18600857573 2、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近园路13号 邮编:100071 电话:(010)63816046 检察长:李继征 责任检察官:公诉部 马志坤13911138973 |